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後特別預算案預計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1,800億元支應,惟截至110年度止,釋股預算保留數逾2,425億元,由於釋股預算若不再續予保留而辦理註銷,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數將隨之同額減列,恐影響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作為「融資調度」財源之可用額度,且迭經監察院及審計部提出「審慎衡酌釋股預算續予保留之必要性」之意見。經查:
(一)97至112年間中央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者各為5個年度及2次
1.總預算:彙整中央政府總預算97至112年度預計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調節因應數(下稱: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預、決算情形(詳表1),97至101年度預算數介於32.96億餘元至594.2億餘元間,102至110年間均無編列,111年度預算數為361.35億餘元,112年度增為474億元。實際執行部分,主要僅97、98年度及101年度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決算數介於199.79億元至615.88億餘元間,其餘年度均無執行或數字甚微。
表1 中央政府總預算97年度至112年度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預決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97
59,420,137
41,790,092
98
36,435,688
61,588,195
99
4,186,294
-
100
3,296,540
0.73元
101
14,705,681
19,979,426
102
-
0.53元
103~110
-
-
111
36,135,105
-
112
47,400,000
-
資料來源:110年度之前為審計部各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111及112年度為中央政府總預算,本中心整理。
2.特別預算:95至112年度間中央政府編列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新式戰機採購、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等特別預算,其中僅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第1期計畫、新式戰機採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疫後特別預算案,編列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預算,分別為36億1,138萬元、150億元、300億元及1,800億元。已執行完竣辦理決算者,僅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第1期計畫、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預算分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36億1,138萬元及5,417萬2千元。
(二)加計111年度未移用數及112年度本院審議減列數後,累計賸餘數預計增加為1,826.6億元;另111年度收支賸餘等需俟審計部審定
依據行政院111年8月編製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央政府累計餘絀分析表」,截至110年底止,中央政府決算審定累計賸餘數為2,750.6億餘元,扣除111及112年度總預算、新式戰機採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等特別預算合計移用數1,811.35億餘元後,預計112年底止累計賸餘數為939.25億餘元,惟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實際執行結果,並未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361.35億餘元,且112年度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預算案數經本院審議降為474億元,較原編預算案數減少526億元,爰預計112年底止累計賸餘數增加為1,826.6億元(詳表2)。另111年度歲入歲出及收支情形等,需俟審計部審定,並於112年7月公布方能確定,若產生收支賸餘,將增加上開預估之累計賸餘數。
表2 中央政府累計餘絀分析表(迄至112年底止)
單位:新臺幣百萬元
項目
111年8月
預估值
112年2月預估值
一、110年度決算審定累計賸餘數(A)
275,060
275,060
二、總預算及特別預算編列移用數(B)
181,135
92,400
(一)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預計移用數
36,135
0
(二)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預計移用數
100,000
47,400
(三)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預計移用數
15,000
15,000
(四)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移用數
30,000
30,000
三、總 計(A-B)
93,925
182,660
資料來源:行政院編中央政府112年度總預算案總說明及主要附表,第190頁,本中心整理。
(三)釋股預算保留多年,迭經監察院及審計部提出「審慎衡酌釋股預算續予保留之必要性」之意見
1.截至110年底止釋股預算保留標的,計有台灣中油公司、中國鋼鐵公司、中央再保險公司、臺鹽公司及台灣電力公司等,保留主因如中油公司及台電公司之釋股涉及油價、電價等民生議題,鑑於財政及經濟環境均已大幅變遷,且尚需與工會溝通或涉及電力市場自由化、供電穩定與台灣產業發展,影響層面及程度均需審慎評估;臺鹽公司正配合政策積極推動綠能及新南向政策,暫未執行釋股預算;中鋼公司依據行政院函示,同意暫時停止辦理釋股作業,惟釋股預算經核定後仍暫維持保留。
2.經詢經濟部及財政部近年辦理情形表示,108至110年度間曾辦理註銷財政部編列於公務預算保留數152億1,057萬元 、經濟部編列於公務預算保留數174億7,226萬元,並同額減列以前年度累計歲計賸餘數。截至110年底止,經審計部審定保留至111年度繼續執行之釋股預算金額2,425億餘元(詳表3),主要包含經濟部編列之台灣中油公司1,397億2,018萬元、台灣電力公司400億137萬4千元及民營化基金編列之628億3,251萬9千元等,嗣後若不再續予保留而辦理註銷,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數將同額隨之減列,恐影響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作為疫後特別預算案「融資調度」財源之可用額度。
3.審計部於106至109年度審核報告中均曾提及釋股預算保留多年,亟待賡續檢討保留必要性等。監察院105財調0033報告亦提出「歷年預算編列之釋股收入尚未出售,卻已於該預算年度認列收入,虛增歲計賸餘,並保留至下年度列為以前年度應收款。然該收入並無實質財源存在,如各項歲出都照預算編列用磬,而釋股收入卻無法如期實現,因無法執行造成所需龐大現金缺口,僅能倚賴國庫大量發行債券或向銀行借貸周轉方式因應,此易使國庫資金發生調度失靈狀況」之意見。
表3 截至110年底止中央政府釋股預算保留待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編列機關
事業機構
預算年度
金額
經濟部
台灣中油公司
87
52,800,000
88
63,360,180
92
23,560,000
台灣電力公司
88
40,013,740
小 計
179,733,920
民營化基金
中國鋼鐵公司
91
450,000
93
1,458,466
97
6,046,257
台灣中油公司
91
29,250,000
台灣電力公司
99
22,638,000
臺鹽公司
97
1,069,261
98
908,498
中央再保險公司
93
413
97
1,011,624
小 計
62,832,519
合 計
242,566,439
資料來源:經濟部及財政部,本中心整理。
綜上,疫後特別預算案預計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1,800億元支應,惟截至110年底止,釋股預算保留數達2,425億餘元,該釋股預算若不再保留而辦理註銷,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數將隨之減列,恐影響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作為疫後特別預算案「融資調度」財源之可用額度,且釋股預算保留多年,迭經監察院及審計部提出「審慎衡酌釋股預算續予保留之必要性」之意見,爰各該事業之民營化如確定不再進行,所保留之釋股預算,允宜在累計歲計賸餘可容納範圍內,適時評估續予保留之必要性。
(分機:8661 鄧凱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