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112年度預算案「黨產查核業務」編列1,156萬5千元,係執行財產查核及調查追徵兩項業務所需經費,較111年度預算增加1萬5千元。經查:
(一)截至111年8月底,黨產查核業務實現數僅占分配預算數之53.55%
111年度黨產會「黨產查核業務」預算編列1,155萬5千元,截至8月底止累計分配預算788萬元,累計實現數422萬元,實現率53.55%(詳表1),執行情形未盡理想,原因如下:
1.查核業務實現率51.07%:截至111年8月底累計分配預算294萬5千元,因原訂不當黨產處理之學術及公民研討會等受疫情影響延後辦理或取消,致累計實現數僅為150萬4千元,尚餘373萬1千元之預算數待執行。
2.調查追徵業務55.04%:截至111年8月底累計分配預算493萬5千元,因原訂出國計畫、相關調查業務受疫情影響延後辦理或取消,致累計實現數僅為271萬6千元,尚餘359萬9千元之預算數待執行。
表1 111年度黨產查核業務預算執行情形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預算數
8月底止累計分配預算
8月底止累計實現數
實現率
財產查核業務
5,235
2,945
1,504
51.07
調查追徵業務
6,315
4,935
2,716
55.04
合計
11,550
7,880
4,220
53.55
資料來源: 黨產會提供。
(二)派員出國計畫經費較111年度增加2萬元,仍宜衡酌執行量能編列
依該會近3年度出國計畫執行情形分析,109至111年度各編列42萬元、3萬9千元及40萬5千元,實際執行數除109年度3萬9千元(實現率9.28%)外,110年度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而取消,111年度則延後辦理。112年度調查追徵業務之派員出國計畫編列42萬5千元,係為考察歐洲各國處理不當黨產問題、推動轉型正義等議題之相關政府機構及民間組織之法制設計執行與執行經驗,較111年度增加2萬元,仍宜衡酌執行量能編列。
綜上,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12年度預算「黨產查核業務」編列1,156萬5千元,較111年度微幅增加,仍宜衡酌執行量能妥予編列,俾提升預算執行績效。
(分機:1930芮家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