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施政重點」之(一)推動金融科技,建構友善創新監理法治環境項下第1點列有促進我國金融科技發展,持續推動創新實驗及業務試辦雙軌機制,並於「推動金融制度、新種金融商品之研究及發展計畫」項下編列金融科技創新實驗之審查及評估會議,以及金融科技相關溝通聯繫會議所需出席費、審查費及餐費32萬5千元。經查:
(一)為加速金融科技創新動能,我國採創新實驗及業務試辦雙軌機制
為推動金融科技創新,我國於107年4月30日施行「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以專法方式推動監理沙盒,據該條例規定,不分國內外之金融機構及非金融機構(含自然人、法人)均可申請辦理創新實驗,申請人在實驗期間依其計畫書所載實驗內容,豁免其取得相關金融執照、核准或遵循相關金融法令,可於實驗場域中測試新技術或新商業模式,如實驗成果具效益佳,金管會亦將修正相關法令,使該項實驗出監理沙盒後能落實於金融市場,為社會大眾提供便利之金融服務;另金管會自108年6月起,陸續訂定銀行、證券期貨及保險業之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凡金融業從事之創新業務未涉及法律、法規命令禁止事項,即可申請業務試辦。詢據該會表示,自111年起每年以受理10件創新實驗及業務試辦申請為目標。
(二)111年截至8月底止,申請案件數已達目標值,惟110年及111年截至8月底止均無創新實驗之申請,允宜持續鼓勵業者利用新興科技發展多元數位金融服務
檢視近年我國金融科技創新推動情形,創新實驗申請案件數自109年起下降,業務試辦申請案件數於108年至110年間,概呈增加趨勢,111年截至8月底止,該年度創新實驗及業務試辦申請案分別為0件及14件,合計數已達該年度目標值(詳表1),而累計案件數則分別為15件及53件,其中分別有9件及45件已經核准進行實驗或試辦(詳表2)。詢據金管會表示,為積極促進我國金融創新,刻正辦理「數位身分認證及授權」之主題式監理沙盒及業務試辦,鼓勵業者發展及利用最新技術提出應用方案,並透過主動對外徵求案件,持續推動金融創新,進一步提升創新實驗及業務試辦之執行成效,111年截至8月底止,共計16家機構提出22件輔導請求,其中已有1案正式提出申請並獲准進行業務試辦,目前仍持續受理相關案件。
表1 近年創新實驗與業務試辦申請案件數統計表 單位:件
年度
項目
107年
108年
109年
110年
111年截至8月底止
總計
創新實驗
6
6
3
0
0
15
業務試辦
0
13
9
17
14
53
小計
6
19
12
17
14
68
資料來源:金管會,本中心彙製。
表2 111年截至8月底止創新實驗及業務試辦案件辦理情形一覽表
單位:件
辦理情況項目
審核中
核准
否准
業者自
行撤回
總計
創新實驗
0
9
2
4
15
業務試辦
3
45
1
4
53
小計
3
54
3
8
68
資料來源:金管會,本中心彙製。
綜上,為推動金融科技創新,我國採創新實驗及業務試辦雙軌機制,自111年起以每年受理10件創新實驗及業務試辦申請為目標,111年截至8月底止,已達該年之目標值,惟110年及111年截至8月底止均無創新實驗申請案件,允宜持續鼓勵金融機構及金融科技業者利用科技結合創新,發展多元數位金融服務,並依政策推動情形,適時研議相關因應措施,俾利我國金融科技之發展,以提升金融競爭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