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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所屬工業局、國際貿易局、標準檢驗局及智慧財產局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七、推動設置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計畫以增加產業用地供給,惟執行進度未如預期,允宜積極協調進行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經濟部所屬工業局、國際貿易局、標準檢驗局及智慧財產局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工業局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俊傑

為發展循環經濟,工業局自106年起辦理「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下稱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經查:

(一)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部分保留款已屆預算保留期限遭註銷,另110年度預算執行未及1%

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截至112年度底已編列預算數322億5,131萬5千元(詳表1);其中106年度至109年度由工業局公務預算支應,累計預算數計4億4,474萬5千元,決算數4億4,214萬5千元,執行率99.42%,惟其中保留數達3億3,430萬4千元(占決算數之75.61%)。截至110年底,以前年度轉入保留數累計註銷數計3,164萬7千元,其中106年度部分保留數1,553萬1千元(供辦理大林蒲遷村先期調查及評估作業)因已屆預算保留期(4年),雖申請轉入111年度續予執行,惟行政院函復「免予保留」,遂辦理註銷,仍續予保留轉入111年度執行者計2億254萬5千元。

該計畫110年度移由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支應,惟110年度編列預算317億8,200萬元用以啟動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中之大林蒲遷村作業,進行遷村配售土地並支付土地取得費用,決算數4,449萬9千元,執行率僅0.14%,推動進度未如預期。

表1 106-112年度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經費彙整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工業局

產業園區基金

合計

106

107

108

109

小計

110

111

112

預算數

94,000

252,080

86,380

12,285

444,745

31,782,000

12,285

12,285

32,251,315

決算數

94,000

251,830

84,030

12,285

442,145

44,499

12,285

-

498,929

保留數

54,150

183,842

84,030

12,282

334,304

-

334,304

說 明:1.自110年度起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預算由產業園區基金編列。

2.111年度決算數係截至7月底之實支數。

資料來源:工業局提供。

(二)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尚未與大林蒲居民仍未取得共識,園區推動未如預期

詢據工業局資料,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原定自110年起辦理大林蒲地區私有地取得作業,惟地方民眾及環保團體主張「先遷村、再開發」,要求須完成「遷村計畫書」再進行園區設置,經評估111年度無法完成園區申請設置與安置計畫用地取得及協議價購發價作業。高雄市政府將持續召開說明會與居民溝通,達成共識後將提送「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書」,工業局再據以檢討修正「全國循環專區試點暨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

綠色創新與循環經濟為國際趨勢,期減少廢棄物產生並提昇資源有效循環使用,以創造價值與降低環境衝擊,為國家永續發展及產業存續之關鍵因素;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係以循環經濟思維模式,推動能資源整合鏈結,促進產業多元永續利用,以求產業共生、資源共用、環境共享三贏局面,並協助在地產業升級轉型,建構循環經濟圈,允宜積極協調辦理,以早日促成我國能資源整合鏈結,建構循環經濟圈。

綜上,為發展循環經濟,達成我國能資源整合鏈結,建構循環經濟圈之初衷,工業局自106年起推動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惟因地方政府就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尚未與大林蒲居民仍未取得共識,計畫執行未如預期,為增加產業用地供給,允宜積極協調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