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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特別收入基金(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石油基金、再生能源發展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三、近年辦理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示範計畫未達預期目標,允宜審慎檢討並研擬妥適執行策略,以增進計畫成效 日期:111年11月 報告名稱:經濟特別收入基金(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石油基金、再生能源發展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石油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凃玉枝

石油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於「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捐助、補助與獎助」項下賡續編列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示範計畫4,000萬元,較111年度預算案2,500萬元增加1,500萬元(增幅60%)。經查:

(一)計畫概述

據能源局表示,目前國內燃料電池供應鏈已具相當量能,本補助措施設置燃料電池發電系統於進行連續72小時試運轉、通過第三方機構現場查驗後,續進行發電系統連續3,000小時或累積達3,500小時以上之長時間運轉,以驗證發電系統之耐久性、可靠度及發電性能,協助朝商業化應用發展,並提供分散式電力來源。

能源局自98年起開始進行燃料電池應用產品示範運轉計畫,嗣為導入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之發電應用,進行系統長時間運轉,以瞭解其耐久性、可靠度及發電性能,作為本系統分散式電源之商業化規劃,於107年公告實施「經濟部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設置補助要點」。

該補助要點規定,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公私立醫療機構及學校設置500瓩以下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每案每瓩補助7萬元,包含燃料電池發電系統新品、周邊設備及3,000小時運轉燃料費等安裝設置費用,最高補助金額以總設置費用之50%為限。自該要點生效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每年分2批次受理申請,第一批次收件期間為每年度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第二批次收件期間為每年度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

(二)雖業界普遍認為本計畫對產業發展有助益,惟以前年度計畫實際執行成果與預期目標差異甚巨,允宜探究原因並妥慎研訂本期執行方案,俾增進計畫推動成效

據能源局提供資料,於107年7月9日至109年12月31日依「經濟部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補助要點」辦理補助計畫,期協助業界廠商實場運轉、測試及驗證,以取得3,500小時長時間運轉穩定性、可靠度之實測數據,作為系統商業化之參考;結合國內在地氫料源應用於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提供國內分散式電力來源。107至109年度預期補助設置燃料電池發電系統容量目標依序為:171瓩、171瓩及200瓩(詳表1)。

據統計執行結果,107至109年度累計受理申請補助案件8件,其中109年度無申請補助案件,107及108年度核定補助瓩數依序為171瓩及70瓩。惟因107年度核定補助之案件中,其中2案之申請廠商撤案、2案未辦理後續簽約事宜,合計4案之容量規模163瓩,致107年度實際僅達成8瓩(詳表1)。

按能源局提供資料,針對經濟部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補助部分,廠商普遍認為政府立意良善,對於產業發展有相當程度之助益。惟因國內系統設置成本仍未達市場自由化階段,加上受限於場域設置規範、缺乏實際案例,以及使用端初期投入成本較大等因素,影響廠商申請意願。

綜上,能源局107至109年度辦理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示範計畫未達預期目標,允宜探究申請及實際執行案件未達標之原因,並參酌市場反應意見及以前年度計畫執行經驗,妥慎研訂並滾動檢討本計畫執行方案,俾促進業者參與意願,以增進計畫推動成效。

表1 107至109年度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補助計畫執行情形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萬元;瓩;件

年度

預算數

規劃目標(瓩)

執行情形

決算數

申請案件數

核定補助案件

核定補助金額

核定補助瓩數

實際達成瓩數

107

1,200

171

(說明)0

6

6

1,193.4

171

8

108

1,200

171

27.2

2

2

461.0

70

70

109

1,500

200

27.2

0

0

0

0

0

合計

3,900

542

54.4

8

8

1,654.4

241

78

說 明:2件計畫審查通過日期為107年12月28日,簽約日期為108年2月14日,其須於4~6個月內完成建造發電系統並通過第3方機構現場查驗後始可請領第1期補助款,爰未能於107年度撥款。

資料來源:能源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