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國民年金保險基金
日期:111年11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社會福利基金、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長照服務發展基金)及國民年金保險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肆、國民年金保險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張峻萍
為保障國民因老年、身心障礙及死亡等事故發生後之基本經濟安全,政府依國民年金法於97年開辦國民年金保險(下稱國保),並設立國民年金保險基金(下稱國保基金),該基金為預算法第4條第1項第2款所定之作業基金,並編製附屬單位預算。國保基金112年度預算案編列業務收入1,227億7,060萬2千元、業務成本與費用1,227億7,100萬7千元、業務外收入40萬5千元,本期餘絀為零。謹就國保基金112年度預算案評析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