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海洋委員會及所屬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0、旋翼型無人機總故障天數偏高,允宜研謀改進並賡續提升無人機專業操作證通過率並妥適使用無人機輔助裝置,以確保海勤(任)務執行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海洋委員會及所屬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肆、海巡署及所屬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高振源

海巡署及所屬(下稱海巡署)112年度預算案分別於「海巡工作-金馬澎海巡勤務」及「海巡工作-東南沙分署金馬澎海巡勤務」項下合計編列「旋翼型無人機發展計畫」第1年經費5,000萬元(含金馬澎分署2,500萬元及東南沙分署2,500萬元),預計辦理旋翼型無人機(含酬載、控制設備)、專用載運/作業車及飛行教育訓練等。經查:

(一)該署112年度預計增購旋翼型無人機4架及相關設備,以強化無人機隊量能

該署為強化該署無人機隊量能及海難事件獲救效率並擴大違規案件查處成效,112年度預算案續編5,000萬元,包括購置金馬澎分署及東南沙分署之旋翼型無人機各2架及專用載運/作業車各1輛,相關經費及預計辦理內容,詳表1。

表1 海巡署辦理「旋翼型無人機發展計畫」112年預算案預計辦理內容及經費需求表 單位:新臺幣萬元

項目/金額

金馬澎分署

東南沙分署

合計

預計辦理內容

旋翼型無人機(含酬載、控制設備)

2,123

2,123

4,246

1.金馬澎分署2架。

2.東南沙分署2架。

專用載運/作業車

190

190

380

1.金馬澎分署1輛。

2.東南沙分署1輛。

保險及教育訓練等費用

187

187

374

1.金馬澎分署1式。

2.東南沙分署1式。

合計

2,500

2,500

5,000

-

資料來源:海巡署提供,本中心整理。

(二)前期購置之20架旋翼型無人機110年度總故障天數偏高

「旋翼型無人機發展計畫」為「旋翼型無人飛行載具試辦計畫」(以下簡稱前期計畫)之接續計畫,海巡署於107及108年間辦理前期計畫分別購置8架及12架,合計20架旋翼型無人飛行載具,因保固期滿自111年度編列維修保養費預算1,170萬元,迄至8月底執行數532萬元,占全年預算數比率45.47%。另觀旋翼型無人飛行載具設備妥善率109至111年8月底止分別為98.2%、95.8%及98.9%(詳表2),其中以110年妥善率最低,故障數高達15天。

表2 海巡署辦理前期「旋翼型無人飛行載具試辦計畫」維修保養費預、決算及設備妥善率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年度

109年

110年

111年

112年

預算數

-

-

11,700

11,700

決算數

-

-

5,320

-

執行率

-

-

45.47%

-

總故障天數

6

15

2

-

妥善率

98.2%

95.8%

98.9%

-

說 明:1.故障天數係以每次無人機設備故障至修復時間累計,未滿1天亦以1天計算。

2.妥善率=(365-維修天數)/365。

3.109及110年度為設備保固期未編列無人機維修保養費;111年度決算數為截至8月底執行數;112年度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海巡署提供,本中心整理。

(三)宜參照審計部意見,賡續提升無人機專業操作證通過率並妥適使用無人機輔助裝置

審計部於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查報告提出意見略以:「海巡署為提升海域治安維護能量,辦理旋翼型無人飛行載具計畫,惟事前未詳實評估海上風力影響,後續協請廠商加裝之輔助裝置未能通過民航局型式檢驗而停用,肇致相關設備長期閒置,未能達成計畫目標;另部分操作人員實務經驗不足,且專業操作證通過率尚待加強;復未落實救生器材投擲及夜間飛行影像傳輸訓練,亟待研謀改善…。」詢據該署說明如下:

1.無人機專業操作能量:該署依《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及學(術)科等考試要項施訓所屬無人機區隊人員,109及110年度均維持90員持有「專業高級操作證(G1:59員、G2:31員)」,惟因民航局於110年7月19日起新頒逐級報考規定,及該署人員異動、離退等多項因素。自111年度起計75員參加屆期換證考試(專業高級操作證),64員合格,合格率85.3%;另依民航局新頒學(術)科考試要項計施訓新進人員15員,並參加「專業基本級I」考試,9員合格,合格率60%。

2.無人機輔助裝置檢驗:民航局業於111年8月10日會同中科院至設備原廠實施型式驗測,並於111年9月12日核發型式檢驗合格證,續由該署函發技術通報指導所屬妥適使用輔助裝置,以確保任務執行順遂、裝備妥善及發揮設備效益。

綜上,海巡署辦理旋翼型無人機發展計畫,112年度預計增購旋翼型無人機4架及相關設備,以強化無人機隊量能。惟該署前購置之20架旋翼型無人機於110年度存有故障天數偏高情形,恐影響海域治安維護能量,允宜檢討改善。另依111年度訂定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學(術)科考試要項規定業已實行,該署無人機區隊人員訓練及考照、及無人機輔助裝置檢驗等事宜,允宜參照審計部意見,賡續提升無人機專業操作證通過率並妥適使用無人機輔助裝置,以確保海勤(任)務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