核後端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於「核子設施除役拆廠及其廢棄物處理及最終處置計畫」科目編列44億9,928萬6千元,其中24億2,995萬5千元係辦理核一廠除役計畫相關作業等經費。經查:
(一)除役計畫工作時程分為4個階段,預定期程25年,刻正執行過渡階段作業
據核後端基金公告資訊,台電公司依據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21條規定,採取拆除之方式進行核一廠除役作業規劃,並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施行細則第16條規定,規劃於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除役許可後25年內完成除役工作。除役工作時程主要分成4個階段,包括除役過渡階段(約8年)、除役拆廠階段(約12年)、廠址最終狀態偵測階段(約3年)及廠址復原階段(約2年),共計25年。
查核一廠除役計畫於108年7月12日獲原子能委員會核發許可,同年月16日起核一廠二部機組進入除役階段。依規劃108至115年為除役過渡階段,主要工作項目包括:除役費用再評估、停機後現場輻射調查作業、系統化學除污及洩水、興建第二期用過核子燃料乾貯設施、興建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庫、建置廢棄物營運管理區、建置放射性廢棄物超高壓壓縮機、建置焚化爐、開發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容器等。
(二)部分事項執行進度未如預期,或有展延時程3年者,允宜控管期程並加強辦理,俾利後續除役作業如期執行
截至111年度累計編列本除役計畫預算金額71億5,113萬4千元,截至111年8月底累計支付實現數48億9,716萬5千元,累計預算執行率68.48%。據該基金提供資料,主要係本計畫「除役費用再評估」配合「核能發電後端營運總費用估算與每年固定提撥額度計算技術服務案」辦理,目前尚於期中報告審核階段;建置放射性廢棄物超高壓壓縮機(減容處理設施)建造執照申請時程已獲原能會同意展延3年;建置焚化爐事項因採購作業過程,經討論後決議暫採不興建為原則,而暫緩執行,致預算未能如期執行(詳表1)。允宜注意控管時程並加強辦理,以利後續除役作業之推動。
綜上,核後端基金自108年起辦理核一廠除役計畫過渡階段工作,部分事項未能如期進行,或有申請展延時程3年者,允宜控管執行時程並加強辦理,俾利後續除役作業如期如質推動。
表1 核一廠除役計畫過渡階段之規劃辦理事項、目標及截至111年8月底辦理情形一覽表
規劃辦理事項
規劃目標
及時程
執行情形
與規劃目標及原訂時程產生差異之原因說明及因應對策
除役計畫執行所需文件之增補/修訂
107/12/06~115/12/31
依除役工作進度持續進行中。
除役費用再評估
配合「核能發電後端營運總費用估算與每年固定提撥額度計算技術服務案」辦理
目前進度已於技術服務案期中報告審核階段
遵照規劃執行,並持續追蹤進度。
除役廠商招標作業
107/12/06
~115/12/31
依除役工作進度持續進行中。
停機後現場輻射調查作業
108/01/01
~115/12/31
已於111/06/30完成偵檢計畫一號機共40項、二號機共41項偵檢包之偵檢作業,偵檢報告撰寫中。
系統化學除污及洩水
113/02/01
~114/04/30
依預定排程,尚未到執行時機。
興建第二期用過核子燃料乾貯設施
107/12/06
~115/12/31
已於110/11/18日完成該用地之地上物氣渦輪機設備及廠房之拆除工作。
興建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庫
108/07/16
~117/12/31
已發包由中興公司提供技術服務。
建置廢棄物營運管理區
108/01/01
~114/12/31
規劃為二階段,已於111/04/28建置第一階段之第一台乾式噴砂除污機。第二台乾式噴砂除污機採購中。
建置放射性廢棄物超高壓壓縮機
108/01/01
~115/12/31
已決定採購金屬壓床,目前已進行上網公開徵求廠商提供報價及資料,並陸續與業者赴核一廠進行現勘作業。
原規劃於112年1月提出低放射性廢棄物減容處理設施建造執照申請,已獲原能會同意展延3年,於115年1月提出。
建置焚化爐
108/01/01
~115/12/31
本公司於109年11月18日至109年12月16日於政府採購網公開徵求廠商提供參考資料及參考價格,惟後續討論核一廠興建焚化爐乙案,以暫採不興建為原則,故目前暫緩執行。
由於後續討論核一廠興建焚化爐乙案,以暫採不興建為原則,故目前暫緩執行。
開發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容器
108/08/01
~113/12/11
容器開發設計研發案進行中,廠商已於111/07/18提送修訂五版之容器發射計報告及圖說予台電公司審查。
資料來源:核後端基金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