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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八、透過電力交易平台取得儲能及輔助服務日益增加,允宜落實資訊公開透明並建立妥善監督管理機制,俾利電力交易市場發展 日期:111年11月 報告名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營業收支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凃玉枝

112年度預算案於「輸電費用-其他」項下編列購入輔助服務支出24億9,645萬1千元,較111年度預算案13億721萬1千元增加11億8,924萬元(增幅90.98%)。經查:

(一)台電公司為維持電力供應安全與可靠、確保電力系統穩定、維持電力品質及因應偶發事故,於110年7月成立電力交易中心,同年11月中啟用電力交易平台,規劃營運市場包括「日前輔助服務市場」及「備用供電容量市場」,使民間分散式電力資源得以透過電力交易市場運作投入電網,協助提供輔助服務,期透過電力交易市場,採購民間資源執行輔助服務,更直接、有效地調節系統頻率,以因應大量太陽能、風電等具間歇性與不穩定性之再生能源併網下,仍可維持穩定供電。

(二)據該公司說明,該平台自110年10月開始正式交易,截至111年6月底,已開設日前輔助服務市場,營運項目包括「調頻備轉」、「即時備轉」及「補充備轉」3項,據統計,110年10~12月累計交易金額2,045萬8千元,111年1~6月底累計交易金額1億9,959萬2千元,合計110年10月至111年6月底交易金額為2億2,005萬元,且該3項商品之交易量及金額皆呈成長趨勢(詳表1),顯示該公司透過電力交易平台取得輔助服務之交易數量及金額日趨增加。

另再生能源發電及售電業者自115年起需負擔籌措備用供電容量義務,屆時可透過備用供電容量市場交易,電力交易平台之交易將更為龐鉅。

(三)據該公司說明,電力交易中心設於該公司電力調度處下,電力交易監督管理單位為電業管制機關(經濟部能源局),台電公司依據電力交易平台設置規則,設有交易監測課,已派任專員負責統計市場報價與運作檢視及市場異常狀況監測等項目,並彙編月報定期陳核單位主管。按電力交易中心不僅涉及電力商品交易,過程亦涉及交易金流。爰此,除應建立完善交易制度,落實交易資訊公開透明外,允宜審慎檢視現行監督管理單位之獨立性及監測機制之周妥性,建立妥善之監督管理機制,俾確保電力交易機制健全與正常運作。

綜上,台電公司為維持電力供應安全可靠,規劃透過該公司電力交易平台以競價方式取得調頻備轉、即時備轉及補充備轉等輔助服務之金額日益增加,允宜妥善規範與落實交易平台監督機制,俾利電力交易市場健全發展。

表1 110年10月至111年6月底日前輔助服務市場交易成果統計表

單位:千瓩(MW);新臺幣元

交易時間

商 品 項 目

調頻備轉

即時備轉

補充備轉

數量

金額

數量

金額

數量

金額

110年10月

2,976

2,097,065

180

0

0

0

110年11月

10,035

8,705,599

514.2

185,297

0

0

110年12月

10,376

9,173,657

741.6

296,603

0

0

111年1月

10,879

9,383,693

1,266.8

534,663

18,358.7

7,044,982

111年2月

10,250

8,823,127

2,457.6

1,084,300

17,864.6

7,349,213

111年3月

15,525.6

13,548,667

4,420.5

2,147,848

22,575

12,483,200

111年4月

15,929.9

14,310,882

5,713.4

2,777,897

33,058

28,303,541

111年5月

14,893.9

13,420,903

15,023.6

6,636,136

47,901.9

23,356,995

111年6月

15,924.5

14,335,949

13,952.7

6,207,142

48,273.8

27,843,034

合 計

106,789.9

93,799,542

44,270.4

19,869,886

188,032.0

106,380,965

資料來源:台電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