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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基金、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四、保險收支因人口老化,主要負擔保費人口占比減少、醫療需求增加,恐影響財務穩定,調整門診藥品等部分負擔因疫情暫緩實施,均待妥謀因應 日期:111年11月 報告名稱:全民健康保險基金、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全民健康保險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賴欣憶

健保基金112年度預算案編列「保費收入」7,220億2,159萬3千元,較111年度預算數7,006億7,161萬6千元,增加213億4,997萬7千元。經查:

(一)健保採隨收隨付制,然僅維持財務短期平衡,恐難以因應保費主要負擔人口減少及醫療費用增加之趨勢

全民健康保險財務制度採隨收隨付制,以量出為入觀點,由全民健康保險會(下稱健保會)依協議訂定醫療給付費用總額推估整體醫療需求,完成應計收支平衡費率之設算及審議。依全民健康保險統計資料及健保署提供資料,健保保險人數由100年之2,319萬9千人成長至110年之2,386萬1千人,其中屬工作年齡人口之15至64歲保險對象占總保險人數比率由100年度之74.47%降至110年度之71.73%,65歲以上保險對象比率由100年度之10.76%成長到110年度之16.32%,顯示老年人口占比增加,工作年齡人口負擔加重。

由於65歲以上高齡者使用全民健保醫療點數占比由106年度36.8%提高至110年度之40.97%(詳表1),醫療費用成長率亦高於其他年齡組,顯示人口高齡將增加整體醫療資源需求。全民健保採隨收隨付制,僅維持短期財務平衡,恐難同時因應保費主要負擔人口減少及整體醫療費用增加趨勢。

表1 106至110年度全民健保分齡使用醫療點數及占比表

單位:百萬點

全民健保投保者年齡層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4歲(含)以下

醫療點數

45,279

47,904

49,393

43,993

38,156

占比

6.36%

6.39%

6.3%

5.56%

4.79%

15-24歲

醫療點數

30,315

30,458

30,525

29,575

27,718

占比

4.26%

4.06%

3.89%

3.74%

3.48%

25-44歲

醫療點數

126,515

129,949

134,619

134,456

130,618

占比

17.76%

17.33%

17.16%

16.99%

16.40%

45-64歲

醫療點數

247,978

258,719

269,371

272,015

273,632

占比

34.82%

34.51%

34.34%

34.38%

34.36%

65歲以上

醫療點數

262,130

282,723

300,450

311,257

326,262

占比

36.80%

37.71%

38.31%

39.34%

40.97%

合計

醫療點數

712,218

749,753

784,358

791,296

796,385

占比

100%

100%

100%

100%

100%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提供,111年5月。

(二)原訂111年5月調整門診藥品等部分負擔,因疫情暫緩實施,然該等措施恐僅具短期效果,長期尚需整體檢討及妥研相關配套

衛福部110年度調整全民健保保險費率時,曾揭示將進行全民健保整體制度改革,檢討就醫負擔公平性,健保署並研提「111年使用者付費精神下部分負擔改革方案」,期藉由調整門診藥品部分負擔、新增檢驗(查)分項計收部分負擔及調整急診部分負擔等措施,減少非必要藥品及檢驗(查)。上開方案參酌各界意見後已調整內容(詳表2),並經衛福部111年4月8日公告修正,自同年5月15日起生效,嗣因疫情嚴峻,該部於111年5月12日註銷前開公告。

依據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調整部分負擔僅能短期抑制醫療需求,調幅過高恐增加經濟弱勢就醫障礙;新增門診檢驗(查)部分負擔因民眾尚難判斷檢驗(查)之必要或醫事服務機構未即時上傳檢驗(查)結果,恐難以減少不必要檢驗(查),爰宜滾動檢討及研擬相關配套。有關上開意見及實施調整方案時機,健保署宜審慎納入考量,俾利資源有效運用。

表2 原規劃111年5月15日起實施健保部分負擔調整內容簡表

項目

免收項目

收取項目

藥品

1.基層診所、中醫、地區醫院100元以下免收。

2.慢箋第2次以後調劑免收。

1.基層診所、中醫、地區醫院101元以上收取費用20%,上限200元。

2.區域醫院、醫學中心收取費用20%,上限300元。

檢驗檢查

1.基層診所、牙醫、中醫1,000元以下免收。

2.地區醫院500元以下免收。

1.基層診所、牙醫、中醫1,001元以上收取100元。

2.地區醫院501元以上收取費用10%,上限100元。

3.區域醫院經轉診收取費用10%,上限150元;未經轉診收取費用20%,上限300元。

4.醫學中心經轉診收取費用10%,上限200元;未經轉診收取費用20%,上限400元。

急診

1.基層診所及地區醫院一律150元。

2.區域醫院檢傷分類第1、2級200元;第3級300元;第4、5級600元。

3.醫學中心檢傷分類第1、2級300元;第3級550元;第4、5級800元。

資料來源:引自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

綜上,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收支因人口老化,主要負擔保費人口占比減少、醫療需求增加,恐影響財務穩健,允宜妥謀對策,另調整門診藥品等部分負擔之正式實施時機及配套措施,健保署宜審慎規劃,以利健保財務健全及資源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