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基金112年度預算案編列「政府其他撥入收入」13億9,363萬7千元,包含公益彩券回饋金收入13億9,243萬7千元;另於基金用途項下同額編列「公彩回饋推展社福計畫」13億9,243萬7千元,辦理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及所屬社會福利機構、社家署、市(縣)政府與各社會福利團體、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及慈善事業基金會等申請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專案補助。經查:
(一)第4屆公益彩券將於112年底屆期,次屆回饋金競價結果甫定案
公益彩券回饋金係自第3屆公益彩券發行機構依甄選出價結果,繳付財政部之款項,每年回饋20億8,680萬元,第4屆(103年至112年)起每年提高至27億元,由得標者繳付,社福基金獲配金額係依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理作業要點辦理,6.132億元專供衛福部辦理新興社會福利支出,其餘20.868億元分由財政部、勞動部、原民會及衛福部等部會主辦;25%由前揭部會提出指標性計畫爭取額度,75%依過去年度獲配金額及執行結果,分配由各主管機關運用。第4屆將於112年底屆期,第5屆發行權甫於111年8月15日定案,回饋金與第4屆同為新臺幣27億元,爰該基金允宜依前揭要點積極爭取資源,俾利推動社會福利事務。
(二)公彩回饋推展社福計畫歷年核定補助件數約千件,金額10餘億元
據社福基金統計,106至111年度(7月底止)社福基金獲配公益彩券回饋金收入為13.46億餘元、14.65億餘元、14.16億餘元、14.15億餘元、14.43億餘元及13.65億餘元。復觀諸核配情形,同期間社福基金核定補助衛福部、市縣政府及民間團體計畫件數介於941件至1,065件間,金額介於12.52億元至17.12億元間(詳表1),爰衛福部、市縣政府及民間團體仰賴是項財源辦理社會福利事務程度甚高,公益彩券回饋金撥入數額牽動所辦業務。
表1 公彩回饋推展社福計畫核定情形一覽表 單位:件;新臺幣億元
對象別\年度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7月底止)
件
數
衛福部
非主軸
78
64
67
63
79
64
市縣
政府
主軸
190
148
388
387
379
271
非主軸
22
191
25
7
28
11
民間
團體
主軸
495
336
415
302
360
444
非主軸
278
278
206
182
219
163
合計
1,063
1,017
1,101
941
1,065
953
金
額
衛福部
非主軸
5.08
4.54
6.49
6.69
7.09
5.85
市縣
政府
主軸
1.97
1.46
5.48
5.45
5.50
4.04
非主軸
0.13
2.64
0.27
0.10
0.57
0.1
民間
團體
主軸
3.93
2.12
2.29
2.31
2.65
3.54
非主軸
1.41
2.09
1.60
1.08
1.31
1.13
合計
12.52
12.85
16.13
15.63
17.12
14.65
說 明:總和不等於合計為四捨五入所致。
資料來源:社福基金。
綜上,社福基金辦理公彩回饋推展社福計畫財源為公益彩券回饋金,第4屆將於112年底屆期,次屆甫於111年8月定案;基於該計畫歷年補助各政府機關及民間團體案約千件,金額10餘億元,社福基金獲配公益彩券回饋金數額牽動前開機關團體業務,爰宜積極爭取並妥適配置獲配回饋金資源,俾利社會福利事務推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