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印製廠112年度用人費用預算案數12億5,587萬7千元,較111年度增加3,496萬9千元(增幅2.9%),扣除退休及卹償金、資遣費後,占當年度營業收入比率(即用人費用率)為29.33%。經查:
(一)該廠用人費用率之計算,係以扣除退休及卹償金、資遣費暨配合內政部全面換發數位身分識別證(New eID)等政策因素後之用人費用,占當年度營業收入之比率
1.依據「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用人費薪給管理要點」第3點規定:「兩廠編列年度用人費預算時,應考量其營運目標、預算盈餘、營業收入、用人費負擔能力及政策因素;其用人費比率,以不超過最近3年(前2、3年度決算及前1年度預算)用人費占營業收入之平均比率為原則。」
2.復按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應行注意事項-營業部分十九(一)規定:「…各事業用人費用比率以不超過最近3年用人費用占其事業營業收入之平均比率為原則,…又為期一致處理,在計算112年度及前3年度用人費用占營業收入比率時,應將退休卹償金、資遣費及政策因素等排除不計。…。」另該廠111年度預算營業收入56億5,367萬1千元,考量配合內政部全面換發數位身分識別證(New eID)政策因素影響金額18億857萬1千元後,調整為38億4,510萬元。
(二)108至110年度決算用人費用率雖逐年下降,且112年度預計用人費用率較111年度為低,惟高於110年度達1.45個百分點
1.據上開規定及中央印製廠提供資料,該廠112年度用人費用率預計為29.33%(詳表1),而前3年度(109至111年度)用人費用率分別為30.76%、27.88%及30.08%,平均比率29.57%,爰該廠112年度用人費用率雖符合相關法令規範,惟距相關規定計算之上限比率29.57%差距不到0.25個百分點。
2.復從中央印製廠105至110年度決算用人費用率以觀,介於27.01%至32.06%間,105至107年度呈上升趨勢,108至110年度用人費用率則逐年下降,惟108、109年度用人費用率分別為32.06%、30.76%,各為6年中最高、次高者。另112年度預計用人費用率29.33%雖較111年度之30.08%為低,惟高於110年度之27.88%達1.45個百分點,宜妥為控管並強化人力運用效益。
綜上,中央印製廠108至110年度決算用人費用率雖逐年下降,且112年度預計用人費用率較111年度為低,惟高於110年度達1.45個百分點,爰宜妥為控管並強化人力運用效益。
表1 中央印製廠109年度至112年度用人費用占營業收入比率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年度
109
110
111
112
用人費用(1)
1,123,183
1,116,221
1,220,908
1,255,877
退休及卹償金、資遣費(2)
50,666
56,489
64,236
68,545
(1)-(2)
1,072,517
1,059,732
1,156,672
1,187,332
營業收入(3)
3,486,420
3,801,680
3,845,100
4,048,100
用人費用率[(1)-(2)]/(3)
30.76%
27.88%
30.08%
29.33%
說 明:1.111年度預算營業收入56億5,367萬1千元,考量配合內政部全面換發數位身分識別證(New eID)政策因素影響金額18億857萬1千元後,調整為38億4,510萬元。
2.109-110年度為決算審定數、111-112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中央印製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