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公司112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賡續編列「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262億1,408萬1千元。經查:
(一)計畫概述
為配合政府能源政策,因應既有機組除役及長期電力負載成長需求,於高雄市永安區興達電廠東南側之發電設施預定地規劃興建3部裝置容量各為100~1300萬瓩燃氣複循環機組,總裝置容量共300~390萬瓩,期程自107年至117年12月完工,核定投資總額1,168億7,337萬4千元。
(二)因環評延後取得及新增出流管制等法令規定,導致工程進度延後,並調整部分機組商轉時程,允宜妥適規劃供電配套方案,以維供電穩定
本計畫截至111年度累計編列預算482億8,844萬7千元,截至同年6月底累計支付實現數308億624萬5千元,占預算數比率63.80%。據該公司提供資料,本計畫因環評延後取得及108年2月新增「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本計畫需取得出流管制規劃書及出流管制計畫書核定函後,方能核發進場施工所需之工作許可,並向地方政府申報開工等因素,導致工程進度延後,業於111年3月24日獲行政院同意調整部分機組商轉日程,其中1號機商轉時程展延至113年2月29日(延後8個月),3號機商轉日期提前至114年8月31日(提前4個月),整體計畫完工期限維持原定117年12月31日,投資總額不變。鑑於本計畫修正內容,其中1號機組商轉時程將延後8個月,允宜預為妥適規劃供電配套方案,以維系統供電穩定。
綜上,「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係為因應既有機組除役及長期電力負載成長所需規劃興建,惟因環評及新增提報出流管制計畫書之規定等因素,導致計畫進度延後,業獲同意修正計畫,並調整部分機組商轉時程,其中1號機組商轉時程將延後8個月,允宜妥適規劃供電配套方案,以維系統供電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