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輔導會)為辦理照顧服務員(以下簡稱照服員)勞務委外業務,訂定「榮民總醫院各分院及榮譽國民之家照顧服務員勞務委外作業規範」,規範內容包括廠商及照服務各項資格及應遵守之義務等,然該基金所屬各醫院仍有履約管理欠周妥或人力不足之情事。經查:
(一)截至111年8月底止該基金所屬醫院陸續發生委外廠商違約並經各醫院裁罰之情事
輔導會自94年12月起採分區方式辦理各榮民總醫院分院及榮譽國民之家(以下簡稱榮家)照服員勞務委外採購,依上開作業規範規定,以榮民總醫院所屬分院及榮家為招標機關,為其及責任區內之分院及榮家辦理招標作業,決標後則分由各機構與得標廠商簽訂契約。茲因審計部前於108年度辦理輔導會安養及醫療機構榮民長照措施情形專案調查時,針對各榮總分院照服員勞務委外案之履約管理情形發現有部分榮總分院有未依契約規定辦理驗收、查核出勤與未遵循勞動基準法規定,致照服員超時工作及督導考核未盡周妥等情事,經洽請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提供108年度至111年8月底止各分院病房及護理之家照服員勞務委外案之履約管理情形,該期間有桃園分院等12家醫院發生照服員遲到、早退、缺班、未落實照顧工作、照護技能不足造成病人或住民身體傷害,及缺員未及時補足、超時工作等違約情事,並經各該醫院依契約規定裁罰合計45萬7千元(詳附表1)。新竹及埔里分院亦發生廠商拒絕勞動檢查、未依規定加倍發給工資予休假日工作者等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情事,分別遭新竹縣政府及南投縣政府處以罰鍰5 萬元(新竹分院計發生2 案,分別遭罰鍰2萬元及3 萬元)及2 萬元。
表1 108年度至111年8月底止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所屬各分院病房及護理之家照服員勞務委外案廠商違約情形表 單位:件;新臺幣千元
醫院名稱
違約
違反法令
違約內容
件數
罰款金額
違反法條
罰款金額
桃園分院
照服員未落實照顧工作、缺員未及時補足、未遵守護理人員指導、值班時睡覺、未參加消防演練、未遵守隔離措施等事項。
25
38
-
-
新竹分院
延長工時違反契約、缺員未及時補足等事項。
8
42
勞動基準法第39條及第80條
50
蘇澳分院
擅離工作崗位。
2
2
-
-
員山分院
照服員照顧不當,造成病人身體傷害事件。
2
2
-
-
玉里分院
照服員情緒不穩,照顧不當,造成病人身體傷害事件、未依規定提供病人飯菜、未依規定提供住民點心,造成住民異物哽塞等事項。
7
12
-
-
鳳林分院
未遵守防疫規定。
2
4
-
-
臺東分院
遲到、缺員未及時補足、工作態度不佳等事項。
7
13
-
-
埔里分院
缺員未及時補足、非執登人員上班、未依工作規範顧住民、照顧缺失、服務態度不佳、無故離開工作單位、超時工作、人力不足等事項。
108
112
勞動基準法32條第2項
20
嘉義分院
照服員情緒管理欠佳、工作態度不佳、病人或住民未請假,私下將其帶出院區、服勤管理有待教育訓練、缺員未及時補足、照護能力待加強等事項。
26
29
-
-
灣橋分院
22
40
-
-
臺南分院
未提供足額人力、工作疏失、擅離職守、超時工作等事項。
73
128
-
-
屏東分院
照顧不當,造成病人身體傷害事件、缺員未及時補足、未遵守防疫規定等事項。
28
35
-
-
罰款金額合計
457
70
說 明:埔里及新竹分院分別自110年5月1日及111年7月1日起改為自僱辦理。
資料來源: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提供。
(二)部分醫院有照服人力未及時補足,需由現有照服員以加班方式補足所需人力之情形
洽據該基金說明,各醫院病房照服人力係由病患實際提出需求後加以媒和,至護理之家照服員人力,則依護理之家設置標準之規定,一般護理之家以1位照服員照顧5位住民,精神護理之家以1位照服員照顧10位住民為原則,再依各護理之家占床率推估需求人數。截至111年8月底止,該基金所屬12家榮總分院中,除埔里及新竹分院照服員人力係採自僱辦理外,餘各分院皆賡續以勞務委外採購方式取得照服員人力,其中埔里分院因考量該院地處偏遠,廠商未能提供足額之照服員人力,經輔導會同意自110 年5 月起改以自僱方式辦理;新竹分院則於111年7月1日起由原勞務委外採購方式改採自僱方式辦理。
復據該基金提供資料,埔里醫院自110年5月改以自僱方式取得照服員人力起至該年12月底止,護理之家照服員人力需求為86人,實際僅募得78人,照服員人力有不足情形。據該院說明,主要係該院非位處市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因素,致影響人員招募,該院已在不違反勞動基準法之原則下,請照服員加班因應。至111年8月底止,埔里分院依占床率推估照服員人力需求為88人,亦僅募得80人,仍需以延長現有照服員工作時數因應不敷之人力。另桃園、新竹及臺南等3家分院截至111年8月底止,亦因照服員人力少於需求人數,而採2班制或以延長工時提供所需照服員人力(詳表2)。
表2 108年度至111年8月底止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所屬各分院護理之家照服員人力不足情形表 單位:人
醫院名稱
年度
公務補助部分
基金自籌部分
需求
實際
不足
需求
實際
不足
桃園分院
108
19
19
-
14
14
-
109
19
19
-
20
20
-
110
23
21
2
14
14
-
111/8
20
19
1
23
23
-
新竹分院
108
74
74
-
58
58
-
109
70
70
-
57
57
-
110
60
60
-
61
61
-
111/8
64
58
6
51
51
-
埔里分院
108
40
39
1
26
23
3
109
90
79
11
暫未開放
110
86
78
8
111/8
88
80
8
臺南分院
108
42
39
3
42
39
3
109
40
36
4
44
37
7
110
36
32
4
45
44
1
111/8
33
30
3
50
46
4
資料來源: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提供。
綜上,榮民總醫院各分院照服員多採勞務委外採購方式辦理,然近年部分醫院有廠商違約或違反勞動法令情事,履約管理情形欠佳,另部分醫院有照服員人力未及時補足情形,允宜督促各該醫院檢討改善,俾確保病患及住民之照護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