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會及所屬113年度單位預算案於「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科目編列1億1,102萬1千元,按其預算之說明,較112年度增加8,244萬4千元主要係增列辦公廳舍翻修工程經費,其中「設備及投資」科目下編列因應組織改造辦公廳舍室內裝修經費7,560萬7千元。經查:
(一)為安置核能研究所改制為行政法人後所移撥之32名人力,及未來新進人員之辦公空間,該會規劃於113年度辦理辦公廳舍室內裝修工程
依核安會提供之資料,其所屬原核能研究所隨組織調整改制為行政法人國原院,經依相關規定辦理移撥員額調查後,計有32名員工將由該會進行安置;另囿於「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各機關職缺及預算員額控管原則」之規定,該會至組織調整生效日前1日止,控管現有員額僅得由機關人員陞補,不得外補,故迄112年7月底止尚有組改前組織編制職務上限無法運用之職缺44人,俟組改後即可辦理遴選補事宜,該會113年度預計補入20名,而該等52名員工將分別納入現有或增設科別,且因各單位所需員額均有增加及調整情形,如以原辦公空間配置難以符合需求,爰規劃辦理辦公廳舍室內裝修工程。
(二)該會預計調整原有2至8樓辦公空間,及配合重置消防、水電空調及衛生等設備,以符現行消防法令等規定
核安會依「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辦公處所空間及面積規劃原則」(下簡稱行政院辦公空間規劃原則)規定,以三級機關一級內部單位正副主管辦公室面積20至25平方公尺,一般人員辦公室面積不得超過8平方公尺,預計調整原有2至8樓辦公空間,並配合現有隔間之重新劃設而需重新設置消防設備設施、水電空調管線、換氣設備及衛生設備等以符現行法規標準,其各樓層之變更規劃簡述如下:
1.8樓:縮減主任委員、主任秘書辦公室、移除常務副主委室,併同調整會客室之空間位置,縮減後增加之空間改由主計室及人事室及其庫房移入。
2.7樓:主計室、人事室改移至8樓,圖書室由5樓調整至7樓,縮減綜合規劃組主管辦公室空間並增設2科。
3.3至6樓:分別調減核物料管制組、保安應變組、輻射防護組、核能管制組之主管辦公室空間,及應各組增設科別之需。
4.2樓:刪減原秘書處既有主管辦公室空間改為一般辦公室(增設1科),合併與原所屬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文書檔案空間,其餘庫房、調度室配合核安會獨立委員辦公室一併調整。
依核安會之說明,前開調整係參酌勞動部、客家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機關作法,以上揭行政院辦公空間規劃原則及主計總處所訂編列基準,按每平方公尺1萬2,600元計算共需8,771萬9千元(6,961.84平方公尺,包含核安會辦公空間區劃、相關線路、設備裝設工程及施工費用),惟為撙節預算,僅就必要費用(包含規劃設計、工程施工、監造、簽證、申請室內裝修許可執照等各項服務及施工費用)編列7,560萬7千元。
(三)該會因組織調整而降為三級機關,相較於其他升格部會,其擴增員額之合理性待酌
行政院112年度組織調整機關包含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農業部、環境部及核安會,除核安會由原中央二級機關原能會調降為相當三級獨立機關外,其餘5部會或由委員會、署升格為部(農業部及環境部)、或擴增、提升原所轄部分機關(單位)層級(如經濟部新設商業發展署、內政部新設國家公園署;由原屬「局」或「處」層級調升為「署」者,如經濟部之產業發展署、國際貿易署、能源署、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交通部之觀光署、中央氣象署等),該等機關因應環境變遷及國家發展需要而調整為三級機關之設置,因業務所需擴增人力尚有其合理性,然反觀核安會由原二級機關降級為三級機關,且113年度單位預算案中不僅7成之歲出預算係用於補助國原院(詳本評估報告第一題),且委辦費占業務費之比率仍高逾4成(詳本評估報告第二題),其再擴增員額似欠合理,前開需該會進行安置之32名由原核能研究所移撥之員工,允可報請行政院就本次升格部會之需求與需安置人員之專長作通盤考量後妥為調配,期使人力之配置運用合理精實。
綜上,核安會組織調整後因機關改制及需安置由原核能研究所移撥之32名人力及未來新進人員,爰於113年度單位預算案編列7,560萬餘元規劃辦理辦公廳舍室內裝修工程,除宜秉撙節原則辦理外,另考量該會係調降為中央三級機關,且主要核心業務將委由行政法人國原院辦理,同時委辦費占業務費比率仍高逾4成,相對於其他升格機關,其員額增加之合理性恐受質疑,其因機關改制而需安置之人力,允可報請行政院妥予調配,以利人力資源之有效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