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水公司112年度預計虧損7億3,015萬5千元,較111年度預算案虧損數大幅增加5億6,437萬6千元,且該公司自109年起即持續虧損,營運績效亟待改善。謹說明如次:
(一)112年度營業利益率為近5年度最低,且因利息費用並未減少,致預計虧損較111年度增加5.64億元
彙整台水公司近5年度(108至112年度)營業收支損益及重要財務比率概況(詳表1),並說明如下:
1.台水公司依行政院規範預計將「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調整數」於111年12月31日(轉換日)填補虧損後,悉數提列「特別公積」,依據112年度預算案說明,迄110年底「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調整數」為137億4,693萬7千元,經於轉換日填補累積虧損19億4,821萬3千元後,餘117億9,872萬4千元轉列「特別公積」,又112年度虧損先撥用盈餘(特別公積之未實現利益於實現後轉列盈餘)373萬4千元後,另再撥用特別公積7億2,642萬1千元,112年底已無累積虧損,合先敘明。
2.108年尚有盈餘1億9,139萬9千元,109年度決算由盈轉虧,其中109及110年因水情不佳撥付桃竹苗地區停灌補償(分別為6.91億元及12.23億元),造成營業外損失逾17億元,致110年度收支決算相抵後虧損達12.39億元,雖111年度預計虧損已下降,惟112年度預計虧損又上升至7億3,015萬5千元。
3.108至110年度營業利益率逐年下降,111年度略有回升,惟112年度營業利益率降至1.39%,為近5年度最低,又利息費用等營業外費用持續增加(112年度利息費用較111年度增加1億5,124萬5千元),致預計淨損率提高至2.22%,虧損情形較111年度明顯增加,營運績效呈衰退趨勢。
表1 108至112年度台水公司營業收支損益及重要財務比率彙整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108決算
109決算
110決算
111預算案
112預算案
營業收入
306.06
314.89
310.16
323.70
328.61
營業成本
257.54
268.90
268.30
276.33
286.17
營業費用
35.16
35.50
35.21
37.63
37.88
營業利益
13.36
10.49
6.65
9.75
4.57
營業外損益
-11.51
-17.79
-21.04
-11.40
-11.87
本期損益
1.91
-6.14
-12.39
-1.66
-7.30
累積盈餘(虧損)
3.14
-2.24
-17.96
-
-
營業成本及費用占營業收入比率
95.63
96.67
97.86
96.99
98.61
營業利益率
4.37
3.33
2.14
3.01
1.39
淨利率
0.63
-1.95
-3.99
-0.51
-2.22
說 明:1.營業利益率=營業利益/營業收入;淨利率=本期淨利(淨損)/營業收入。
2.111年度累積虧損係依據112年度預算書,配合將「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調整數」填補虧損後金額。
3.108至110年度分別發生所得稅利益0.06億元、1.15億元及2億元未列入表內表達。
資料來源:台水公司各年度年度預、決算書。
(二)台水公司近年給水銷售虧損加劇,112年度給水單位虧損較近年平均值增幅逾1倍,亟待研謀改善
檢視106至112年度給水銷售收支情形(詳表2),自107年度起銷售由盈轉虧,且112年度預計單位虧損達到近年最高,說明如下:
1.除110年度因西半部地區水情不佳,桃園至高雄地區配合抗旱實施減壓、減供等節水管制,致售水量下降外,概呈逐年上升趨勢;另107年度起因維護經費增加暨湖山水庫淨水場及板新二期等新設施完工提列折舊等,單位銷售成本逐年升高,又因自有資金不足,重大固定資產建設多舉債辦理,利息費用(財務成本)未能改善減少,112年度單位成本已達每度11.81元。
2.因106至112年度給水單位售價於每度10.96至11.01元間,並無明顯調整,於單位成本持續上升情形下,自107年起由盈轉虧,且單位虧損逐年上升,112年度預計每度售水虧損達0.8元,較107至110年度決算平均每度虧損0.36元,每度增加虧損0.44元,增幅達122.22%,亟待正視並研謀改善。
表2 106至112年度給水營運收支情形
單位:億立方公尺;新臺幣億元;新臺幣元/度
年度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售水量
24.50
24.72
25.00
25.63
25.02
26.30
26.36
給水收入
269.23
271.77
275.06
280.84
274.38
289.07
290.20
售水總成本
263.94
278.22
280.78
290.19
288.79
301.32
311.31
銷售盈虧
5.29
-6.45
-5.72
-9.34
-14.41
-12.25
-21.11
單位售價
10.99
11.00
11.00
10.96
10.97
10.99
11.01
單位成本
10.77
11.26
11.23
11.32
11.54
11.46
11.81
單位盈虧
0.22
-0.26
-0.23
-0.36
-0.57
-0.47
-0.80
說 明:1.售水總成本包含銷售成本、營業費用及財務成本。
2.除111及112年度為預算案金額,其餘年度為審定決算數。
資料來源:台水公司各年度預、決算書。
(三)為維水資源有效運用及公司永續經營,允宜加強營運成本之控管,並審酌用水情形,審慎評估合理水價
參據台水公司歷次水價調整情形,自83年7月1日調整後即未變動,說明如下:
1.台水公司自來水售價主要分為依水表口徑之「基本費」及用水度數計算之「用水費」,現行台水公司對於「用水費」採四段計費,最高段為51度以上每度12.075元,相較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簡稱北水處)採五段制收費,於200度以下單價係以台水公司為低,自201度以上,北水處收費分別為每度14元(201-1,000度)及20元(1,001度以上),台水公司對於高度數用水收費相對較低,且據該公司108至110年度各用水級距戶數及用水量概況(詳表3),近3年度每月用水量51度以上之用戶占比未達10%,其年度總用水量占整體用水量卻近40%。
2.依據台水公司統計臺灣地區最近5年平均每戶家庭水費與消費支出之比較,106至110年水費占平均消費支出比僅0.3%,且按國際水協會IWA於2022年9月公布調查2021年30個國家(或地區)家戶年用200度(立方公尺)之自來水平均水價(未稅),台灣平均家戶水價為每度9.24元,居各國第3低,較亞洲鄰近先進國家之新加坡每度37.35元、南韓每度15.79元及日本每度30.79元等亦具相當差距。
3.依自來水法第59條第1項規定:「自來水價之訂定,應考量自來水供應品質,以水費收入抵償其所需成本,並獲得合理之利潤;…。」審計部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亦提具審核意見:「水價長期未依自來水法規定,合理反映成本及獲得合理利潤,亟待啟動自來水水價調整機制,以因應水資源短缺及用水正義。」
4.鑑於台水公司近年給水收支均呈虧損,營運成本持續上升,為利該公司永續發展及財務健全,允宜加強控管其成本及審慎檢討現行水費計算之合理性。
綜上,台水公司近年持續虧損,112年度營業利益率為近5年最低,又給水單位虧損增幅逾1倍,營運績效亟待改善,允宜強化營運成本之控管,並審酌用水實況,對民生及產業之影響等,審慎評估合理水價計價方式,以利水資源有效運用及該公司永續經營。
表3 108至110年度各用水級距戶數及用水量概況 單位:%
用水量級距(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各段用戶數百分比
各段用水量百分比
各段用戶數百分比
各段用水量百分比
各段用戶數百分比
各段用水量百分比
0
6.09
0.00
5.99
0.00
6.09
0.00
1~10
29.52
27.10
29.62
26.98
29.98
27.93
11~30
46.86
25.38
47.25
25.67
47.23
25.85
31~50
8.21
6.54
11.65
6.70
11.49
6.54
51以上
9.32
40.98
5.49
40.65
5.21
39.68
說 明:統計戶數為當年度開單戶數(全年度)。
資料來源:台水公司各年度統計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