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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主管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五、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等案允宜依實際能量,覈實編列相關預算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勞動部主管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勞動部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楊莉敏

勞動部112年度預算案於「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業務」之「促進職場平權,落實就業平等」項下編列「產檢假薪資補助所需獎補助費」1,774萬8千元,另新增「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所需獎補助費」2,450萬8千元;「勞動保險業務」項下編列「受僱勞工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給補助經費」33億6,232萬8千元,獎補助費合計34億458萬4千元。經查:

(一)配合行政院之「少子女化對策—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環境」,於110年7月1日起辦理留職停薪補助案及產檢假補助案

依據行政院於110年5月6日第3750次會議宣布「少子女化對策—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環境」,將育嬰留職停薪之薪資補助(以下簡稱留職停薪補助案),由原有之6成調高至8成,並由政府負擔外加之2成薪資;另將產檢假由現行5天調增為7天,並由政府提供第6日、第7日產檢假之薪資補助(以下簡稱產檢假補助案),2項補助措施由勞動部配合辦理,並自110年7月1日開始實施,110年度所需經費由就業保險基金先作短期週轉,於111年度再匡列預算償還本金及利息。

(二)112年度預算案新增「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2,450萬8千元

1.依據111 年1 月12 日修正公布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第15條第5項及第6項規定,行政院宣布自111年1月18日施行。勞動部於111年1月18日修正發布「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要點」,並據以辦理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以下簡稱陪產檢及陪產假補助案),惟111年度不及編列相關預算,勞動部由111年度公務預算所編「產檢薪資補助」項下支應相關經費,截至111年7月底止核付2,780人,核付金額832萬7千元。

2.由於留職停薪補助案及產檢薪資補助案110年度所需資金係由就業安定基金先行短期週轉,復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案111年度所需經費係運用產檢假薪資補助案111年度預算數支應;截至111年7月底止,3項補助案已核付金額36億4,667萬4千元,另利息支出1,366萬3千元,合計36億6,033萬7千元(詳表1),允宜注意相關資金調度,俾利業務順利推行。

3.產檢假補助案111年度預算數3億6,259萬6千元,截至111年7月底實際支用數為2,327萬4千元(加計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案),可支用預算數尚有3.39億元,111年度預算編列容未覈實。

4.留職停薪補助案及產檢假薪資補助案迄111年7月31日止,已推動13個月,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案推動約6.4個月,3項補助案按實際核付情形換算成年度需求,分別為33億4,488萬1千元、1,359萬3千元及1,561萬3千元,產檢假補助案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補助案112年度預算數則分別編列1,774萬8千元及2,450萬8千元,顯有寬列,允宜覈實編列相關預算。

綜上,勞動部自於110年7月1日起辦理留職停薪補助案及產檢假補助案,並自111年1月18日起辦理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案,110及111年度經費需求均由111年度單位預算支應,允宜注意資金調度及運用情形,並依實際業務需求量能,覈實編列預算。

表1 勞動部辦理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補助案等3案經費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補助案

產檢假補助案

陪產檢及陪產假補助案

合計

開辦日期

110年7月1日

110年7月1日

111年1月18日

112年度

預算案數

3,362,328

17,748

24,508

3,404,584

111年度

預算數

4,788,673

362,596

0

5,151,269

截至111年7月底實現數(A+B)

3,637,063

14,947

8,327

3,660,337

核付數(A)

3,623,621

14,726

8,327

3,646,674

利息支出(B)

13,442

221

0

13,663

說明

110/7/1-111/7/31(13個月),平均每月約2億7,874萬元,年需求約33億4,488萬1千元。

110/7/1-111/7/31(13個月),平均每月約113萬3千元,

年需求約1,359萬3千元。

111/1/18-111/7/31(約6.4個月),平均每月約130萬1千元,年需求約1,561萬3千元。

說 明:陪產檢及陪產假補助案111年度實現數由產檢假補助案預算數中支應,產檢假補助案截至111年7月底實際支用數(加計陪產檢及陪產假補助案)為2,327萬4千元。

資料來源:勞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