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管局112年度預算案編列預算員額147人及人事費1億7,425萬9千元(詳表1),較111年度146人、1億6,549萬6千元增加1人、增加876萬3千元,增幅0.68%及5.29%;此外,該局112年以業務費進用勞務承攬人力152人、預算編列數9,378萬2千元(詳表2),較111年度134.5人、7,774萬4千元增加17.5人、1,603萬8千元,增幅13.01%及20.63%。
表1 檔管局近年預算員額及人事費預算數一覽表 單位:人;新臺幣千元
年 度
員 工 人 數
人事費
職員
駐警技工
工友駕駛
聘用約僱 人員
合計
108
112
16
6
134
152,316
109
113
15
6
134
152,066
110
118
13
8
139
159,027
111
118
12
16
146
165,496
112
118
10
19
147
174,259
說 明:111年度接收原促轉會聘用人員8人,112年度經「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業務移交專案小組第2次研商會議」另核增3名聘用人員。
資料來源:檔管局各年度預算書。
表2 檔管局近年進用勞務承攬人力情形一覽表 單位:人;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人數
金額
人數
金額
108
74
39,063
79
44,919
109
83
46,758
169
63,811
110
138
82,056
150
81,457
111
134.5
77,744
138
40,442
112
152
93,782
-
-
說 明:111年決算數截至8月底統計數。
資料來源:檔管局提供。
依政府機關(構)運用勞務承攬參考原則第3點規定:「各機關運用勞務承攬時,應注意下列事項:(一)如非必要,應儘量避免與自然人成立勞務承攬關係。如因業務需要與自然人成立勞務承攬關係時,除應依政府採購法及比照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勞務承攬契約外,並應審查該得標之自然人是否確已參加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二)應明確勞務承攬與勞動派遣之分際,不得實際指揮監督管理承攬人派駐勞工從事工作,僅得就履約成果或品質要求承攬人符合契約規範。…。」由前述可知,運用勞務承攬人力無指揮監督之權,且受有諸多限制,因此運用該人力宜審慎辦理。而檢視該局近年勞務承攬人力預、決算資料,108年度預算編列勞務承攬人力74人、3,906萬3千元,至112年度預算數已增至152人、9,378萬2千元,人數及經費概呈逐年增加之趨勢,且112年度勞務承攬人力人數較108年度預算人數增加78人,增幅105.41%,112年度預算數較108年度預算數增加5,471萬9千元,增幅140.08%。另108及109年度均發生原列經費不足情形,108至111年勞務承攬人力實際運用人數均超過預算編列數,允宜加強預算之管控。
綜上,檔管局近年勞務承攬人力及預算數概呈逐年增加,且108及109年度原列經費均不足,108至111年勞務承攬人力實際運用人數均超逾預算編列數,仍待檢討改善,允宜加強行政簡化及業務資訊化等節約原則,逐步精簡勞務承攬人力部分,以節約國家財政支出。
(分機:8652 廖怡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