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公司112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新增「石門抽蓄水力發電計畫」2,777萬1千元。經查:
(一)計畫內容概述
依該公司112年度預算書所列,為配合政府能源政策規劃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提高至20%,為避免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等間歇性能源占比過高,影響電力系統之安全與供電品質,爰規劃本計畫作為儲能設施。
本計畫係新建抽蓄水力電廠計畫,規劃以石門水庫為上池,後池堰為下池,設置抽蓄水力電廠,於石門水庫溢洪道右岸,環翠樓沿環湖公路往上游約200公尺處,設置上池進出水口及豎井,並銜接約320公尺新設頭水壓力鋼管至下游半地下電廠發電,電廠旁設置地下開關場及地下交流勵磁機室,廠內設置2部豎軸可逆式變頻法蘭西斯式機組,總裝置容量44.2千瓩(MW),計畫期程112年7月至122年12月完工,預計投資總額70.02億元。
(二)本計畫經財務評估結果具可行性,惟仍宜妥適規劃池堰防淤配套機制,俾增進計畫成效
本計畫預估在新設與既有石門機組聯合操作下,電力效益為:年平均抽水電能50百萬度。另據本計畫經濟評估結果,年淨效益7,229萬2千元;財務分析結果,現值報酬率2.08%、淨現值7億5,211萬3千元,投資回收年限為41.21年,具財務可行性。
惟根據水利署公告資訊,石門水庫具灌溉、公共給水、發電、防洪及觀光等功能,水庫設計總容量30萬9,120千立方公尺、設計有效容量25萬1,880千立方公尺,截至110年底最新施測有效容量19萬9,328千立方公尺,占原設計總容量之比率64.48%,顯示石門水庫存有淤積問題。爰此,本計畫雖經評估結果具財務可行性,允宜妥適規劃加強池堰防淤機制之配套設計,俾確保達成儲能目標並增進計畫成效。
綜上,台電公司112年度預算案新增「石門抽蓄水力發電計畫」雖經評估結果具財務可行性,仍宜妥適規劃池堰防淤之配套機制,俾確保達成儲能目標並增進計畫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