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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社會福利基金、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長照服務發展基金)及國民年金保險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0、部分市縣個案管理人員服務案量偏高,且部分長照服務人力供需情況未加列管統計,允宜研謀改進,俾提升整體服務品質 日期:111年11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社會福利基金、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長照服務發展基金)及國民年金保險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長照服務發展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張峻萍

長照基金112年度預算案「完善長照服務輸送體系計畫」項下編列長照服務給付及支付330億元,較111年度預算案數309億1,341萬7千元增加20億8,658萬3千元(增幅6.75%)。經查:

(一)部分市縣個管員實際服務案量高於可服務案量,仍待改善

政府布建社區整體服務照顧體系,提供可近性居家及社區服務,由各市縣建置之照管中心開案,個管中心(長照A)個管員承接照管中心轉介長照失能者,依照顧管理專員(下稱照管專員)核定之額度、問題清單,為失能者擬定照顧服務計畫、連結複合型服務中心(長照B)提供長照服務,是以配置適足人力,可使民眾長照服務銜接順暢,獲得良好服務品質。據衛福部長照司資料顯示,111年度(7月底止)以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規定之個管員每人每月服務基準案量120案伸算,臺北市、桃園市、臺南市、高雄市、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嘉義縣、屏東縣、花蓮縣、基隆市、新竹市、金門縣等14個市縣皆超額服務(詳表1),為維護服務品質,允宜積極改善。

(二)部分長照服務人力未加列管統計,無由管控供需情況

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第2條規定,長照服務人員包括一線服務之照顧服務人員、居家服務督導員;專業人力之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人員及醫事人員等;申請管理及評估階段之照管專員、照顧管理督導及個管員等。惟詢據衛福部長照司說明略以,迄111年7月底止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人員、護理人員、醫事人員等專業人力未介接醫事人員系統,皆未列管統計,無由知悉及管控供需現況。

綜上,政府布建長照服務體系,隨著服務量增加,人力需求趨增。據衛福部資料,111年度(7月底止)高達14個市縣個案管理人員服務案量超額,且迄111年7月底止,部分專業人力未予列管統計,難以知悉供需情況,允宜研謀改進,俾提升整體服務品質。

表1 111年度(7月底止)個管員服務案量情形表 單位:人

市縣別

可服務人數A

個案管理數(實際服務人數)B

超額人數B-A

市縣別

可服務人數A

個案管理數(實際服務人數)B

超額人數B-A

新北市

52,440

45,285

-7,155

屏東縣

16,560

18,805

2,245

臺北市

26,760

30,635

3,875

宜蘭縣

12,000

7,519

-4,481

桃園市

23,400

25,144

1,744

花蓮縣

8,640

8,734

94

臺中市

44,160

42,928

-1,232

臺東縣

5,280

5,046

-234

臺南市

27,000

33,085

6,085

基隆市

3,600

4,178

578

高雄市

36,000

44,189

8,189

新竹市

4,320

5,098

778

新竹縣

5,880

6,125

245

嘉義市

7,560

3,943

-3,617

苗栗縣

8,400

8,664

264

澎湖縣

2,040

1,652

-388

彰化縣

15,120

20,126

5,006

金門縣

480

669

189

南投縣

12,000

12,998

998

連江縣

說明2

說明2

說明2

雲林縣

13,080

13,064

-16

合計

333,120

350,325

17,205

嘉義縣

8,400

12,438

4,038

說  明:1.可服務案量以每人120案設算。

2.連江縣尚無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長照A)據點,由照管中心執行個案管理服務;111年度(7月底止)個案管理服務人數為28人。

資料來源:衛福部長照司,本中心彙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