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傳基金112年度預算案基金來源編列4億667萬9千元,與111年度2億1,806萬4千元相較,增加1億8,698萬5千元(增幅45.76%)。經查:
(一)112年度頻率及電信號碼使用費分配比率調增至13%,致基金來源增加2億元,較上年度增幅逾8成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14條第2項第3款:「政府辦理通訊傳播監督管理業務,依法收取之特許費、許可費、頻率使用費、電信號碼使用費、審查費、認證費、審驗費、證照費、登記費及其他規費之百分之五至十五。…。」通傳基金112年度頻率及電信號碼使用費獲配比率為13%,較111年度7%提高6個百分點,故112年度獲配數3億7,597萬1千元,較111年度2億215萬5千元增加1億8,861萬5千元,增幅達85.71%。
通傳基金財源以頻率及電信號碼使用費收入之獲配數為大宗,108至110年度獲配數占基金來源比率介於66.9%至79.19%,111及112年度高達9成(詳表1);惟該徵收收入自109年度起逐年下降,由108年度40.35億元,減少至112年度28.92億元,該項頻率及電信號碼使用費徵收業務已移撥至數位部,仍宜考量未來徵收獲配變動對基金運作之影響。
表1 108至112年度通傳基金頻率及電信號碼使用費收入預算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頻率及電信號碼使用費收入
基金來源C
B/C
預算徵收數A
分配基金數B
B/A
108
4,035,283
282,470
7
408,639
69.12
109
3,568,958
428,275
12
640,145
66.90
110
3,709,854
259,690
7
327,951
79.19
111
2,887,934
202,155
7
211,637
95.52
112
2,892,085
375,971
13
408,622
92.01
資料來源:通傳基金年度預算書。
(二)112年度預算案基金用途調整業務移撥經費,並列計各計畫用途增、減數後,較111年度減少4,838萬8千元
通傳基金移撥數位部之業務包括境外事務及國際交流合作(涉及通訊業務)、網路管理與網路技術業務、數位包容、資通安全及稀有資源分配業務,因應前揭業務移撥,將111年度預算「通訊傳播基礎設施事務監理計畫」及「通訊傳播射頻與資源業務監理計畫」合併為112年度預算案之「基礎設施監理計畫」;112年度基金用途為4億9,034萬8千元,較上年度減少4,838萬8千元,係調整移撥業務經費,並列計各項計畫增、減經費(詳表2)。
表2 112年度通傳基金各項計畫用途與上年度比較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較增減
基金用途
490,348
538,736
-48,388
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
43,898
44,985
-1,087
基礎設施監理計畫
231,966
275,064
-43,098
平臺事業監理計畫
25,163
16,118
9,045
傳播事務監理計畫
60,535
50,917
9,618
法制業務計畫
3,398
3,463
-65
地區監理計畫
125,388
148,189
-22,801
說 明:各項移撥業務111年度預算數為7,089萬4千元。
資料來源:通傳基金112年度預算案「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預計表」。
綜上,通傳基金112年度頻率及電信號碼使用費獲分配比率調增至13%,該獲配收入與111年度相較增幅逾8成,且隨業務移撥減列相關經費,以致短絀較111年度下降,鑒於111及112年度該基金財源9成以上來自前揭使用費獲配數,仍宜考量其變動對基金運作之影響,及早研謀相關措施因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