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處112年度預算案於「園區產業升級」工作計畫下新增編列「產業園區跨區低碳轉型整合推動計畫」4,800萬元。經查:
(一)計畫內容及預期目標概述
本計畫係淨零排放之分項計畫,預定辦理期程自112年至115年,計畫總經費1.8億元,規劃以「導引低碳生產-聚焦各廠減碳輔導」、「低碳轉型示範-聚焦聚落減碳示範」、「深化創新鏈結-聚焦低碳人才培育」等3大執行策略推動計畫,預定工作項目、計畫目標及預期效益如表1。
表1 產業園區跨區低碳轉型整合推動計畫工作項目、目標及預期效益摘要表
工作項目
計畫目標
預期效益
1.導引低碳生產-各廠商減碳輔導:
建立園區溫室氣體盤查機制,整合園區業者及第三方查證機構能量,打造系統性盤查工具及輔導,並協助園區業者發掘節能減碳空間,引導業者以用電需量最佳化、設備節能最大化、工廠用電智慧化,協助業者打造節能、低碳之生產環境。
2.低碳轉型示範-聚落減碳示範:
盤點產業園區內受「國際供應鏈要求」及「國際碳邊境稅衝擊」之立即影響迫切需進行低碳轉型需求之產業聚落,輔導聚落廠商在製程上,輔導耗能設備汰換、導入智慧化、綠色節能科技,並輔導聚落廠商建立創新低碳服務模式,形成示範效應,並擴展複製成功模式至其他園區。
3.深化創新鏈結-低碳人才培育:
以過去推動學研協助產業園區之基礎,持續推動園區與周邊在地學術及法人研究機構之長期合作鏈結,提供園區廠商低碳製程人才培育及實習,應協助業者爭取政府補助資源,以促進廠商轉型升級,提升低碳競爭力。
1.建立園區溫室氣體盤查機制
2.推動園區整合式節能減碳輔導
3.跨域低碳創新服務
4.園區產學研科技低碳合作體系推動
1.完成溫室氣體盤查機制規劃及系統初期建置,提出規劃報告1式。
2.完成至少90家數位化碳盤查資訊及查證。
3.全程提供48家園區廠商節能、電力需量調整及用電智慧化等整合型輔導,視需求協助廠商申請政府補助資源。
4.全程推動園區綠色供應鏈聯盟輔導13案,研提政府減碳相關補助計畫16案以上,並協助至少1家業者申請綠色認證。
5.全程推動學研協助產業園區科技低碳專案計畫36案:包括(1)每年辦理低碳相關課程18場90人次(全程72場、360人次);(2)輔導區內廠商減碳並研提政府減碳及創新研發補助計畫9案(全程36案)。
6.協助至少180家園區廠商檢視排碳來源及碳資料建立。
7.帶動產業投資約2.8億元以上、增加產值約3億元以上,減碳量20,000噸以上。
資料來源:加工處提供。
(二)部分效益目標相較園區廠商家數流於保守,恐難滿足園區內產業需求,宜積極研謀相關配套措施
我國政府於111年3月30日公布「臺灣2050淨零轉型路徑及策略」,揭示我國淨零路徑階段里程碑,此外,許多國際廠商相繼要求供應鏈廠商要一同達成淨零轉型目標。故園區廠商因應低碳轉型之壓力日亟,惟因園區廠商多屬中小型企業,相關人才、技術、資源相對不足,亟需政府提供協助或輔導服務資源。
然揆諸本計畫全程,預計辦理低碳相關課程72場360人次參與、提供48家園區廠商節能、電力需量調整及用電智慧化等整合型輔導等目標值,相較園區廠商家數(736家)及員工人數(8萬9,188人)似嫌偏低,允宜研謀相關配套方案,以擴散計畫推動成效。
(三)本計畫預定期程跨越4個預算年度,允宜依預算法及相關規範揭露完整資訊,以利預算審議
按預算法第39條規定:「繼續經費預算之編製,應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依各年度之分配額,編列各該年度預算。」另依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12年度概算應行注意事項第13點規定:「跨年期計畫應參照預算法第39條有關繼續經費之規定,由各機關依事實情形…列明計畫名稱、經費總額、執行期間、本年度編列數及以前年度法定預算數總數(含動支預備金)外,並於單位概(預)算書之『跨年期計畫概況表』表達,以供立法院審議參考…。」
按本計畫全程自112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核屬跨年期計畫,允宜依前開規定揭露經費總額、執行期間、本年度編列數等完整計畫資訊,俾利本院預算審議。
綜上,加工處112年度新增「產業園區跨區低碳轉型整合推動計畫」,部分效益目標相較整體廠商家數甚低,恐難滿足產業需求,允宜研謀相關配套方案,俾擴散計畫成效,並依預算法等相關規範揭露計畫完整資訊,以利本院預算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