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後特別預算案財政部主管之國庫署編列1,416億5,141萬2千元,係辦理全民共享經濟成果普發現金所需經費。謹評析如後:
第1項、國庫署
一、允宜妥善規劃多元發放管道等相關事宜,並強化資料勾稽及資安防護等,俾利全民共享經濟成果;另宜強化「網路服務、客服服務及行政廣宣等」內容之說明,俾利本院審議
國庫署於疫後特別預算案「普發現金」項下編列1,416億5,141萬2千元,包括:1.辦理全民普發現金所需經費1,413億1,480萬8千元;2.發放交易手續費及自動櫃員機(ATM)設機行變更設計費等2億1,340萬4千元;3.網路服務、客服服務及行政廣宣等經費1億2,320萬元。經查:
(一)允宜與相關機關及金融機構妥善規劃多元發放管道並滾動檢討辦理,俾利民眾領取
依據財政部112年2月23日說明,本次普發現金發放資格包括我國國民(含國內出生並領有出生證明之新生兒)、各級政府機關因公派駐國外人員及其具有我國國籍之眷屬、大陸地區人民與港澳居民及外國人為我國國民之配偶,取得居留許可者、持永久居留證者之外國人等,目前已規劃「登記入帳」、「ATM領現」、「郵局領現」、「直接入帳」及「造冊發放」等5種發放管道。全國所有鄉鎮中,特定偏鄉如屏東縣獅子鄉及花蓮縣萬榮鄉雖沒有郵局臨櫃領取服務,但有ATM可以使用,而臺東縣金峰鄉沒有ATM與郵局,因此三地均由當地派出所或分駐所造冊後發放;財政部並協調8家公股銀行修改ATM系統加入發放項目,金管會並表示,除公股行庫外,台新銀行、國泰世華銀行、中信銀及中華郵政均納入,共12家金融機構將提供ATM領現,預計約有2萬4,922台,占全台ATM台數之76.5%。另普發現金具體發放時程,俟疫後特別預算案完成法定程序後,由行政院指定發放日。是以,財政部等相關機關允宜考量不同地區實情並盤點金融機構可服務據點等,妥善規劃多元領取管道並滾動檢討辦理,俾利民眾領取。
(二)普發現金涉及修改ATM系統,宜強化資安防護,並加強資料勾稽比對,減少時間性落差等,以避免發生重複領取或被盜領情事,俾維民眾權益
本次普發現金涉及公股銀行修改ATM系統加入發放項目,預期增加ATM使用及補鈔頻率,鑑於105年我國曾發生駭客以植入惡意程式控制ATM吐鈔方式盜領現金事件,宜加強系統測試並強化資安防護等;另審計部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政府辦理各項紓困補貼措施,因「紓困資料上傳與比對平臺」功能未臻完備、相關部會間缺乏跨領域溝通協調機制,且跨域資料之介接與運用未盡完善,致發生重複領取之疑義。財政部及相關機關於民眾上網辦理登記個資、ATM領取現金及郵局臨櫃領取時,若有需要介接不同系統資料確認領取資格、領取與否等,宜建立事前檢核及加強跨機關資料之勾稽比對,減少時間性落差及溢領事後追回機制,以避免發生重複領取或被盜領情事。
(三)編列「網路服務、客服服務及行政廣宣等」經費1.23億餘元,允宜強化辦理內容說明及加強民眾防詐之宣導,並按撙節原則支用,俾利本院審議及提升預算使用效益
1.本項國庫署預計辦理網路服務220萬元、網站建置200萬元、客服專線1億300萬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1,600萬元等4項(詳表1);主要採委外方式辦理,目前進度均為洽談相關辦理中,允宜加速辦理進度,俾利執行。
2.查本次領有勞保年金、國民年金等約450萬人毋須登記,現金6千元直接匯入帳戶,現金亦無使用通路疑義及商家兌領等後續事項,且財政部已公告周知大眾5種領取管道,惟編列客服專線經費1億300萬元,嗣需國庫署進一步說明辦理內容及實施方式等,俾利瞭解。另網傳112年2月28日起普發現金開放線上登記等錯誤訊息,財政部雖已於同年月24日以新聞稿澄清,惟仍需持續協同相關機關及金融機構即時澄清不實訊息並加強民眾防詐之宣導。
3.本院審議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過決議略以,為有利本院能更清楚各行政部門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預算經費內容,要求自113年度預算書起,「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彙計表」中,應詳細敘述辦理方式及所需預算經費。是以,國庫署允依上開決議意旨,於本院審議本特別預算時,強化「網路服務、客服服務及行政廣宣等」經費之說明,俾利本院審議,並按撙節原則支用,以提升預算使用效益;執行情形嗣依本院審議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過決議,按季彙整送本院。
表1 辦理「網路服務、客服服務及行政廣宣等」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次
項目
辦理內容
辦理方式
目前辦理進度
金額
1
網路服務
網站傳遞網路租賃服務及資安防護雲服務
委外辦理
洽談相關契約中
2,200
2
網站建置
建置普發現金廣宣網站及維護服務
委外辦理
洽談相關辦理內容
2,000
3
客服專線
即時提供民眾諮詢、轉介單一窗口服務
委外辦理
洽談相關辦理內容
103,000
4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
籌辦記者會、拍攝宣導影片、製作圖卡、懶人包、製作海報及宣傳DM張貼,強化宣導發放期間、領取資格、領取方式,預防詐騙等
委外辦理及國庫署自辦
洽談相關辦理內容
16,000
合 計
123,200
資料來源:國庫署。
綜上,國庫署及相關機關允宜於兼顧效率性及安全性前提下,辦理普發現金之事宜,以達政策美意;另於本院審議時,宜強化「網路服務、客服服務及行政廣宣等」內容之說明,俾利本院審議,並按撙節原則支用暨加強民眾防詐宣導,以提升預算使用效益。
(分機:8661 鄧凱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