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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作業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六、112年度賡續編列「大林蒲遷村專案辦公室」委辦費1,228萬5千元,允宜衡酌計畫進度及預算執行量能覈實編列 日期:111年11月 報告名稱:經濟作業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凃玉枝 黃俊傑

為發展循環經濟,工業局自106年起辦理「全國循環專區試點暨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惟行政院迄至108年10月8日方核定;上揭計畫之分項計畫「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下稱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計畫總經費1,045.69億元(詳表1),無法自償部分由公務預算編列390億元撥補產業基金;其中園區報編2.72億元、大林蒲遷村589.81億元、參與園區合作開發土地作價及遷村安置用地費用277.26億元、開發工程費用175.9億元,期程12年(106至117年)。原由工業局公務預算編列經費辦理,自110年度起改由產業園區基金編列,產業園區基金112年度賡續編列1,228萬5千元以支應委託高雄市政府(下稱高市府)辦理大林蒲遷村作業之需;截至111年8月底止產業園區基金關於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執行數6,016萬1千元(帳列長期墊款科目,包括產業園區基金於105、106及108年度墊付之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先期規畫經費337萬7千元)。經查:

表1 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經費需求及資金來源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項 目

經費需求

財源規劃

1.園區報編費用

2.72

1.公務預算390億元(國庫撥補產業園區基金385.55億)。

2.產業園區基金408.92億元。

3.國(公)有土地作價246.77億元。

2.第一區土地費用(大林蒲遷村)

589.81

3.多元安置配套措施及遷村安置用地費

248.29

4.第一區台糖土地費用(土地作價)

8.29

5.第二區土地費用

20.68

6.第一、二園區開發工程

175.90

合計

1,045.69

說 明:第一區土地費用包含:遷村先期調查評估2.74億元、土地補償、安置、建物拆遷補償等574.41億元、安置地公共建設12億元、專案辦公室0.66億元。

資料來源:「全國循環專區試點暨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行政院108年10月核定)。

(一)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部分保留款已屆預算保留期限遭註銷

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截至112年度底已編列預算數322億5,131萬5千元(詳表2);其中106年度至109年度由工業局公務預算支應,累計預算數計4億4,474萬5千元,決算數4億4,214萬5千元,執行率99.42%,惟其中保留數達3億3,430萬4千元(占決算數之75.61%)。截至110年底,以前年度轉入保留數累計註銷數計3,164萬7千元,其中106年度部分保留數1,553萬1千元(委託高市府辦理大林蒲遷村先期調查及評估作業)因已屆預算保留期(4年),雖申請轉入111年度續予執行,惟經行政院函復「免予保留」,遂辦理註銷,其餘仍續予保留轉入111年度執行者計2億254萬5千元。

表2 106-112年度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經費彙整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工業局

產業園區基金

合計

106

107

108

109

小計

110

111

112

預算數

94,000

252,080

86,380

12,285

444,745

31,782,000

12,285

12,285

32,251,315

決算數

94,000

251,830

84,030

12,285

442,145

44,499

12,285

-

498,929

保留數

54,150

183,842

84,030

12,282

334,304

-

334,304

說 明:1.自110年度起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預算由產業園區基金編列。

2.111年度決算數係截至8月底之實支數。

資料來源:工業局提供。

(二)截至111年8月底委託高市府辦理「大林蒲遷村專案辦公室」經費執行率未及3成,允宜衡酌預算執行能量,覈實編列委辦經費

1.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分項計畫,工業局自106年至109年度公務預算編列計畫經費供執行遷村先期調查及評估與產業園區報編作業推動經費之所需,其中106年度及107年度已先行委託高市府辦理大林蒲遷村先期調查及評估作業,各年度委託金額分別為9,400萬元及1億8,048萬元,截至111年8月底止執行數分別為7,846萬9千元(高市府於111年7月14日繳回賸餘數1,553萬1千元)及7,131萬9千元;高市府代辦事項相關作業諸如:推動辦公室(含人力進用)及相關行政作業,土地及地上物調查(私有民宅),土地及地上物調查(農作物及宗教設施),遷村意願方案之地方民意溝通與協商,地方文史、資源及發展脈絡調查與記錄,土地及地上物普查,安置地區之公設及安置住宅規劃設計,安置用地配置及抽籤作業規劃,安置地區都市計畫變更等均尚在進行中,委辦計畫迄今仍未執行完竣。

2.經濟部於109年委託高市府辦理大林蒲遷村計畫進行遷村配售土地,高市府109年7月20日函復經濟部同意接受經濟部之委辦,委辦期間自108年1月1日至大林蒲遷村計畫作業完成止,執行事項包括:(1)遷村執行階段專案辦公室;(2)大林蒲住商、非住商土地價購;(3)大林蒲建物、其他地上物價購,及(4)安置住宅及相關公共設施興建等作業;108年度委辦經費為1,638萬元,109年度至112年度委辦經費均為1,228萬5千元;截至111年8月底止,工業局已撥付之委辦經費合共5,323萬5千元,高市府執行數1,454萬6千元,委辦經費執行率僅27.32%(詳表3),顯示「大林蒲遷村專案辦公室」經費容有寬列,允宜衡酌預算執行能量,覈實編列委辦經費,以維基金資源之有效運用。

表3 委託高市府辦理「大林蒲遷村專案辦公室」經費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委辦費

撥付日期

截至111年8月實支數

執行率

108

16,380

109年11月

4,308

26.30

109

12,285

109年11月

2,705

22.02

110

12,285

110年3月

4,884

39.76

111

12,285

111年2月

2,649

21.56

合計

53,235

-

14,546

27.32

說 明:108及109年度經費由工業局公務預算支應;110年度起由產業園區基金編列預算。

資料來源:工業局提供。

(三)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園區報編工作迄今尚未完成,經工業局評估至少延後至114年6月方完成報編工作

1.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採2階段辦理,第1期開發作業包括園區報編、土地取得作業、後續開發及推動環境高質循環共生聚落;預計110年4月完成園區報編作業,112年完成大林蒲遷村,112年至117年同步進行園區之開發建設(第1區及第2區分別自112年及114年開始開發,並規劃廠商同步進駐,每年進駐率25%)。

2.惟因地方民眾及環保團體主張「先遷村、再開發」,要求須完成「遷村計畫書」再進行園區設置工作,故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公開說明會暨健康風險評估規劃及範疇說明會暫緩辦理,高市府分於110年3月13日、111年3月27日及111年7月30日舉辦遷村安置計畫書草案說明會,惟仍未與居民達成遷村共識。詢洽工業局表示,將視高市政取得居民遷村共識進度,接續安排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公開說明會,再辦理範疇界定會議確認環境背景調查項目,111年度恐無法完成環境背景調查,致園區報編作業程序延宕,目前評估至少延後至114年6月。

綜上,為發展循環經濟,工業局自106年起推動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並委託高市府辦理「大林蒲遷村先期調查及評估作業」及「大林蒲遷村專案辦公室」期大林蒲遷村安置及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之土地取得與設置得以按計畫預定期程進行,惟106及107年度委託高市府辦理相關事項,仍有1億916萬1千元經費待執行;108至111年度「大林蒲遷村專案辦公室」經費尚有3,868萬9千元待執行。112年度復編列「大林蒲遷村專案辦公室」1,228萬5千元,允宜衡酌計畫執行進度及高市府執行能量,覈實編列相關委辦經費,以維該基金資源之有效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