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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務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三、112年度新增編列跨域科技產業創新研究學院分預算,允宜儘速依規定設置監督會及管理會等主要組織,俾利按規劃期程推展各項工作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務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三、112年度新增編列跨域科技產業創新研究學院分預算,允宜儘速依規定設置監督會及管理會等主要組織,俾利按規劃期程推展各項工作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芝穎

為推動臺灣下世代產業成長,透過管理與法規創新,以學用並進之方針培育人才,並擴大應用研發技術,臺灣師大112年度預算案新增編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跨域科技產業創新研究學院(以下簡稱產創學院)校務基金分預算,112年度編列業務收入1億6,016萬7千元,業務成本與費用1億6,019萬1千元,業務外收入700萬元,收支相抵後預計賸餘697萬6千元。經查:

(一)產創學院依據「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規劃設立,預計開設2個研究所,由國發基金及企業出資,期程為8年

為促進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之創新,培育高階科學技術人才,強化產業競爭力,於110年5月28日經總統公布施行「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以下簡稱創新條例),依創新條例第5條及第6條規定,國立大學申請設立研究學院經審議會審議通過及主管機關核定後,辦理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事項,該研究學院預算隸屬於校務基金下,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臺灣師大依創新條例於111年4月函報教育部申請設立產創學院,並規劃與企業合作開設「AI跨域應用研究所」及「綠能科技與永續治理研究所」2個研究所招收碩士生及博士生計52人,計畫期程為8年,自112年1月起至119年12月底止,該期間預估每年由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及合作企業各提供8,000萬元挹注經費。

(二)允宜儘速按規定設置監督會及管理會等主要組織,俾利按規劃期程推展各項工作

產創學院經教育部於111年8月31日函復原則同意設立,惟須於同年9月30日前將合作企業資格相關資料報該部確認後,始得由該部指派監督會及管理會之政府代表,再依創新計畫書及創新條例相關規定辦理研究學院設立及運作事宜,並請該校於確認研究所外加招生名額及專任教師員額後另案核定;倘上開企業資格經檢視有未符創新條例規定者,本處分失其效力。據臺灣師大10月7日說明:已依限將相關資料報教育部確認。

產創學院112年度預算案編列業務收入1億6,016萬7千元(主要係教學收入7,585萬元及國發基金補助款7,601萬7千元),業務成本與費用1億6,019萬1千元(主要係教學成本1億5,189萬9千元),業務外收入700萬元(係募款收入),預計賸餘697萬6千元,另編列一般建築及設備800萬元用於增購教學研究所需儀器設備等,惟至111年9月底止,尚未成立監督會、管理會及產學會等主要組織,相關學生事務規定、財務收支管理等相關內部運作規章亦待完備,允宜妥善規劃及管控作業時程,俾利按期程順利達成前揭目標。

綜上,臺灣師大112年度預算案新增編列跨域科技產業創新研究學院分預算,規劃開設「AI跨域應用研究所」及「綠能科技與永續治理研究所」,允宜儘速按規定設置監督會及管理會等主要組織,並完備相關學生事務規定、財務收支管理等相關內部運作規章,俾利按規劃期程推展各項工作,順利達成所定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