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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三、112年度頻率及電信號碼使用費獲配比率提高,且因業務移撥基金用途較111年度減少故短絀減少,仍宜考量徵收獲配數變動之影響,及早研謀因應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芮家楨

通傳基金112年度預算案基金來源編列4億667萬9千元,與111年度2億1,806萬4千元相較,增加1億8,698萬5千元(增幅45.76%)。經查:

(一)112年度頻率及電信號碼使用費分配比率調增至13%,致基金來源增加2億元,較上年度增幅逾8成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14條第2項第3款:「政府辦理通訊傳播監督管理業務,依法收取之特許費、許可費、頻率使用費、電信號碼使用費、審查費、認證費、審驗費、證照費、登記費及其他規費之百分之五至十五。…。」通傳基金112年度頻率及電信號碼使用費獲配比率為13%,較111年度7%提高6個百分點,故112年度獲配數3億7,597萬1千元,較111年度2億215萬5千元增加1億8,861萬5千元,增幅達85.71%。

通傳基金財源以頻率及電信號碼使用費收入之獲配數為大宗,108至110年度獲配數占基金來源比率介於66.9%至79.19%,111及112年度高達9成(詳表1);惟該徵收收入自109年度起逐年下降,由108年度40.35億元,減少至112年度28.92億元,該項頻率及電信號碼使用費徵收業務已移撥至數位部,仍宜考量未來徵收獲配變動對基金運作之影響。

表1 108至112年度通傳基金頻率及電信號碼使用費收入預算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頻率及電信號碼使用費收入

基金來源C

B/C

預算徵收數A

分配基金數B

B/A

108

4,035,283

282,470

7

408,639

69.12

109

3,568,958

428,275

12

640,145

66.90

110

3,709,854

259,690

7

327,951

79.19

111

2,887,934

202,155

7

211,637

95.52

112

2,892,085

375,971

13

408,622

92.01

資料來源:通傳基金年度預算書。

(二)112年度預算案基金用途調整業務移撥經費,並列計各計畫用途增、減數後,較111年度減少4,838萬8千元

通傳基金移撥數位部之業務包括境外事務及國際交流合作(涉及通訊業務)、網路管理與網路技術業務、數位包容、資通安全及稀有資源分配業務,因應前揭業務移撥,將111年度預算「通訊傳播基礎設施事務監理計畫」及「通訊傳播射頻與資源業務監理計畫」合併為112年度預算案之「基礎設施監理計畫」;112年度基金用途為4億9,034萬8千元,較上年度減少4,838萬8千元,係調整移撥業務經費,並列計各項計畫增、減經費(詳表2)。

表2 112年度通傳基金各項計畫用途與上年度比較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較增減

基金用途

490,348

538,736

-48,388

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

43,898

44,985

-1,087

基礎設施監理計畫

231,966

275,064

-43,098

平臺事業監理計畫

25,163

16,118

9,045

傳播事務監理計畫

60,535

50,917

9,618

法制業務計畫

3,398

3,463

-65

地區監理計畫

125,388

148,189

-22,801

說 明:各項移撥業務111年度預算數為7,089萬4千元。

資料來源:通傳基金112年度預算案「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預計表」。

綜上,通傳基金112年度頻率及電信號碼使用費獲分配比率調增至13%,該獲配收入與111年度相較增幅逾8成,且隨業務移撥減列相關經費,以致短絀較111年度下降,鑒於111及112年度該基金財源9成以上來自前揭使用費獲配數,仍宜考量其變動對基金運作之影響,及早研謀相關措施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