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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九、福壽山農場112年度就新建賓館工程辦理補辦預算,其中涉有事前規劃未盡周詳致有經費不敷之情事,允宜妥適檢討 日期:111年11月 報告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九、福壽山農場112年度就新建賓館工程辦理補辦預算,其中涉有事前規劃未盡周詳致有經費不敷之情事,允宜妥適檢討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彥斌

福壽山農場附屬單位預算分預算112年度預算案列有「新建賓館工程」2,494萬1千元之補辦預算案,係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有關該農場就「新建賓館工程」補辦預算案,涉有事前規劃未盡周詳致有經費不敷之情事,謹敘明如次:

(一)福壽山農場新建賓館工程補辦預算之緣由及依據

依安置基金提供之說明資料,福壽山農場新建賓館工程係考量既有場區住宿空間不足,且住宿區地點過於分散,不利於管理,爰規劃新建集中住宿型賓館,俾提供旅客良善之服務品質,並促進農場之營運發展。該項新建工程計畫總需求經費於102年7月原獲行政院核定金額為2億6,609萬3千元,並著手辦理相關行政作業,於107年5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惟要求需大幅限縮建築樓地板面積與建築物高度。對此,農場辦理第1次計畫修正,並調降總需求經費為2億4,737萬8千元;嗣因工料上漲致經費不敷,為利招標作業進行,遂於109年2月辦理第2次計畫修正,將總需求經費上調至2億9,500萬元,始於109年5月完成工程招標,並於同年8月開工。嗣於施工期間又因變更設計與物價調整費用等因素致總需求經費提高至3億1,994萬1千元,111年度預算不足數2,494萬1千元(包括變更設計所需經費1,594萬1千元與物價調整費用900萬元),爰辦理第3次計畫修正。

鑒於福壽山農場新建賓館工程計畫因累計調增金額與行政院102年7月核定金額相差已逾5,000萬元,爰依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12點第6款第2目規定,報請行政院專案核定,獲行政院於111年6月函復同意修正計畫,同年7月則同意就該計畫111年度預算不足數2,494萬1千元先行於111年度辦理並補辦112年度預算。

(二)福壽山農場新建賓館工程係退輔會近年中程施政計畫項目之一,採補辦預算方式辦理,反映事前規劃評估未盡周詳,容有精進空間

按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第七條一、(一)規定:「各項購建固定資產應詳予規劃評估,營業基金之專案計畫,應依『國營事業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編製評估要點』規定辦理,作業基金亦應比照辦理。」。

查退輔會為推動所屬農場優質觀光,曾於該會中程施政計畫(106至109年度)中指出,為建構「安全、安靜、乾淨」旅遊環境,將督導所屬農場編列經費逐年改善相關硬體設施,提高接待國內、外旅客之服務品質與能量,並增加營收,俾利提升農場機構投資報酬率,其中在福壽山農場部分明訂推動該農場新建賓館工程,顯示是項工程核屬該會主管安置基金重要固定資產建設計畫,事前允應審慎且周詳規劃,並循年度預算程序辦理。

按預算法第88條補辦預算規定之意旨,係提供附屬單位預算執行時,為因應環境變遷與正常業務上實際需要之彈性機制。福壽山農場新建賓館工程既屬退輔會中程施政計畫之重要項目,該會允應督導該農場於前置作業期間,謹慎規劃經費支用及工程期程安排。惟據該會於111年5月陳報行政院有關是項計畫第3次修正計畫書之緣起內容提及:「因於施工階段考量營運需要檢討變更、需求修正、設計疏漏及三級疫情因素影響等,本案無法於原核定預算內完成,…」等,其中雖有國內疫情之外部因素影響,惟包括營運需求調整、設計疏漏等導致是項計畫之原編預算不敷支應,為達成原訂計畫目標,需透過修正計畫並調增經費及修正作業期程,另依預算法相關規定就經費不敷數以補辦預算之方式先行辦理,反映福壽山農場於新建賓館工程之先期規劃作業未盡周詳。

綜上,安置基金就福壽山農場新建賓館工程計畫之經費不敷數,以補辦112年度預算方式辦理,反映該農場就是項計畫之先期規劃作業有欠嚴謹,允宜適時檢討改善,作為爾後推動相關工程計畫時之借鏡。

(分機:1912黃彥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