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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三0、111年底保險業淨值、資本適足率及淨值比率均較110年底下滑;另截至112年6月底止,仍有部分業者未達資本適足標準,允宜持續督促業者強化資本結構 日期:112年9月 報告名稱: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施政計畫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據行政院113年度施政方針於財政及金融項下列有「提升金融穩定性與韌性,強化公司治理與誠信經營文化,落實金融業風險管理、資通安全及法令遵循」,復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度施政計畫於「推動金融體制與國際接軌,布局新南向政策據點」下列有「參酌國際清償能力制度發展趨勢,持續研議推動保險業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以順利與國際接軌,並健全保險業財務結構」。111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及美國等主要央行為抑制通膨攀升而加速升息等因素,致我國保險業財務業務受到相當程度之影響,整體產、壽險業於111年底之淨值、資本適足率及淨值比率皆較110年底下滑,截至112年6月底止,前揭淨值等財務比率多有回升,惟仍有部分保險業者未達資本適足標準。茲說明如下:

(一)整體產、壽險業者於111年底之淨值、資本適足率及淨值比率皆較110年底下滑,112年截至6月底止,除壽險業之資本適足率外,前揭淨值等財務比率皆已較111年底增加

檢視我國整體產、壽險業者近年淨值變化趨勢,於108年至110年間,皆呈逐年成長,惟111年底淨值大幅下滑,分別較110年底減少993億元及1兆1,319億元,112年截至6月底止,淨值已分別較111年底數額增加548億元及4,595億元(詳表1)。復檢視近期保險業者資本適足性,自110年底至111年底,整體產、壽險業者之資本適足率及淨值比率概呈下降趨勢,至111年底止,整體產險業者之資本適足率及淨值比率已分別較110年底減少234.82及20.06個百分點,整體壽險業之資本適足率及淨值比率則分別較110年底減少37.35及3.78個百分點;112年截至6月底止,整體產、壽險業之淨值比率皆較111年底增加,至有關資本適足率部分,與111年底數額相比,產、壽險業整體平均值各增加205.99個百分點及減少6.87個百分點,惟前揭各項比率若與110年底數額相比,皆仍較其為低(詳表2)。

表1 108-112年保險業者淨值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底

保險業者

108年

109年

110年

111年

112年

截至6月底

整體產險業

1,352

1,444

1,608

615

1,163

整體壽險業

19,757

25,148

27,222

15,903

20,498

資料來源:金管會。

表2 保險業者近期資本適足性一覽表 單位:%

年度

保險業者

110年底

111年6月底

111年底

112年6月底

資本

適足率

淨值

比率

資本

適足率

淨值

比率

資本

適足率

淨值

比率

資本

適足率

淨值

比率

整體產險業者

466.12

35.2

317.04

21.51

231.3

15.14

437.29

25.59

整體壽險業者

335.17

9.05

324.99

4.25

297.82

5.27

290.95

6.54

資料來源:金管會。

(二)產險業者因防疫保單有重大虧損致111年底淨值、資本適足率及淨值比率均明顯下降,金管會採取多項緩解措施,截至112年6月底止,僅餘1家產險業者資本適足率未達200%

詢據金管會表示,產險業者於111年底淨值、資本適足率及淨值比率均有明顯下降,主要係因防疫保單有重大虧損所致,該會就產險業者因防疫保單所致之財務損失,已採取多項緩解措施,包括請有資本弱化疑慮之產險公司提報財、業務改善或增資計畫、核准保險公司向金融機構進行短期融通借款以支應流動性需求、放寬防疫保單虧損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得全額認列為認許資產等措施,另考量防疫保單之再保攤回需一定期間,經綜合評估相關情形後,該會已於112年6月29日修正保險業計算資本適足率之資產認許標準及評價原則相關規定,各公司得評估其應攤回再保款項之「實質可收回性」,以認定是否為認許資產而納入自有資本中計算。

依金管會提供資料,截至112年7月31日止,累計已有8家產險業者就已提存之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進行沖減,業經該會同意備查,另分別有7家、5家產險業者向金管會申請辦理增資及融通借款,均已獲該會核准。檢視111年資本適足率未達200%或淨值比率低於3%之產險業者共有5家,據保險業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截至112年6月底止,前述5家產險業者之淨值比率皆已達3%以上,資本適足率部分,其中4家皆已逾200%,僅餘1家未達法定資本標準,經洽金管會表示,已函請該公司提報改善計畫,預計112年底前可達法定標準(詳表3)。

表3 近期部分產險業者之資本適足性一覽表 單位:%

資本適足性

公司

111年底

112年6月底

資本適足率

淨值比率

資本適足率

淨值比率

兆豐產物保險公司

-8.80

0.05

347.76

15.93

富邦產物保險公司

-37.25

4.27

267.19

15.69

和泰產物保險公司

-321.06

-19.14

74.93

6.8

中國信託產物保險公司

-1,680.92

-65.16

340.05

21.52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公司

-1,078.76

-87.92

258.16

18.78

資料來源:保險業公開資訊觀測站,本中心彙製。

(三)截至112年6月底止,有3家壽險業者之資本適足率未達200%或淨值比率低於3%

詢據金管會表示,壽險業111年底資本適足率下降主要係為合理反映壽險業利率風險並穩健接軌國際保險資本標準(Insurance Capital Standard, ICS),延續調整利率風險資本計算公式強化方案,使整體壽險業利率風險計提增加所致;另有關壽險業於111年底淨值及淨值比率均有較110年底下滑之情形,則係受升息影響所致,該會已函請各公司研擬因應措施,並責由董事會督導遵循,鑑於利率上升對各業者之淨值波動程度,主要受其金融資產分類會計政策選擇而有不同程度之影響,壽險業者如有相關財務比率低於法定標準,該會將依其財業務狀況綜合評估清償能力,以維保戶權益,並要求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公報(IFRS 9)等相關規範辦理金融資產重分類之保險公司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以避免重分類致分派股利增加。截至112年6月底止,據保險業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共有3家壽險業者資本適足率未達200%或淨值比率低於3%(詳表4),詢據金管會表示,已函請前述業者提報財業務改善計畫或持續依其所提計畫執行。

表4 近期部分壽險業者之資本適足性一覽表 單位:%

資本適足性

公司

111年底

112年6月底

資本適足率

淨值比率

資本適足率

淨值比率

三商美邦人壽保險公司

155.83

2.19

140.23

2.84

宏泰人壽保險公司

205.18

1.13

145.82

2.42

新光人壽保險公司

213.64

3.94

184.38

4.34

資料來源:保險業公開資訊觀測站,本中心彙製。

綜上,整體產、壽業於111年底之淨值、資本適足率及淨值比率皆較110年底下滑,隨著防疫險已於111年全數停售,112年防疫相關保險商品之理賠金額較111年大幅減少。此外,金管會亦採取多項監理輔助措施,爰截至112年6月底止,前揭淨值等財務比率多有回升,惟仍有部分保險業者未達資本適足標準,允宜持續督促業者強化資本結構,俾利穩健經營。

(分機:8660 翁珮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