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112年度預算案「保險業務」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4億2,696萬3千元,補助職業工會及漁會等單位辦理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業務所需費用。經查:
(一)配合災保法自111年5月1日施行,職業工會、漁會行政事務費補助金額及納保範圍增加 ,112年度補助款增幅達41.78%
勞保局為辦理補助職業工會、漁會行政事務費作業,訂有「職業工會漁會辦理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業務補助作業要點」(原名為職業工會漁會辦理勞工保險業務補助作業要點),規範補助行政事務費之條件、標準、申請程序…等,並據以執行。補助費率自108年1月1日起調整為每人每月12.5元;嗣配合災保法自111年5月1日施行,將行政事務費補助金額由每人每月12.5元提高至14元,另僅參加勞職保者過去不列入計算,本次按當月已繳納勞職保費之人數,每人每月補助3元,並同步將保險費彙繳率補助條件由93%調整為95%(網路申報者由90%調整為93%);由於行政事務費補助金額及補助範圍增加,112年度較111年度補助經費增幅達41.78%。(詳表1)。
表1 108-112年勞保局補助職業工、漁會行政事務費預算執行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 度
108
109
110
111
112
預算數
340,000
321,000
324,000
301,150
426,963
決算數
336,506
331,135
326,768
187,000
-
說 明:1.自108年度起,補助金額由每人每月新臺幣10元調整為12.5元,故預算編列較往年增加。
2. 109年度、110年度決算數大於預算數,係實際所需經費超過預算數,不足金額係採經費流用及動支第一預備金支應。
3.111年度決算數為統計至7月底止實支數。
資料來源:勞保局提供。
(二)受COVID-19疫情影響,職業工會及漁會補助款查核次數逐年減少,允宜積極查核
勞保局不定期訪查職業工會、漁會之保險費收繳及補助款運用情形,並配合各縣(市)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年度工會評鑑作業,派員偕同查核職業工會、漁會補助款辦理情形,並視情形辦理專案抽查,107至111年度查核情形詳表2,勞保局107及108年度加強查核職業工會、漁會原始憑證保存情形,部分工會因未諳規定已提前銷毀,致違規家數較多;110年度受COVID-19疫情影響,各縣(市)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年度工會評鑑訪查及勞保局查核案件數較往年減少,111年度截至7月底前檢查家數僅24家,抽查比率僅0.59%,亦呈偏低情形,112年度檢查家數目標值為100家,允宜積極辦理。
表2 107-112年勞保局補助職業工、漁會行政事務費檢查明細表
單位:家;%
年度
檢查
家數
抽查
比率
違法
件數
違法
家數
處分及後續追蹤情形
107年
421
10.67
60
55
均已輔導改善或依規定核處
108年
239
6.03
41
41
均已輔導改善或依規定核處
109年
129
3.23
2
2
經輔導已改善
110年
54
1.34
1
1
經輔導已改善
111年
24
0.59
1
1
已依規定核處
112年
100
-
-
-
-
說 明:1.107-111(1-7月)為實際數,112年度為目標值。
2.檢查項目:補助款。
資料來源:勞保局提供。
綜上,勞保局112年度預算案補助職業工會及漁會辦理勞工保險業務之行政事務費編列4億2,696萬3千元,較111年度增幅達41.78%,主要係配合111年5月1日施行之災保法,提高勞保及勞職保行政事務費補助金額;受COVID-19疫情影響,自109年度起,檢查家數逐年減少,110及111年度各僅為54家及24家,勞保局將112年度檢查家數目標值設定為100家,允宜確實檢查職業工會及漁會辦理勞工保險等相關業務,俾利落實勞工職業災害權益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