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保署112年度預算案「海洋保育業務-臺灣海域生態環境守護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1億407萬5千元,較111年度預算數1億1,603萬3千元,減少1,195萬8千元(減幅10.31%)。經查:
(一)「向海致敬-臺灣海域生態環境守護計畫」截至111年8月底止部分工作項目尚未完成,仍待積極辦理
海保署辦理中長程計畫之「向海致敬-臺灣海域生態環境守護計畫」,總經費10億2,670萬元,計畫期程110至113年,主要項目包括 1.復育海洋生態;2.強化棲地保護;3.深耕民力參與。參據該署提供之「向海致敬-臺灣海域生態環境守護計畫」工作項目包括復育海洋生態5項、強化棲地保護3項及深耕民力參與4項,共計12項。截至111年8月底止執行結果,除「復育保育類海洋野生動物」、「落實海洋保護區管理及監測」及「建立區域海洋保育教育中心」等3項尚未完成仍待積極辦理外,其餘項目皆已達標(詳表1)。
表1 截至111年8月底止「向海致敬-臺灣海域生態環境守護計畫」年度目標及執行情形表
年度目標/工作項目
截至111年8月底止執行情形
一、復育海洋生態
1.復育保育類海洋野生動物:完成5種海洋野生動物族群量及棲息範圍調查;訂定保育類海洋野生動物保育及復育計畫1式。
2.推動中華白海豚保育計畫:擬定及推動中華白海豚保育計畫1式;維持個體數量50隻。
3.研究降低漁業混獲忌避措施:降低漁業混獲鯨豚、海龜忌避措施1式。
4.提升救傷中心量能:增加收容能量10%;設置緊急救援站1處;
5.樣本利用及物種鑑識率20%。
1.(1)持續進行臺灣沿近海軟骨魚類資源調查,截至目前已記錄軟骨魚類1,025尾,其中鯊魚類有42種777尾;進行北部(卯澳灣、潮境)與南部(大鵬灣、墾丁)樣點野外海馬族群調查,以及北部與西部沿海9樣點之混獲海馬組成調查。(2)鯨豚、海龜、黑嘴端鳳頭燕鷗及三棘鱟等4項保育計畫草案已預告廣徵各界建議,刻正增修中,珊瑚保育計畫草案刻正修訂中。
2.於109.8.31公告「中華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之類別及範圍」,該署於110.6.28發布「臺灣白海豚保育計畫」,集結各機關單位專業能量,以監測研究、棲地維護、人為衝擊管制、保育教育宣導及在地參與等4大工作面向,繼續推動白海豚保育工作,目前推估族群數量成體約50隻。
3.於全台11處港口訪查(刺網21組,延繩釣276組)蒐集3,078航次,195筆鯨豚咬食紀錄。於25組標本船安裝鯨豚忌避措施小型音波器(pinger)進行可行性試驗,其中5組資料顯示小型音波器有效;與定置漁業業者合作成立混獲通報網,誤捕通報累計105筆,混獲保育類動物多活體釋回。
4.108年最大收容能量為6隻鯨豚、133隻海龜;至111年最大收容能量為9隻鯨豚、137隻海龜;鯨豚收容能量增加50%、海龜收容能量增加3%,平均增加收容能量26.5%。110年增加緊急救援站(崎頂鯨豚緊急救援站)1處。
5.110年擱淺鯨豚科學樣本蒐集150份,利用其中56份進行標本製作(10件)、物種DNA鑑識(56件)及珍稀物種全基因組定序(15件),利用及鑑識率達37%;111年截至8月擱淺鯨豚科學樣本蒐集150份,並利用其中30份進行標本製作(5件)、物種DNA鑑識(30件),利用及鑑識率達20%。
二、強化棲地保護
1.落實海洋保護區管理及監測:海洋保護區調查與維護9處;成立海洋保護區巡守隊6隊;專家顧問團輔導地方10處;劃定生態熱點並建立管理機制10處。
2.友善釣魚管理:增設基礎設施及安全設備20處。
3.法規修訂:訂定或修正法規、行為準則2則。
1.落實海洋保護區管理及監測:海洋保護區調查與維護15處;成立海洋保護區巡守隊8隊;專家顧問團輔導地方20處;劃定生態熱點並建立管理機制3處。
2.111年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推動友善釣魚行動計畫」,預計優化釣點47處。
3.修正「公私場所從事離岸風力發電賠償污染損害財務保證書或責任保險單之賠償責任限額」。於111年5月23日預告「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第5點修正草案。另提出「海洋污染防治法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管轄範圍」、「海洋污染防治各項許可申請收費辦法」、「指定從事油輸送行為之公私場所」3項子法修正草案。
三、深耕民力參與
1.建立區域海洋保育教育中心:建立海洋保育教育中心1處。
2.海洋保育志工培訓:辦理海洋志工培訓場次3場;培訓志工人數250人。
3.民間參與海洋保育:社區及民間團體投入海洋保育行動方案32案。
4.建構人力網絡:招募海洋保育人員60人。
1.澎湖縣政府已於111年7月27日完成111年度建立澎湖海洋保育教育中心計畫採購案決標,刻施工中。
2.完成海洋志工培訓2場次;含公民科學家培訓志工人數計250人。
3.民間參與海洋保育:社區及民間團體投入海洋保育行動方案110年完成38案、111年40案,並逐案辦理實地訪視與在地團體合作交流。
4.建構人力網絡:已建置海洋保育人員63人,包括海洋保育巡查員40人及委外計畫人力23人。
資料來源:海保署提供,本中心整理。
(二)該計畫111年度迄至8月底止獎補助費預算執行率低於4成
另觀該署提供之「向海致敬-臺灣海域生態環境守護計畫」110至112年度獎補助費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詳表2),110年度決算數補助金額及件數分別為8,068萬5千元及76件,111年度迄8月底止實際執行數4,629萬元及94件,占全年預算數之比率為39.89%,而其中「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救援場域及設備優化」等3項111年度迄至8月底執行數分別為19萬5千元、185萬4千元及0,預算執行率各為20.00%、5.61%及0.00%,詢據海保署說明如下:
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救援場域及設備優化:係補助金門及基隆等縣市政府辦理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救援場域及設備優化,其中基隆市政府因辦理城市博覽會、承辦人員更迭等因素,致相關採購發包作業行政程序延宕,導致申請撥款進度落後。該署已召開期中報告檢討會議,並函請市政府加速辦理發包,基隆市政府已完成該案部分採購項目發包作業,預計可於11月底前執行完畢。
補助各地方政府推動友善釣魚行動計畫:涉及工程施作之工項,因涉申請水土保持計畫及建造許可取得,或受疫情影響連帶國內建材費用漲價導致流標等因素,致地方政府整體發包作業延宕及請款執行進度落後,經召開期中檢討報告,該署持續督請地方政府積極辦理。
捐助民間團體辦理輔導漁民轉型加入巡護及復育白海豚行動:111年計核定補助6個區漁會辦理,依據「111年度白海豚巡護艦隊合作計畫」規定,獎(補)助經費採一次性撥付,受補助單位應於計畫結束時(111年11月15日)前掣據辦理請款及結案,已通知受補助漁會依限辦理。
表2海保署「向海致敬-臺灣海域生態環境守護計畫」110至112年度獎補助費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項目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審定決算數
法 定 預 算
迄8月底實際數
預算案編列數
金額
件數
金額
件數
金額
件數
金額
件數
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棲地保育及落實海洋保護區管理
24,440
17
30,000
14
17,331
18
33,000
15
補助各地方政府、學校或博物館建立區域海洋保育教育中心
5,859
1
8,000
2
4,180
3
10,000
3
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救援場域及設備優化
406
1
975
2
195
2
2,475
2
補助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救傷場域維運及設備優化
2,641
3
3,000
3
4,267
5
6,000
3
補助各地方政府推動友善釣魚行動計畫
29,932
7
33,058
5
1,854
7
29,000
12
補助各地方政府建置棲地水質環境監測站
-
-
9,000
2
4,450
2
1,000
2
捐助民間團體辦理海洋保育及在地守護行動等工作
15,801
41
29,000
58
14,013
51
21,600
48
捐助民間團體辦理輔導漁民轉型加入巡護及復育白海豚行動
1,606
6
3,000
6
0
6
1,000
6
合計
80,685
76
116,033
92
46,290
94
104,075
91
資料來源:海保署提供,本中心整理。
綜上,海保署辦理「向海致敬-臺灣海域生態環境守護計畫」迄至111年8月底止部分工作項目因地方政府整體發包作業延宕請款執行進度落後或受補助漁會尚未請款等因素,致計畫經費執行未如預期,亟待積極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