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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主管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三、勞動部及所屬之辦公廳舍租賃112年度其他業務租金預算數雖較111年度降低,惟仍宜參據本院決議意旨研議妥處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勞動部主管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綜合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楊莉敏

勞動部及所屬112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編列「其他業務租金」共計2億4,890萬1千元,係為勞動部及所屬5個機關辦公廳舍之租金支出。

本院審查110年度及111年度勞動部單位預算案時,對於勞動部及所屬現有辦公廳舍之租金預算居高不下,均做成決議促請積極改進,並透過撥用國有閒置房舍或參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都更分回案等多元方式取得自有辦公房舍。目前勞動部及所屬辦公廳舍有11個機關有租賃情形(詳表1),大致可區分為:

(一)單位預算:共計5個機關,112年度預算數2億4,890萬1千元較111年度減少3,043萬3千元(降幅10.89%),主要係勞動部本部將於112年4月完成自有辦公廳舍之搬遷事宜,故租金支出只編列4個月,另勞保局新增勞工保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相關業務所需辦公及倉儲空間及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因現有辦公室修繕工程,需暫時租用其他空間辦公,預計於112年度需租用辦公室6個月。

(二)附屬單位預算:發展署及所屬共有6個機關之租金費用,由就業安定基金支應,112年度預算案合計編列1億4,578萬8千元,較111年度增加565萬4千元(增幅4.03%),主要係發展署辦理家事類新聘外國人入境講習服務計畫所需場地租金、雲嘉南分署新增虎尾就業中心租賃費用及成立銀髮人才資源中心所致;另桃竹苗分署之竹北就業中心原擬承租新商業大樓,112年預算數新增84萬元租金,惟因未覓得適當場所,並已於111年度續租原址並完成簽約,原編列新增租金不予支用。

綜上,勞動部及所屬112年度預計有11個機關有租賃辦公廳舍情形,除勞動部本部將於112年4月搬遷至自有辦公廳舍至租金減少外,勞保局、發展署及所屬等尚有多處辦公廳舍尚未覓得妥適地點,另112年度因員額增加、業務量增加等因素,至辦公室租賃面積增加,允宜參據依本院決議賡續辦理,勞動部宜協助所屬積極尋妥自有辦公廳舍,俾利撙節租金支出。

表1 110-112年度勞動部及所屬辦公廳舍租金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序號

地點

110年度決算數

111年度

預算(案)數

112年度預算案數

說明

合計(一+二)

364,821

419,468

375,900

公務預算(1~5)

277,520

279,334

248,901

1

勞動部

58,452

58,452

19,484

辦理「勞動部取得自有辦公廳舍計畫」,預計於112年4月搬遷新址,112年編列4個月租金因應。

2

勞保局

202,369

203,892

207,754

112年租用辦公房屋、倉庫、電腦主機房及作業場地、停車位使用,面積較111年增加1,299.24平方公尺,係為辦理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業務新增所需辦公倉儲空間。

本局106年3月15日獲配「臺北市大安區懷生段四小段4地號等19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分回之國有房地,將作為數位服務組(原資訊室)辦公廳舍使用,預計於116年底進駐,屆時可減少租用面積694.08平方公尺。

3

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0

0

1,800

預計於112年辦理辦公廳修繕工程,為期約需要6個月,故修繕期間需租借臨時辦公室供同仁辦公使用。

4

基金運用局

12,349

12,640

15,513

租用本局辦公廳舍及停車位租金,112年預計增租約150坪,係為因應員額增加所需之第2辦公廳舍。

基金局於106年3月15日獲配「臺北市大安區懷生段四小段4地號等19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分回之國有房地無償撥予基金局作為辦公廳舍使用,預計於116年底進駐。

5

職安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

4,350

4,350

4,350

與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合署興建辦公廳,新建工程刻正進行中,預計113年完工,並於自有廳舍裝修完成後搬遷進駐。

基金

(6~11)

87,301

140,134

145,788

6

發展署

43,426

45,012

49,647

租用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辦公室及就保檔案庫房、跨國勞動力管理組入出國外國人機場關懷服務計畫及家事類新聘外國人入境講習服務計畫所需場地租金(112年度新增)。

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辦公室,刻正爭取進駐「新北市板橋府中段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7

發展署北基宜花分署

12,779

46,447

46,447

五股職業訓練場因考量轄區內職業訓練需求,向新北市政府洽談續租,並參考歷年租金平均值約為3,300萬元,據以編列112年租金預算。

108年8月1日獲配「新北市永和區永安段666地號等125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分回之國有房地無償撥予做為銀髮族人才資源中心使用,預計於116年底進駐,屆時可減少租用面積1,003.5平方公尺。

8

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6,530

7,475

8,315

竹北就業中心原擬承租新商業大樓,故於112年預算新增84萬之租金;惟未覓得適當場所,故續租原址,原編列新增租金不予支用。

9

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11,003

14,437

14,138

青年職涯發展中心台中據點,考量原址於110年完成續約(租約自111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故112年一般房屋租金預算經費依每月實際月租金進行調降。

10

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8,746

19,857

21,765

112年度增加虎尾就業中心租賃費用及成立「銀髮人才資源中心」

11

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4,817

6,906

5,476

主要係鳳山就業中心及台東就業中心於110年底簽訂新租賃契約,112年度依實際租金編列。

資料來源:勞動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