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公司112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新增「離岸風力發電加強電力網計畫(第一階段區塊開發)」2億5,236萬3千元。經查:
(一)計畫內容概述
「離岸風力發電加強電力網計畫(第一階段區塊開發)」規劃新建345KV開閉所、161KV開閉所及新設345KV開關場各1所,總裝設變壓器容量3,000千仟伏安,並新擴建輸電線路469.6回線公里,預計提供桃園、新竹、苗栗、臺中及彰化地區離岸風力上岸後之併網點,可增加10GW之併網容量,滿足120年離岸風力區塊開發第一階段9GW併網目標及離岸風力業者併網需求。計畫期程自112年起至120年12月完工,預計投資總額605億9,840萬8千元。
(二)允宜妥適配合離岸風力發電開發區位、容量與期程,滾動檢討並審慎規劃併網點與併網容量
台電公司為配合離岸風電再生能源併網,於107年推動「離岸風力加強電力網第一期計畫」,計畫涵蓋範圍為提供桃園離岸風力1.1GW及彰化地區離岸風力6.5GW上岸後之併網點,滿足政府114年全台離岸風力3GW併網目標及離岸風力業者併網需求。嗣為配合政府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計畫,提出本計畫,規劃涵蓋範圍為提供桃園、新竹、苗栗、臺中及彰化地區離岸風力上岸後之併網點,預計可增加10GW併網容量,滿足120年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一階段9GW併網需求。
據台電公司說明該公司短、中期離岸風電併網規劃如下:
1. 短期(109~114年):因離岸風電開發場域集中於彰化、桃園地區,經盤點各縣市既設電網可提供離岸風電併網容量後,規劃「離岸風力發電加強電力網第一期計畫」,計畫期程107年至114年12月完工,預計可分別於110年~114年提供彰化地區彰一開閉所2.5GW、彰工升壓站2GW、永興開閉所2GW併網容量及114年於桃園地區提供0.64GW併網容量。
2. 中期(115-120年):依據經濟部能源局提供之區塊開發潛量,滾動檢討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及彰化地區115-120年可併網點及可併網量。規劃提出「離岸風力發電加強電力網計畫(第一階段區塊開發)」,預計於大潭、糖科、通霄、南湖、房裡、中清、中港~中火161kV線、安風、港風及彰埤等併網點合計增加可併網容量10GW。允宜妥適配合離岸風力發電開發區位、容量與期程,滾動檢討並審慎規劃併網點與併網容量。
(三)計畫評估結果為財務效益與淨現值皆為負值,允宜妥適精算併網業者分攤工程費用之合理費率,俾利電網永續營運
本計畫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8條第2項規定以及經濟部離岸風力專案電網工程費用分攤方式原則計算電網建置工程費用,經評估結果,財務效益為負效益,淨現值為負值(約-77.84億元),無法估計現值報酬率,投資回收年限無法回收。允宜妥適精算併聯業者分攤工程費用之合理費率,以利電網永續營運。
綜上,台電公司為達成離岸風電併入電網之最後一哩路,112年度新增「離岸風力發電加強電力網計畫(第一階段區塊開發)」2.52億元,針對離岸風電併網點進行相關之加強電力網工程,允宜配合政府能源政策規劃,滾動檢討各地區併網容量需求,妥慎規劃電力網布建計畫,並妥適精算併網業者分攤工程費用之合理費率,俾利電網永續營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