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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六、近年仍屢因環境污染事故遭環保機關裁罰,允宜強化相關管理及污染防治工作,以善盡事業之環保責任 日期:111年11月 報告名稱: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業務經營方面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俊傑

台灣中油公司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及提昇整體環境品質,並配合強化國營事業環境保護政策,112年度將推動節能及溫室氣體減量,強化生態保育及污染整治工作,消弭潛在污染風險,發展低碳能源及綠色材料,落實推動環保教育訓練與環教場所認證及營運等列為公司重要經營政策之一,並賡續投入鉅額經費以維護環境安全,致力成為環境友善企業。112年度預算案編列環境保護相關支出84億2,831萬4千元,較111年度預算案減少3億5,740萬5千元,減幅4.07%(詳表1)。經查:

表1 台灣中油公司近年環境保護工作預、決算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項目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企業營運成本

2,659,049

2,478,184

2,744,830

3,500,157

3,032,895

2.供應商及客戶之上下游關連成本

24,238

23,051

21,578

28,613

25,928

3.管理活動成本

252,815

260,518

246,365

245,722

262,692

4.研究開發成本

101,804

127,306

146,138

85,258

122,164

5.社會活動成本

213,901

158,262

132,394

216,283

196,474

6.損失及補償成本

2,834

108,997

34,785

2,958

56,492

7.規費稅捐等其他費用

4,167,501

4,271,719

4,039,028

4,706,728

4,731,669

合計

7,422,142

7,428,037

7,365,118

8,785,719

8,428,314

說 明:108年度至110年度為決算數;111及112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台灣中油公司各年度預、決算書。

(一)屢因操作不當排放黑煙製造成空污、管線破裂致造成污染水體及地下水等事件,允宜檢討加強落實污染防治工作

台灣中油公司煉製事業部大林廠多次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遭處罰鍰,108年至111年8月各年度分別遭裁罰17次、3次、3次及3次,或因設備故障、操作不當、製程不穩定及管線不明原因洩漏等原因,致油氣異味散布於空氣中超過法規標準值或廢氣燃燒塔產生黑煙,造成空污事件。又有因管線破裂或滲漏致污染水體,如:108年3月4日探採事業部鐵砧山礦場管線破裂污染地面暨地下水體;煉製事業部桃園廠109年2月8日地下輸油管線破漏污染水體暨3月30日進行管線承壓能力測試時,造成管線破裂致污染地面水體及111年間放流水口採樣檢測發現化學需氧量及懸浮固體濃度超過管制標準值;煉製事業部大林廠110年6月22日外海浮筒因輸油管破裂致使原油外洩,污染屏東縣小琉球與恆春半島周邊海域暨岸際,及屏東縣小琉球、琉球新、杉福、山海及紅柴坑等5處漁港。鑒於近年度台灣中油公司因管理或操作不當致污染空氣、土壤及水體等情事未間斷,允宜落實污染防治工作,以杜絕污染事件之發生。

(二)108年至111年8月遭環保機關裁罰件數達130件,罰鍰總金額達5,089萬元

台灣中油公司近年來因違反環保法規,108年至111年8月遭裁罰之件數合計130件,罰鍰總金額計5,089萬元;其中裁罰件數以108年度64件最高,裁罰金額則以109年度1,719萬4千元最高;108年至111年8月間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遭處罰鍰者計75件、裁罰金額計3,760萬5千元最高;另同期間以遭裁罰件數言,煉製事業部大林廠計遭裁罰36件(裁罰金額計1,334萬2千元)最高;以裁罰金額金額言,則以石化事業部林園廠裁罰金額計2,237萬8千元(遭裁罰27件)最高(詳表2)。鑒於環保處罰之意涵,除係針對企業生產活動之污染行為所作處罰外,尚隱含後續可能衍生之鉅額污染整治費用,以及相關損害賠償責任等,其社會成本恐遠非罰鍰金額本身所足以代表。台灣中油公司允應重視國營事業之環保責任及示範效果,強化污染防治工作,以落實國營事業之環保責任。

表2 台灣中油公司近年遭環保單位裁罰件數及金額統計表

單位:件數;新臺幣千元

年度

遭環保單位裁罰件數

裁罰金額

(含訴願)

違規項目分類統計

裁罰件數較高之部門(廠區)

108

64

11,954

空污39件(891萬元)、水污5件(54.5萬元)、土壤地下水污染11件(140萬元)、毒化物1件(6萬元)、廢棄物8件(73.9萬元)、環評1件(30萬元)。

1.煉製事業部-大林廠(23件,502.5萬元)。

2.石化事業部-林園廠(10件,318萬元)。

3.油品行銷部(10件,105.1萬元)。

4.煉製事業部-桃園廠(8件,101萬元)。

109

29

17,194

空污15件(1,578.5萬元)、水污4件(40.3萬元)、土壤地下水污染8件(90萬元)、廢棄物1件(0.6萬元)、其他1件(10萬元)。

1.煉製事業部-桃園廠(8件,189萬元)。。

2.石化事業部-林園廠(7件,1,295.1萬元)

3.油品行銷部(5件,65.5萬元)。

4.煉製事業部-大林廠(3件,108萬元)。

5.液化天然氣工程部(2件,11.8萬元)。

110

20

9,388

空污10件(511萬元)、海洋污染4件(400萬元)、水污2件(6.6萬元)、土壤地下水污染2件(20萬元)、廢棄物2件(1.2萬元)。

1.煉製事業部-大林廠(6件,556萬元)。

2.石化事業部-林園廠(4件,212.5萬元)。

3.油品行銷部(4件,26.6萬元)。

4.煉製事業部-桃園廠(3件,132.5萬元)。

5.液化天然氣工程部(1件,10萬元)。

111

17

12,354

空污11件(780萬元)、水污1件(437.4萬元)、土壤地下水污染1件(5萬元)、廢棄物3件(3萬元) 、其他1件(10萬元)。

1.石化事業部-林園廠(6件,412.2萬元)。

2.煉製事業部-大林廠(4件,167.7萬元)。

3.煉製事業部-桃園廠(2件,619.9萬元)。

4.液化天然氣工程部(2件,20萬元)。

5.天然氣事業部(2件,10.6萬元)。

6.油品行銷部(1件,5萬元)。

合計

130

50,890

說 明:111年度係截至8月底之發生數。

資料來源:台灣中油公司提供。

綜上,台灣中油公司112年度賡續編列環境保護預算84億2,831萬4千元,108年度至110年度業已投入環境保護經費累計222億餘元,111年度亦編列87億餘元辦理環境保護工作;惟108年至111年8月遭環保機關裁罰件數達130件,罰鍰總金額達5,089萬元,亟待積極檢討強化相關管理機制,以善盡國營企業之社會暨環保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