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基金112年度預算案編列「保費收入」7,220億2,159萬3千元,較111年度預算數7,006億7,161萬6千元,增加213億4,997萬7千元。經查:
(一)健保採隨收隨付制,然僅維持財務短期平衡,恐難以因應保費主要負擔人口減少及醫療費用增加之趨勢
全民健康保險財務制度採隨收隨付制,以量出為入觀點,由全民健康保險會(下稱健保會)依協議訂定醫療給付費用總額推估整體醫療需求,完成應計收支平衡費率之設算及審議。依全民健康保險統計資料及健保署提供資料,健保保險人數由100年之2,319萬9千人成長至110年之2,386萬1千人,其中屬工作年齡人口之15至64歲保險對象占總保險人數比率由100年度之74.47%降至110年度之71.73%,65歲以上保險對象比率由100年度之10.76%成長到110年度之16.32%,顯示老年人口占比增加,工作年齡人口負擔加重。
由於65歲以上高齡者使用全民健保醫療點數占比由106年度36.8%提高至110年度之40.97%(詳表1),醫療費用成長率亦高於其他年齡組,顯示人口高齡將增加整體醫療資源需求。全民健保採隨收隨付制,僅維持短期財務平衡,恐難同時因應保費主要負擔人口減少及整體醫療費用增加趨勢。
表1 106至110年度全民健保分齡使用醫療點數及占比表
單位:百萬點
全民健保投保者年齡層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4歲(含)以下
醫療點數
45,279
47,904
49,393
43,993
38,156
占比
6.36%
6.39%
6.3%
5.56%
4.79%
15-24歲
醫療點數
30,315
30,458
30,525
29,575
27,718
占比
4.26%
4.06%
3.89%
3.74%
3.48%
25-44歲
醫療點數
126,515
129,949
134,619
134,456
130,618
占比
17.76%
17.33%
17.16%
16.99%
16.40%
45-64歲
醫療點數
247,978
258,719
269,371
272,015
273,632
占比
34.82%
34.51%
34.34%
34.38%
34.36%
65歲以上
醫療點數
262,130
282,723
300,450
311,257
326,262
占比
36.80%
37.71%
38.31%
39.34%
40.97%
合計
醫療點數
712,218
749,753
784,358
791,296
796,385
占比
100%
100%
100%
100%
100%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提供,111年5月。
(二)原訂111年5月調整門診藥品等部分負擔,因疫情暫緩實施,然該等措施恐僅具短期效果,長期尚需整體檢討及妥研相關配套
衛福部110年度調整全民健保保險費率時,曾揭示將進行全民健保整體制度改革,檢討就醫負擔公平性,健保署並研提「111年使用者付費精神下部分負擔改革方案」,期藉由調整門診藥品部分負擔、新增檢驗(查)分項計收部分負擔及調整急診部分負擔等措施,減少非必要藥品及檢驗(查)。上開方案參酌各界意見後已調整內容(詳表2),並經衛福部111年4月8日公告修正,自同年5月15日起生效,嗣因疫情嚴峻,該部於111年5月12日註銷前開公告。
依據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調整部分負擔僅能短期抑制醫療需求,調幅過高恐增加經濟弱勢就醫障礙;新增門診檢驗(查)部分負擔因民眾尚難判斷檢驗(查)之必要或醫事服務機構未即時上傳檢驗(查)結果,恐難以減少不必要檢驗(查),爰宜滾動檢討及研擬相關配套。有關上開意見及實施調整方案時機,健保署宜審慎納入考量,俾利資源有效運用。
表2 原規劃111年5月15日起實施健保部分負擔調整內容簡表
項目
免收項目
收取項目
藥品
1.基層診所、中醫、地區醫院100元以下免收。
2.慢箋第2次以後調劑免收。
1.基層診所、中醫、地區醫院101元以上收取費用20%,上限200元。
2.區域醫院、醫學中心收取費用20%,上限300元。
檢驗檢查
1.基層診所、牙醫、中醫1,000元以下免收。
2.地區醫院500元以下免收。
1.基層診所、牙醫、中醫1,001元以上收取100元。
2.地區醫院501元以上收取費用10%,上限100元。
3.區域醫院經轉診收取費用10%,上限150元;未經轉診收取費用20%,上限300元。
4.醫學中心經轉診收取費用10%,上限200元;未經轉診收取費用20%,上限400元。
急診
1.基層診所及地區醫院一律150元。
2.區域醫院檢傷分類第1、2級200元;第3級300元;第4、5級600元。
3.醫學中心檢傷分類第1、2級300元;第3級550元;第4、5級800元。
資料來源:引自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
綜上,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收支因人口老化,主要負擔保費人口占比減少、醫療需求增加,恐影響財務穩健,允宜妥謀對策,另調整門診藥品等部分負擔之正式實施時機及配套措施,健保署宜審慎規劃,以利健保財務健全及資源配置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