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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作業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八、所轄污水處理廠未確實操作及管理污水設備,近年屢遭環保機關裁罰;又部分工業區地下水或土壤存有污染問題,亦亟待研謀妥處 日期:111年11月 報告名稱:經濟作業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凃玉枝 黃俊傑

工業局轄管工業區截至111年8月計設置43座污水處理廠,負責處理轄管部分工業區之廢污水(另瑞芳等17個工業區未設污水處理廠),其中自行操作者31座,委外操作者12座;又產業園區基金112年度預算案編列污水處理廠營運成本15億2,759萬8千元,污水處理系統使用費收入11億4,419萬1千元,分較111年度預算案減少1億4,364萬4千元(減幅8.60%)及2億8,608萬8千元(20.00%,詳表1);另112年度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之委託調查研究費編列8,000萬元辦理「工業區土壤及地下水採樣監測調查計畫」。經查:

表1 工業局所轄污水處理廠營運相關成本與收入彙整表

單位:立方公尺;新臺幣千元;新臺幣元

年度

項目

污水處理廠營運成本

污水處理系統使用費收入

數量

金額

平均費率

數量

金額

平均費率

108

預算數

96,523,226

1,461,559

15.14

96,523,226

1,610,437

16.68

決算數

83,816,581

1,541,596

18.39

83,816,581

1,366,122

16.30

109

預算數

94,653,999

1,555,824

16.44

94,653,999

1,543,675

16.31

決算數

83,949,084

1,642,747

19.57

83,949,084

1,329,771

15.84

110

預算數

83,041,150

1,612,955

19.42

83,041,150

1,431,004

17.23

決算數

76,430,017

1,589,858

20.80

76,430,017

1,271,691

16.64

111

預算數

83,195,180

1,671,242

20.09

83,195,180

1,430,279

17.19

111年1-8月

實際數

51,792,736

1,048,701

20.25

51,792,736

823,814

15.91

112

預算數

70,516,475

1,527,598

21.66

70,516,475

1,144,191

16.23

資料來源:工業局提供。

(一)未確實辦理污水處理廠之營運管理工作,屢遭環保機關裁罰

1.依「工業區污水處理廠營運管理要點」第3條規定:「管理機構辦理所轄工業區污水處理廠之營運管理工作如下:…(二)增修訂用戶廢(污)水排入管制項目及下水水質標準。(三)用戶排水設備之檢查。(四)污水處理廠進、放流水及用戶排放廢(污)水之流量測定及水質採樣、檢測。(五)廢(污)水及污泥處理設施之操作、維修及汰舊更新。…(九)處理廢(污)水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另監察院於110年11月17日就工業局所轄工業區污水處理廠迄今仍多有放流水水質未符法定標準等情事提出調查報告,因攸關工業區鄰近地區環境品質,要求工業局應依法賡續研謀善策妥處,避免造成污染環境情事。

2.工業局所轄污水處理廠於107年至111年8月間各年度遭環保機關取締告發及罰鍰分別為17件(罰鍰1,162萬9千元)、21件(831萬7千元)、31件(1,840萬6千元)、22件(2,046萬4千元)及15件(2,604萬2千元);其中屬自行操作且歸責污水處理廠部分各年度分別為1件(罰鍰8萬4千元)、5件(78萬2千元)、4件(49萬5千元)、7件(824萬3千元)及2件(37萬4千元),近年遭環保機關取締告發件數及罰鍰金額均無明顯改善,顯示部分工業區管理機構與受託單位未確實操作及管理污水設備,致屢遭環保機關處以罰鍰(詳表2)。

表2 所轄污水處理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遭環保機關告發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家

年 度

107

108

109

110

111(迄8月底)

環保機關取締告發

家數

8

10

13

13

9

件數

17

21

31

22

15

罰款金額

11,629

8,317

18,406

20,464

26,042

1.自行操作

(1)家數

4

7

8

7

3

(2)件數/(罰鍰金額)

9(3,870)

10(1,857)

14(2,453)

14(10,978)

3(500)

A.歸責廠商

3(897)

5(1,075)

3(341)

5(1,011)

1(126)

B.歸責污水廠

1(84)

5(782)

4(495)

7(8,243)

2(374)

C.爭議訴願

5(2,889)

-

7(1,617)

2(2,724)

-

2.公辦民營

(1)家數

4

3

5

6

6

(2)件數

8

11

17

8

12

(3)罰款金額

7,759

6,460

15,953

9,486

25,542

資料來源:工業局提供。

(二)所轄工業區地下水或土壤污染問題亟待解決

產業園區基金近年均委外辦理「工業區土壤及地下水採樣監測調查計畫」,以監測及調查工業區地下水及土壤受污染現況;詢據工業局資料,所轄工業區經環保機關進行土壤及地下水檢測燈號分級管理,列紅燈者計有中壢、桃園幼獅、頭份及台中等4處工業區,警示面積為1,169.17公頃;列橘燈者計有樹林等9處工業區,警示面積為3,333.07公頃;列黃燈者計有新北等18處工業區,警示面積為8,556.72公頃(詳表3)。又所轄新北、土城、大園、觀音、桃園幼獅、平鎮、龜山、中壢等26處工業區內,經初步評估為控制場址或整治場所,場址面積為285.33公頃,顯示部分工業區地下水或土壤存有嚴重污染問題。

綜上,工業局所轄污水處理廠未確實操作及管理污水設備,屢遭環保機關裁罰;又地下水或土壤存有污染問題,為免工業區內外之環境污染持續惡化,允宜研謀妥處並落實執行各項污染防治措施。

表3 截至111年8月底所轄工業區進行土壤及地下水檢測燈號分級管理情形統計表 單位:公頃

燈號

處數

單位

警示面積

因應措施之說明

紅燈

4

中壢

432.9016

1.積極配合環保機關依法查證。

2.輔導已公告列管事業加速改善工作。

桃園幼獅

61.5700

頭份

94.6496

台中

580.0511

小 計

1,169.1700

橘燈

9

樹林

21.7478

積極配合環保機關依法查證。。

龜山

131.0000

大園

198.4207

觀音

632.1200

大甲幼獅

218.4700

民雄

243.8387

頭橋

87.4894

臨海

1,518.7580

屏南

281.2279

小 計

3,333.0730

黃燈

18

新北

140.5500

工業區內污染均已由環保機關公告列管,持續進行監測作業,並瞭解列管場址之改善進度。

土城

107.0000

林口工三

119.3081

平鎮

104.0000

新竹

517.0000

南崗

417.0001

彰濱

1,997.1480

芳苑

160.0000

雲林離島

3,100.32

斗六

203.0000

官田

227.0000

永康

74.6743

安平

200.0000

大社

109.9452

仁武

21.1147

大發

374.1922

林園

403.2434

屏南

281.2279

小 計

8,556.7239

資料來源:工業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