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保協會112年度於「業務支出-保護費用」科目編列1億3,257萬2千元,其中關於「一路相伴法律協助計畫」所需經費為1,993萬4千元,主要係辦理訴訟服務及申請補償,預計服務1萬4,844件次。犯保協會之「一路相伴法律協助」計畫提供被害人相關法律協助,惟因應國民法官法將於112年1月1日實施,該計畫服務內容有待配合檢討精進。經查:
(一)110年度「一路相伴法律協助」計畫服務件次較109年度增加,惟經費執行率降低
為保障犯罪被害人之法律權益及提供法律協助,犯保協會訂有「一路相伴法律協助」計畫,協助方式包含:提供法律諮詢、協助調解或和解、法律文件撰擬、訴訟代理或委請律師代理及辯護,並補助受保護人委任律師酬金、訴訟費用或其他法律程序費用,針對特別受保護人之出庭應訊、參與調解或和解、委任律師撰擬法律文件時,由專責人員或保護志工全程陪同。108年度至110年度該計畫之服務成果分別為1萬1,498件次、1萬3,984件次及1萬4,203件次,略有起伏。109年度及110年度之實際服務成果差距不大,惟110年度經費執行率為83.47%(詳表1),與109年度之99.64%相較,降低16.17個百分點。
表1 108年度至112年度「一路相伴法律協助」計畫之經費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項目
108
109
110
111
112
預算數
19,772
19,062
22,532
23,892
19,934
決算數
15,740
18,993
18,808
11,177
-
執行率
79.61%
99.64%
83.47%
46.78%
-
說 明:111年度為截至8月底執行數。
資料來源:犯保協會
(二)配合國民法官法將於112年1月1日起實施,陪同出庭之服務量能有待研謀提升
國民法官法於109年8月12日公布,並訂於112年1月1日正式實施,國民參與審判制度為司法改革重要項目,對於犯罪被害人之權益亦有影響,犯保協會規劃之配套措施包含:強化該會專任同仁對於國民法官法之施行內容之了解、持續培訓有意願擔任國民參與審判案件之告訴代理律師及有意願之陪同出庭人員等。其中關於陪同出庭人員部分,洽據該會表示,陪同出庭服務主要由該案主責專任人員及主責保護志工擔任,截至111年8月底止,全國保護志工具有陪同出庭經驗及能力者為161人,占總志工數之20%。各分會派員陪同被害人出庭,於審判過程可提供渠等心理支持、協助說明進行程序,且有助於安定情緒,惟在犯保協會專任人員人力有限情形下,該類服務恐須仰賴保護志工之協助。準此,為確保陪同出庭服務之量能充足,有待研謀提升保護志工陪同出庭之意願。
綜上,國民法官法將於112年1月1日正式實施,然對於多數被害人而言,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恐較陌生,有待犯保協會提供相關資訊與協助,故「一路相伴法律協助」計畫允宜配合相關法令據以適時檢討修正,俾使服務面向更臻完備,以符被害人需求;此外,各分會之保護志工具有陪同出庭經驗及能力者占比僅2成,允宜研謀提升,並賡續強化渠等相關專業知能,俾發揮陪同出庭服務之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