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112年預算案「海巡工作-艦隊勤務」編列5,621萬9千元,較111年預算數210萬元增加5,411萬9千元,增加約25倍,預計辦理「海巡艦艇碼頭強化計畫」之高雄港規劃設計、招標作業及花蓮港水電整建工程。經查:
(一)「海巡艦艇碼頭強化計畫」截至 111年8月底止實際計畫進度70%,惟預算執行率偏低
海巡署辦理「海巡艦艇碼頭強化計畫」,總經費9億7,950 萬5千元,計畫期程111至115年,該計畫包括「高雄港25、26號碼頭整建工程」、「花蓮港碼頭岸(水)電工程」及「馬公港碼頭岸(水)電工程」等3項工程。
由「海巡艦艇碼頭強化計畫」經費執行情形觀之,111年度預算數210萬元,截至8月底止年執行數3萬8千元,占全年預算數比率18.1%,詢據海巡署艦隊分署說明,該計畫刻正研擬高雄港25、26號碼頭整建工程工作計畫書及花蓮港碼頭岸(水)電工程基本設計作業,實際計畫進度70%,尚符合預期。
(二)規劃停泊之碼頭水深及泊靠船席,宜持續與地方政府及業管機關加強協調合作
審計部於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查報告提出意見略以:「海洋委員會籌建遠洋巡護船,以應遠洋漁業巡護任務,惟規劃停泊之碼頭水深及泊靠船席數量均不足…。」是以,該署規劃各港區海巡碼頭,允宜參照審計部意見考量現有停泊之碼頭水深及泊靠船席等需求,持續與地方政府及業管機關加強協調合作。詢據該分署說明,有關碼頭現況及碼頭船席需求,軍港部分業經海軍同意海巡艦艇靠泊。另國際商港及漁港部份將採自建、租用或併靠方式辦理(詳表1)。
表1海巡艦艇現有碼頭及船席需求說明表
項目
碼頭現況及船席需求說明
碼頭現況
1.漁港區:該分署現於淡水、馬公、料羅、羅厝、福沃、西莒、新竹、布袋、後壁湖、枋寮、富岡、成功、綠島、澳底等使用14處漁港區公務碼頭,船席長度共計1,272公尺。
2.商港區:計有基隆、台中、台南、蘇澳、高雄、花蓮等6處商港區公務碼頭,船席長度共計1,680公尺(不含無償共用基隆港西1碼頭149.1公尺)。
3.海軍共用部分碼頭:馬祖隊東引計80公尺。
4.自有碼頭:台北港海巡基地、台中港海巡基地、高雄海巡隊、興達港海巡基地、東沙碼頭及南沙碼頭等6處,共計2,694公尺。
碼頭船席需求
1.軍港部分:經協調海軍蘇澳中正港等5處軍港,業已獲得海軍函復續依海上支援協定辦理,以不影響海軍艦艇靠泊,原則同意該分署艦艇靠泊。
2.國際商港部分:
(1)基隆港:提供該分署租用東15號碼頭88公尺。
(2)臺北港:提供南1碼頭250公尺供本分署自建。
(3)台中港:續租20號碼頭150公尺。
(4)高雄港:提供25、26碼頭水域部分,並同意該分署自建26號碼頭。
(5)花蓮港:提供該分署租用4號碼頭前段130公尺。
(6)澎湖地區:業已協調爭取馬公商港1號碼頭延建後段130公尺,另該分署刻向高雄港務分公司申請澎湖地區龍門尖山碼頭自建可行性作為海巡專用碼頭。
3.漁港部份:巡防艇以汰舊換新為原則,且可以併靠方式因應,碼頭船席足敷使用。
資料來源:海巡署艦隊分署提供。
綜上,海巡署辦理「海巡艦艇碼頭強化計畫」,111年度截至 8月底止實際計畫進度70%,惟預算執行率偏低,鑑於111年度僅剩4個月,容待積極辦理。另該署規劃海巡艦艇停泊之碼頭水深及泊靠船席,允宜持續與地方政府及業管機關加強協調合作,積極辦理各港區海巡碼頭岸(水)電相關工程並落實專案管理,俾以滿足艦艇擴建後泊靠。
(分機:8664高振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