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112年度預算案於「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科目編列其他業務租金567萬元、房屋建築養護費19萬元,係為支應辦公房舍等租金費用及辦公室房屋建築養護費等。經查:
(一)為因應增加聘用員額14人,擬增加租用辦公房舍,致預計租金費用較111年度遽增近6成
112年度預計租用辦公房舍980.07平方公尺、租金費用567萬元,較111年度租用面積738.64平方公尺、租金預算357萬9千元分別增加租用面積241.43平方公尺(增幅32.69%)、增加租金209萬1千元(增幅58.42%),另辦公室房屋建築相關養護費19萬元亦較111年度預算數16萬8千元增加2萬2千元(增幅13.10%;詳表1)。
表1 能源局111及112年度預計辦公房舍費用明細比較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年度
預算員額
無償借用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面積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租金
年需養護費
111
163
2,747
161
4間
738.64
3,579
17
3,485.64
3,579
168
112
177
2,747
161
5間
980.07
5,656
29
3,727.07
5,656
190
比較增減
+14
-
-
+1
+241.43
+2,077
+12
+241.43
+2,077
+22
說 明:表列112年度租金565萬6千元,係已扣除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電表租金1萬4千元。
資料來源:參能源局111及112年度預算書(案)。
(二)現有辦公房舍面積已較行政院規定標準為高
據能源局說明原因略以:「112年度增加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太陽光電電表租費1萬4千元;14樓辦公室111年度實際租用98坪,預算僅編列60.5坪,112年度起核實編列;另112年度預算員額由163人增為177人(增加14名員額),依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辦公處所空間及面積規劃原則核算應有面積為1,131.55坪(含公設空間、公共空間522.22坪、現有員額辦公空間557.21坪、新增14人辦公空間52.12坪)…需以增租方式辦理之面積為300.58坪,目前已租用223.44坪…增租11樓73.03坪確有其必要性…。」
惟依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辦公處所空間及面積規劃原則附表一有關機關人員辦公室面積規劃原則規定略以:「三級機關或相當三級機關首長為60平方公尺、三級機關或相當三級機關一級內部單位正副主管為20至25平方公尺、一般人員為8平方公尺。」爰此,按該局112年度預計員額177人推算應有辦公房舍面積約1,485平方公尺,加計公共空間1,726.35平方公尺後等於3,211.35平方公尺,仍低於該局現有辦公房舍面積3,485.64平方公尺(含無償借用2,747平方公尺、有償租用980.07平方公尺),顯示該局現有辦公空間已高於行政院規定面積。
(三)預計新增員額辦公室面積超逾行政院規定標準,允宜依行政院規定核實檢討辦公房舍租用需求
按能源局估算新增14人辦公空間增52.12坪(172.30平方公尺),相當於平均每人辦公空間面積12.31平方公尺,亦已超逾行政院規定一般人員辦公室面積8平方公尺之標準。況且該局112年度預計整體租用面積(980.07平方公尺)較現有租用面積(738.64平方公尺)多出241.43平方公尺,形同為因應員額增加14人而擴增租用面積達241.43平方公尺,換算該14名員額平均每人辦公面積達17.245平方公尺,妥適性容有檢討空間。
綜上,能源局112年度為因應增加聘用人員14人,擬增加租用辦公空間,致辦公房舍租金費用較111年度增加207萬7千元,增幅近6成,且該局估算辦公空間需求,超逾行政院規定標準,妥適性容有檢討空間,允宜依行政院規定並秉撙節原則,核實檢討辦公房舍租用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