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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四、基金連續5年度收支相抵後皆為短絀,允宜秉撙節原則,並參酌基金財源及經費執行情形,覈實編列相關預算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芮家楨

通傳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於「基礎設施監理計畫」、「傳播事務監理計畫」、「地區監理計畫」及「電信警察」等業務計畫增加資訊系統維護增修、訴訟與法律諮詢費、委託服務費、路面工程整修、汰換公務車輛及偵防車等經費2,594萬5千元。經查:

(一)112年度相關業務計畫主要增編經費概述

通傳基金112年度業務計畫增加相關經費如下:

1.「基礎設施監理計畫」:資訊應用系統功能維護與更新5,487萬7千元,較111年度增加600萬2千元;購置無形資產616萬5千元,較上年度增加317萬2千元,係線上申辦系統功能增修及擴充等經費,共計增加917萬4千元。

2.「傳播事務監理計畫」:廣播電視裁處案件訴訟費及法律諮詢費1,150萬元,近年業者對裁處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致使訴訟案件大增,較上年度專業服務費增加750萬元,與110年度決算數567萬8千元相較,增加582萬2千元;委託辦理增列「我國網際網路治理研析採購案」400萬元,鑒於 網際網路發展快速,就各國政府如何強化中介服務者責任、使用者權益及救濟管道,以及完善網路治理機制等議題,進行委外研析等,共計增加1,150萬元。

3.「地區監理計畫」:新增辦公大樓週邊AC路面及溝蓋整修工程130萬元及汰換公務車輛2輛(中區監理)142萬1千元,共計增加272萬1千元。

4.「電信警察」:新增汰換偵防車3部255萬元。

(二)近5年度基金收支相抵後皆為短絀,宜本撙節原則,並參酌基金財源與經費執行情形編列相關預算

通傳基金係依通訊傳播基本法第4條規定設置,推動通訊傳播監理業務,然107年度短絀1千萬餘元,迄110年度擴大為2億9,027萬7千元,以致期末基金餘額由106年度12億7,198萬7千元,逐年減少,110年度遽減至8億292萬2千元(詳表1),且112年度預計仍為年度短絀,期末基金餘額估計減少至3億9,968萬8千元。

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第3條規定:「特別收入基金及資本計畫基金預算之編製,應在法律或政府指定之財源範圍內,妥善規劃整體財務資源,並設法提升資源使用效率,以達成基金設立目的。」據此,該基金允宜依照前揭規定,本撙節原則,並參酌財源及經費實際執行情形,妥適編列相關預算。

表1 通傳基金106至110年度決算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基金來源

基金用途

本期賸餘 (短 絀)

期末基金餘額

106

395,068

321,975

73,094

1,271,987

107

391,478

401,536

-10,057

1,261,930

108

342,020

478,259

-136,238

1,125,692

109

588,888

621,379

-32,492

1,093,200

110

290,755

581,033

-290,277

802,923

資料來源:通傳基金各年度決算書。

綜上,通傳基金112年度增編資訊系統維護增修、訴訟與法律諮詢費、委託服務費、路面工程整修、汰換車輛等經費共計2,594萬5千元,惟基金連續多年收支相抵後皆發生短絀,允宜本撙節原則,且參酌基金財源及經費執行情形,覈實編列相關經費,以減少年度短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