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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安定基金、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勞工退休基金(舊制)、勞工退休基金(新制)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四、允宜統整產業職缺需求,精進各項媒合機制,俾利有效解決產業缺工問題,並促進國人就業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就業安定基金、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勞工退休基金(舊制)、勞工退休基金(新制)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就業安定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楊莉敏

就業安定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於「促進國民就業計畫」編列302億2,163萬千元,較111年度增加4.96%。經查:

(一)勞動部因應產業缺工問題,逐年度透過求職求才與就業媒合措施或專案等方式,優先媒合國人投入缺工產業

1.為協助產業紓緩缺工及維護國人就業權益,勞動部持續透過下列求職求才與就業協助措施,優先媒合國人投入缺工產業:(1)媒合並運用就業促進工具,促進國人投入缺工產業。(2)「台灣就業通」網站設置產業專區:包括農業專區、長照服務專區、營造業專區等,提供職缺資訊。(3)配合各部會掌握人力需求專案媒合:配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掌握之產業人力需求,提供專案就業媒合服務。(4)經濟部、教育部及勞動部共同成立重點產業及重大投資跨部會人力供需合作平台,蒐集事業單位之人力需求,並續予提供媒合服務。(5)透過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標案管理系統」,由勞動部依公共工程承攬廠商登錄所需工種及人數,主動聯繫並提供媒合服務。

2.勞動部於110年底訂定「產業缺工專案推動方案」,規劃專案求才服務機制,依方案展開以下主動作為:

(1)於重點產業、聚落或旗艦廠商,包括科學(技)園區、工業區、住宿及餐飲業、太陽能產業、半導體製造業等,展開客製化「年後產業職缺需求專案執行計畫」;已於111年5月4日全數辦理求才服務完竣,共101家、實際需求2,096個職缺;勞動部推介2,819人,已僱用1,596人。

(2)針對營造業、製造業及照顧服務業,求才人數在30人以上,定期追蹤加強人力補實效益;截至111年8月24日止,共786家、實際需求3萬5,237個職缺;勞動部推介2萬9,368人,已僱用2萬738人。

(3)交通部觀光局合作推動旅館業缺工專案:截至111年8月24日止,共425家,實際需求1,031個職缺;勞動部推介2,064人,已僱用639人。

3.針對營造業缺工、營建能量不足部分,除強化媒合作為外,尚有:

(1)考量營造業特殊產業型態,嘗試「媒合工班」作法,111年已彙收各地區512家營建工程主要工種之工班資訊,並視需要召開「營造業勞動力供需交流會議」,可依需求提供人才或工班媒合及職業訓練,並於台灣就業通網站營造業專區揭露工班資訊。

(2)研擬「營造業人力補充專案計畫」(草案),並於111年8月24日邀集公共工程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營建相關公協會等,針對作法及草案凝聚共識,另由營建署提報專案媒合營造業人力需求名單,勞動部依營建署提供之「營繕工程常用人力工項薪資表」及移工國內求才之公告合理薪資水準,確認專案媒合職缺條件、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定期辦理營造業徵才活動、於北、中、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促進會」宣傳求才服務,並協調原住民委員會依專案職缺辦理原住民就業媒合服務等。後續計畫核定後將啟動為期3個月專案計畫,協助營造業者補足人力。

(二)允宜統整產業職缺需求,精進各項媒合機制,俾利有效解決產業缺工問題,並促進國人就業

1.我國111年上半年產業總職缺人數為25萬7,822人(詳表1), 110年上半年及111年上半年工業相關職缺均超逾服務業人數,工業中以製造業職缺數最多。

2.111年2月之職缺較110年同期減少1萬1,148個(詳表2),而以技藝有關工作人員、機械設備操作及組裝人員職缺最多,專業人員、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等次之(詳表2)。

表1 109-111年我國事業人力僱用狀況調查(空缺概況)表 單位:人

時間

總計

工業

製造業

營建工程業

服務業

批發及零售業

住宿及餐飲業

金融及保險業

109上半年

222,278

95,609

82,393

11,332

126,669

35,232

12,672

14,275

109下半年

228,924

95,345

77,908

14,626

133,579

38,765

19,150

7,626

110上半年

268,970

138,424

106,160

30,354

130,546

31,030

14,625

15,407

110下半年

248,314

119,182

90,517

25,758

129,132

38,804

19,221

7,799

111上半年

257,822

133,535

106,725

24,900

124,287

33,672

14,879

12,067

說  明:製造業及營建工程業屬工業之項目;批發及零售業與住宿及餐飲業與金融及保險業屬服務業;另服務業中,自98年起新增「教育業」,惟僅涵蓋「其他教育及教育輔助業」,不含各級公私立學校等。

資料來源:主計總處「事業人力僱用狀況調查」(空缺概況)(員工報酬及進退等概況)/勞動統計查詢網(查詢日期:111年10月7日)。

表2 我國工業及服務業廠商職缺概況-按職類分表 單位:個;%

項 目

110年2月底

111年2月底

職缺數

比率

職缺數

比率

總計

268,970

100.0

257,822

100.0

主管及監督人員

10,064

3.7

9,767

3.8

專業人員

65,567

24.4

62,676

24.3

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

45,525

16.9

44,581

17.3

事務支援人員

22,777

8.5

20,174

7.8

服務及銷售工作人員

39,371

14.6

40,468

15.7

技藝有關工作人員、機械設備操作及組裝人員

67,666

25.2

63,198

24.5

基層技術工及勞力工

18,000

6.7

16,958

6.6

資料來源:主計總處111年5月26日發布「111年2月職位空缺統計及110年經常性薪資調升情形」(查詢日期:111年10月7日)

3.勞動部逐年針對各業辦理媒合作業,107至110年度整體求才利用率為67.90%、66.40%、65.07%及60.26%,逐年下降,111年7月求才利用率僅56.76%,有鑑於國內疫情逐漸趨緩,允宜統整產業職缺需求,精進各項媒合機制,俾利有效解決產業缺工問題,並促進國人就業。

綜上,產業缺工問題影響我國整體經濟發展,勞動部為因應產業缺工問題,近年透過求職求才與就業媒合措施或專案等方式,優先媒合國人投入缺工產業,惟我國缺工情形仍未有效解決,求才利用率逐年下降,111年截至7月底未及六成,允宜統整產業職缺需求,精進各項媒合機制,俾利解決產業缺工問題,並促進國人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