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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基金及保險業務發展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為激勵委託經營績效,允宜於盱衡時勢且兼顧安全性及流動性之前提下,酌增金融業特別準備金之預算報酬率,並與財政部共同研商是項準備金財源於屆期後規劃,俾維金融市場之穩定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金融監督管理基金及保險業務發展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金融監督管理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翁珮珊

金管基金113年度預算案編列委託經營資產利息收入18億6,299萬元,較112年度預算數增加4億4,935萬元(增幅31.79%),是項利息收入係以平均金融資產乘以平均金融資產報酬率估列,預估113年底委託經營資產為2,152億9,422萬2千元,較112年度預算數增加346億6,139萬3千元(增幅19.19%)。經查:

(一)近年委託經營資產及衍生利息收入逐年成長且金額龐鉅

依金融業特別準備金運用管理辦法第3條及第4條規定,該準備金主要財源為100年1月1日至103年6月30日之銀行業以外金融業營業稅稅款及103年7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1條第3項所定之金融業營業稅稅款,並用以處理問題金融機構退場事宜及運用管理所需行政管理費。金管會自106年5月17日起委託中央存款保險公司運用與管理是項準備金,帳列科目為「委託經營資產」,據金管會提供資料,該準備金之運用首重安全性及流動性,以投資公債為主。檢視其於108年至113年間變動趨勢,呈逐年穩定成長,預計113年底將達2,152億9,422萬2千元,而其該年度衍生之利息收入預算案數則為18億6,299萬元,金額龐鉅(詳表1)。

表1 108年至113年委託經營資產及其利息收入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項目

108年

109年

110年

111年

112年

113年

委託經

營資產

70,727,270

97,740,945

126,695,926

158,750,660

180,632,829

215,294,222

利息收入

648,641

835,771

949,021

1,215,279

1,413,640

1,862,990

說 明:108年度至111年度為決算數,112為預算數,113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金管會,本中心彙製。

(二)委託經營資產近年實際投資報酬率多高於目標值,為激勵提升績效並使收入估列更加精確,允宜於盱衡時勢且兼顧流動性及安全性前提下,審慎考量酌予調增預算報酬率之可能性

檢視委託經營資產實際投資報酬率於108年至111年間之目標達成情形,僅110年度低於目標值,各年度實際報酬率皆高於預算數,高出幅度介於0.06至0.23個百分點間;112年截至8月底止,實際報酬率為1.05%,除高於該年度預算報酬率0.19個百分點,亦較111年實際報酬率0.85%續增0.2個百分點,惟113年度預算報酬率估列為0.94%,與108年至112年之實際數值相比,似偏屬保守(詳表2)。

據113年金融業特別準備金運用與管理計畫所列,既有部位係以該等債劵之實際平均收益率0.89%估列,新增部位部分,衡酌113年我國央行隨主要國家採行降息之機率甚高,爰以112年1至3月之2、5及10年期指標公債之月平均殖利率1.1%估列,據此推估113年度平均預算報酬率為0.94%,鑑於113年度預算報酬率大抵低於108年至112年之實際數值,允宜於盱衡時勢且兼顧流動性及安全性前提下,審慎考量酌予調增預算報酬率之可能性,俾使收入估列更加精確並激勵委託經營績效,另有關現行金融業營業稅稅款撥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之規定將於113年底屆期,允宜與財政部共同研商後續相關規劃,俾維金融市場穩定發展。

表2 108年至113年委託經營資產報酬率一覽表 單位:% 年度

報酬率

108年

109年

110年

111年

112年

113年

預算報酬率

0.87

0.92

0.88

0.74

0.86

0.94

實際報酬率

1.10

0.98

0.84

0.85

1.05

-

說 明:112年度實際報酬率係截至8月底止之數值。

資料來源:金管會。

綜上,金融業特別準備金係為處理問題金融機構退場事宜所需,資產總額及衍生收入龐鉅,惟委託經營資產近年實際投資報酬率多高於目標值,且113年度預算報酬率0.94%較112年截至8月底之實際報酬率1.05%為低,允宜於盱衡時勢且兼顧流動性及安全性前提下,酌予調增113年度預算報酬率,俾覈實編列預算並激勵委託經營績效,另金融業營業稅稅款撥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之規定將於113年底屆期,允宜儘速與財政部共同研擬後續相關規劃,俾維金融市場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