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安定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於「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許可計畫」項下「外國人聘僱管理業務-辦理外國人跨部會協調事項等相關業務」編列辦理「聘雇外籍看護工家庭短期替代照顧服務」(以下簡稱外看家庭短照服務)8,438萬3千元,用以補充擴大喘息服務計畫以外之長照人力需求。經查:
(一)107年度起辦理擴大喘息服務,服務人次逐年攀升,減輕失能者家庭照顧負擔,並保障外籍家庭看護工休假權益
1.按長期照顧法第13條規定,喘息服務為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提供項目之一。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自106年起推動長期照顧(以下簡稱長照)10年計畫2.0,並於同年12月公告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106年版),其中規範已聘僱家庭看護移工之家庭,家庭看護移工無法協助未滿1個月者,不得請領喘息服務。
2.為減輕失能者家庭照顧負擔,並保障外籍家庭看護工(簡稱外看)休假權益,107年12月1日起勞動部與衛福部共同推動「擴大外籍看護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務計畫」(以下簡稱擴大喘息服務),依被照顧者失能等級給予不同補助額度,經費由長照發展基金及就業安定基金各分攤50%,107至110年度服務人次各為741人次、2萬3,862人次、11萬2,143人次及25萬3,965人次,呈逐年增加情況。
(二)外看家庭短照服務為擴大喘息服務之延伸,將補助額度上限提高至52天,允宜視實際需求滾動式檢討並覈實編列預算
1.外看如有每週休假、或發生行蹤不明、生病、返鄉須請假等情事發生,雇主僅得使用喘息服務,喘息額度未能滿足實際需求,勞動部與衛福部協商後,在兼顧外看休假及雇主用人需求下,以擴大喘息服務外加方式,規劃外看家庭短照服務,將補助額度上限提高至52天(即讓每周可休一天),預估第1年(111年10月至12月)適用外看家庭短照服務約2千到3千人。
2.外看家庭短照服務由衛福部及勞動部共同辦理,經費由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支應,111年所需經費約4,000萬元,業經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決議通過,112年預算數編列8,438萬3千元。業於111年4月經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通過,111年10至12月預計所需經費為0.4億元,112年度預算案數約0.84億元,惟截至111年10月13日尚未開辦。
3.由於外看家庭短照服務為擴大喘息服務之延伸,鑒於擴大喘息服務自107至110年度預算執行率分別為1.38%、9.64%、18.54%及46.18%,預算執行均未如預期,允宜視實際需求滾動檢討外看家庭短照服務並覈實編列預算。
綜上,勞動部與衛福部預計於111年10月起推動外看家庭短照服務,為擴大喘息服務計畫之延伸,提供更完善長照服務;惟鑒於喘息服務預算執行率偏低,允宜視實際需求滾動檢討外看家庭短照服務並覈實編列預算,俾利我國長照服務更趨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