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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安定基金、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勞工退休基金(舊制)、勞工退休基金(新制)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就業安定基金、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勞工退休基金(舊制)、勞工退休基金(新制)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12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楊莉敏 編號:112138
  • 壹、就業安定基金

    • 一、近年就業安定基金併決算辦理頻仍且金額龐鉅,允宜衡酌業務需求,覈實編列預算
    • 二、「投資青年就業方案」業於111年度執行完成,青年失業情形雖降至8.38%,惟結果指標尚未達方案目標值,允宜賡續精進相關措施
    • 三、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允宜積極協調勞資雙方認知,俾利提升媒合僱用率,有效解決缺工問題
    • 四、允宜針對女性就業市場等特性精進相關婦女再就業及創業措施,俾利有效提升女性勞動力
    • 五、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雖具初步成效,惟多數施用毒品經輔導就業者未能長期穩定就業等,允宜加強輔導溝通及職能訓練,以協助其穩定就業
    • 六、照顧服務員訓練計畫之留任率及就業率尚有待提升,允宜加強專業訓練並協助就業,俾增裕我國長照資源
    • 七、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計畫預計3年增加30萬名勞動力,允宜檢討現有機制缺失,結合跨部會資源,俾利計畫目標之達成
    • 八、允宜積極協調整合各部會訂定國家重點產業欠缺人才之職能基準,俾利國家重點產業發展,並有效提升國人之就業量能
    • 九、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計畫預算執行雖已漸有改善,仍宜確實評核補助成效,俾利推動勞工健康服務及營造健康工作環境
    • 一0、迄112年7月底止,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實行已逾1年,中階技術人力增加1萬餘人,允宜加強推廣,俾利充實我國中階技術人力
    • 一一、「推動雇主設置新型態職場托育模式」等2項推動少子女化計畫之執行情形未符預期,允宜賡續加強推廣
    • 一二、為使勞工順利領取退休金,允宜督促相關事業單位儘速依法補足勞退舊制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以保障勞工權益
    • 一三、勞工權益扶助計畫使權益受損勞工得到必要法律資源,惟近年來預算執行率偏低,允宜依實際需求覈實編列預算
  • 貳、勞保、新舊制勞退基金綜合部分

    • 一四、允宜強化國際情勢預估能力,機動調整投資策略及資金配置,以確保基金收益
  • 參、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

    • 一五、截至112年8月10日止,勞保、勞職保、就保保險費暨雇主提繳勞工退休金緩繳協助措施之逾期案件欠費金額達11億元,允宜積極清理,以維各基金權利
    • 一六、配合災保法第62條規定辦理之「職業傷病通報、職業災勞工轉介及個案服務」等3項業務,111年度預算執行未如預期,允宜積極辦理
    • 一七、為減緩勞保基金財務壓力,政府撥補累計數於114年度將達2,670億元,允宜妥謀周延財務健全方案,俾利確實保障勞工退休生活
    • 一八、截至112年7月底止,一般投保單位及職業工會、漁會會員勞工保險費累計欠費達60億元,允宜加強保費催收及清理作業,俾利確保基金收入
  • 肆、新制勞退基金

    • 一九、112年6月底新制勞工退休金自願提繳率逐年上升至13.88%,惟仍有成長空間,允宜加強宣導,俾利全面照顧勞工退休生活
  • 伍、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 二0、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之累積未償金額快速增加,截至112年7月底止已達62.46億元,允宜研謀善策,俾利提升追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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