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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不含社會福利基金、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及長照服務發展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三、各市縣參與就醫無礙獎勵計畫核定獎勵診所比率仍有區域落差,允宜賡續引導醫療院所優化就醫環境,以維護身心障礙者就醫權利 日期:111年11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不含社會福利基金、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及長照服務發展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醫療發展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芝穎

醫療發展基金112年度預算案「健康照護績效提升計畫」項下編列就醫無礙計畫4億3,197萬元,係為提升身心障礙者就醫可近性,以及因應高齡化社會人口結構需求,集結公衛、醫療、建管與身障團體代表組成專案小組,協辦相關研發、調查、輔導、教育訓練與獎勵醫療院所改善為無障礙就醫空間所需經費。經查:

(一)就醫無礙計畫辦理情形

為推動「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理念,維護身心障礙者就醫與健康可近性及因應高齡化需求,倡導「以病人為中心」之就醫服務,醫療發展基金經綜整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等民間團體與審查委員意見後,於109至110年間委託臺北醫學大學辦理「就醫無礙管理中心」計畫,截至110年度累計決算數1,514萬餘元(詳表1),110年度辦理情形如下:

1.研發醫療院所公用版資源,包含修訂不同醫療院所層級(醫院與診所)及不同障別之友善就醫流程、研發流程圖卡、各式知情同意書等易讀版範本。

2.編製2部醫事人員數位學習教材、開辦4 場次線上教育訓練課程。

3.辦理標竿學習參訪活動及編撰標竿學習案例。

表1 就醫無礙計畫規劃內容及預決算數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規劃內容

截至110年度累計決算數

111年度預算案

112年度預算案

就醫無礙管理中心

(一)彙整國內外文獻與實務措施,以研擬政策建議。

(二)邀集身心障礙團體與各層級醫療院所代表、建築管理、社會福利、醫政等領域專家組成專案小組,規劃推動政策優先順序。

(三)工作項目:

1.編制2類醫療機構友善設計樣態解說手冊。

2.開發就醫圖資,建置易尋易懂之無障礙就醫環境分布圖,增進民眾友善就醫資訊之可近性。

3.醫療院所輔導作業:成立就醫環境診斷小組,執行特定院所之客製化輔導作業;擇定院所,推動公用版教材試辦活動。

4.教育訓練:包含輔具實作課程數位學習教材。

15,140

25,000

(含專業服務費700萬元及捐助、補助與獎助1,800萬元)

431,970

(含專業服務費2,997萬元及捐助、補助與獎助4億200萬元)

就醫無礙獎勵計畫

(一)推動111-112年就醫無礙獎勵方案

1.盤點全國無障礙就醫資源分布,參酌障礙者就醫需求,統籌規劃醫院版與診所版獎勵方案。

2.推動獎勵方案:設定獎勵原則、申請與審查流程、辦理說明會、建置收案與審核平台、進行初審、實地訪查與複審作業。

(二)辦理全國醫療院所標竿學習競賽活動

1.依據適用醫療界之合理調整,共融或通用設計等優化範例,並參酌民間團體建議及CRPD相關審查意見,制定標竿競賽獎勵原則。

2.鼓勵醫療院所建置高準標之學習範例,並辦理競賽說明會。

(三)提供諮詢服務及辦理計畫成效評估。

特殊兒童及青少年視覺復能計畫

(一)設置1處視覺復能據點暨管理中心(下稱復能中心)與4處視覺復能據點。

(二)建立身心障礙及特殊兒童整合性眼科檢查服務方案,成立醫療團隊、開設專屬門診70診,提供無障礙服務空間。

(三)針對收案對象進行個案管理,提供收案評估、醫療、復健、個案家屬或主要照顧人衛教等服務。

(四)復能中心特定任務:強化視能復健之專業教學機制、進行復能醫療品質輔導作業及提供復能據點即時醫療諮詢等。

說 明:本計畫自107年度起辦理,表內累計決算數係107至110年度累計決算數。

資料來源:整理自醫療發展基金提供資料。

(二)各市縣參與就醫無礙獎勵計畫核定獎勵診所比率仍有區域落差,允宜賡續引導醫療院所優化就醫環境,以維護身心障礙者就醫權利

無障礙環境是確保身心障礙者有均等機會,能夠全面參與社會活動之基本必要條件。衛福部為推動全國醫療院所改善無障礙就醫環境,於就醫無礙獎勵計畫規劃3類獎勵方案:1.醫院獎勵方案:就病房或指定空間,符合無障礙獎勵設施設備(例如:具備移位機、輪椅體重機、多元輔助溝通工具、無障礙X光機/乳房攝影機/檢查檯/產檯)、多元輔助溝通工具、無障礙浴廁等指標項目者,核予獎勵。2.診所獎勵方案:符合友善通路(例如:具備友善之出入口、門寬、通道、斜坡道、電梯等項目)、友善廁所、多元輔助溝通工具、友善設施設備等獎勵指標者,核予獎勵。3.標竿競賽活動:鼓勵醫療院所建置高標準之學習範例。

據衛福部網站「醫院資訊公開專區」公告符合110年度「醫療機構設置無障礙就醫環境獎勵計畫」之診所名單計1,386家(詳表2),占全國總診所數之6.1%,其中臺北市、臺中市、高雄市、新竹縣、苗栗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臺東縣、金門縣、澎湖縣及連江縣共12個市縣符合獎勵計畫診所數占比低於全國平均值,離島3市縣更居於排名末段,顯示各市縣參與就醫無礙獎勵計畫且核定獎勵診所比率仍有區域落差,允宜賡續引導醫療院所優化就醫環境,以維護身心障礙者就醫權利。

表2 各市縣110年度符合醫療機構設置無障礙就醫環境獎勵計畫診所統計表 單位:家;%

市縣別

符合醫療機構設置無障礙就醫環境獎勵計畫診所數(1)

110年度

診所總數(2)

占比

(1)/(2)

臺北市

161

3,697

4.4%

新北市

294

3,374

8.7%

桃園市

145

1,647

8.8%

臺中市

121

3,480

3.5%

臺南市

120

1,945

6.2%

高雄市

161

2,994

5.4%

新竹縣

20

411

4.9%

苗栗縣

18

376

4.8%

彰化縣

66

1,033

6.4%

南投縣

30

420

7.1%

雲林縣

22

491

4.5%

嘉義縣

10

267

3.7%

屏東縣

36

634

5.7%

基隆市

22

290

7.6%

新竹市

37

434

8.5%

嘉義市

29

390

7.4%

宜蘭縣

58

342

17.0%

花蓮縣

25

273

9.2%

臺東縣

8

157

5.1%

金門縣

1

55

1.8%

澎湖縣

2

86

2.3%

連江縣

0

4

0.0%

合計

1,386

22,800

6.1%

資料來源:衛福部網站「醫院資訊公開專區」(查詢日期111年9月29日)及110年醫事機構服務量統計年報。

綜上,醫療發展基金112年度預算案編列就醫無礙計畫4.32億元,其中捐助、補助與獎助經費達4.02億元,占比93.06%,期透由獎勵機制為誘因,促進醫療院所積極改善就醫環境,惟各市縣參與就醫無礙獎勵計畫核定獎勵診所比率仍有區域落差,允宜賡續引導醫療院所優化就醫環境,以維護身心障礙者就醫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