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正基金112年度於預算書表附錄之「改善收容人醫療、生活設施及技訓設備專案明細表」共列2億840萬8千元,其中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部分之經費計2億49萬7千元(包括非業務資產1億4,837萬7千元及遞延費用5,212萬元),較111年度預算案數之1億4,924萬2千元增加5,125萬5千元(增幅34.34%)。為提升收容人人權,近年度矯正署規劃各矯正機關逐步汰換部分老舊設備或辦理相關設備修繕,惟110年度執行進度未如預期,另112年度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經費較往年明顯增加。經查:
(一)依據監獄行刑法等規定,改善受刑人及被告生活設施經費由作業賸餘撥充之
為增進基金運用效益,法務部前於91年9月24日修正監所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增列基金之用途得支應收容人技能訓練支出,暨補助收容人醫療及生活設施支出。另依據109年1月15日修正前之監獄行刑法及羈押法、外役監條例及保安處分執行法等相關規定,該基金年度賸餘應循預算程序以30%充作改善受刑人生活設施之用;嗣109年1月15日修正公布之監獄行刑法第37條第1項及羈押法第30條規定,改善受刑人及被告生活設施經費將改由作業收入扣除作業支出後之作業賸餘撥充之,並自同年7月15日起施行。
(二)110年度因部分計畫之採購案多次流標,致矯正基金有關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經費之執行未盡理想
揆106年度至110年度矯正基金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詳表1),各年度原編預算數自9,786萬1千元增至1億6,981萬1千元,5年間增加7,195萬元(增幅73.52%),其中僅107年度略有下降,整體而言收容人生活設施經費概呈增加之勢;檢視各年度經費執行情形,其中106及107年度之執行率各僅35.87%及54.19%,主要係獲社會捐款挹注導致決算數相對較低之故;110年度執行率為61.03%,較108年度及109年度之執行率明顯下降,主要係受相關計畫之採購案辦理進度未如預期影響,包含:自來水改善計畫因受產業缺工及營造原物料成本上漲等因素,歷經多次流標與辦理計畫變更,致履約期限跨年度;另汰換老舊燃燒加熱設備計畫因天然氣公司新建油氣幹管期程延後,且採購案亦多次流標,執行進度未如預期,爰前揭計畫保留經費各為5,621萬3千元及1,054萬3千元,轉入111年度繼續辦理。
表1 106年度至112年度矯正基金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經費編列及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年度
上年度轉入數(A)
預算數
(B)
先行辦理數(C)
可用預算數(A+B+C)
決算數
執行率
106
6,274
97,861
21,888
126,023
45,203
35.87
107
841
68,555
-
69,396
37,604
54.19
108
841
96,960
-
97,801
92,206
94.28
109
1,827
150,658
-
152,485
131,438
86.20
110
6,386
169,811
-
176,197
107,536
61.03
111
66,756
149,242
-
215,998
83,843
38.82
112
-
200,497
-
200,497
-
-
說 明:111年度決算數為統計至8月底執行數。
資料來源:矯正基金。
(三)112年度編列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經費為近年最高,有待強化進度控管
該基金112年度編列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經費屬賡續辦理項目者,包括:臺中監獄等4所矯正機關自來水設施改善工程、臺中監獄等9所矯正機關之廚餘處理計畫等,預估經費各為1億579萬5千元及7,607萬元,另為因設備陳舊,桃園女子監獄等9所矯正機關汰換炊場老舊鍋爐及場舍熱水管線,預估經費1,863萬2千元,合共2億49萬7千元(詳表2)。自來水設施、熱水管線及相關設備之改善或汰換,涉及收容人生活基本條件,儘速提供合宜設備確有其必要,鑑於110年度執行率不佳,有待記取各項採購案之辦理經驗,賡續強化各項工程進度之控管。
表2 112年度矯正基金改善各監所收容人生活設施經費編列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預算案數
辦理機關
說明
自來水改善工程
105,795
臺中監獄、臺中女子監獄、
臺中看守所、泰源技能訓練所。
近年對於收容人生活處遇日漸重視,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亦決議推動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以改善收容人基本生活條件。
廚餘處理計畫
76,070
臺中監獄、明德外役監獄、臺中戒治所、高雄戒治所、臺北看守所、苗栗看守所、南投看守所、彰化看守所、屏東看守所。
為落實非洲豬瘟防疫政策,推動暢通廚餘去化管道,矯正機關預計分年完成建置廚餘處理設施。
汰換鍋爐及場舍熱水管線
18,632
桃園女子監獄、雲林監獄、臺南監獄、臺南第二監獄、高雄第二監獄、綠島監獄、高雄戒治所、東成技能訓練所、苗栗看守所。
考量部分機關鍋爐及熱水管線因年久失修,已影響炊場基本運作及收容人沐浴,故編列改善經費,以提升收容人生活處遇品質。
資料來源:矯正基金。
綜上,部分矯正機關因建築年代久遠,原有設備已不堪用或難符現代社會生活所需,故有多項基礎工程(如自來水設施、鍋爐設備及熱水管線等)亟待改善或建置,為此,矯正署雖規劃分年辦理各項工程,惟矯正基金近年用於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之經費概呈增加之勢,而110年度受到缺工及原物料上漲,無法順利招標之影響,導致相關經費執行率僅6成餘,允宜研謀善策因應,並強化控管各項工程之執行進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