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公司112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賡續編列「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40億7,134萬1千元。經查:
(一)計畫概述
本計畫係為因應長期負載成長需求及北部區域電力供需平衡,爰規劃利用協和電廠既有廠址設置高效率燃氣複循環機組,總裝置容量為260萬瓩(單一機組130萬瓩,共兩部);另於協和發電廠外海填海造地興建LNG接收站,規劃港灣設施以提供LNG船舶操航卸收,本計畫預定投資總額1,218億55萬5千元,辦理期程自107年至121年12月。
(二)因環評進度不如預期,影響後續執行,允宜儘速依環評審議意見補正資料重新提送審議,以利後續執行
本計畫截至111年度已編列預算50億7,298萬4千元,截至111年6月底累計支付實現數13億2,529萬7千元,預算執行率26.12%,實際工程進度9.26%,較預定進度9.55%落後0.29個百分點。據該公司說明,主要係因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進度未如預期,影響電廠拆廠及海事工程等工作無法如期執行。將配合東移方案積極準備海事工程招標作業及主設備招標文件。另本案環評作業,依環評專案小組第4次會議結論,需於111年9月30日前完成補正資料,惟詢據表示,該公司業已向環保署申請展延補正資料時程4個月。
復據台電公司提供資料,本計畫由於電廠土地有限,接收站所需儲槽、氣化設施用地皆需以填海造地方式取得,而工址海床陡峭施工費時,故規劃自機組商轉至第1座LNG儲槽完工期間使用浮動式液化天然氣接收站(簡稱FSRU)作為臨時供氣,惟使用FSRU之儲氣方式無法滿足法定安全存量,且受臺灣天候條件影響,僅適合作為短期方案。
是以,本計畫規劃興建之LNG接收站,係供應未來機組運轉所需燃料之必要設施,惟本案相關之環評作業歷經4次審議程序尚未獲通過,允宜妥慎補正相關評估資料,並加強溝通說明,俾利後續執行。
綜上,台電公司辦理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其中興建LNG接收站項目,係供應本電廠未來機組運轉所需燃料之必要設施,惟相關環評作業尚未完成,致電廠拆廠及興建LNG接收站相關之海事工程無法如期執行,允宜儘速依審議意見妥慎補正相關評估資料,並加強溝通說明,俾利環評作業與後續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