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主管於疫後特別預算案合共編列817.5億元,包含挹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電公司)500億元、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317.5億元(各辦理機關編列明細詳表1)。謹就經濟部主管疫後特別預算案評析如下:
表1 經濟部主管疫後特別預算案編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辦理
機關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年度
合計
主要計畫內容
挹注台電公司
經濟部
50,000,000
-
-
50,000,000
撥補台電公司。
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
經濟部
451,666
451,667
394,667
1,298,000
(1)街區店家轉型2億元、(2)商業服務業智慧化與低碳化3.98億元、(3)服務業創新研發2億元、(4)發展傳統市集5億元。
工業局
3,606,600
5,291,600
4,406,600
13,304,800
(1)補助製造業低碳化、智慧化創新研發84.54億元、(2)提供製造業低碳化、智慧化諮詢、診斷與輔導等21.14億元。(3)產業轉型人才培訓4.37億元、(4)輔導工廠合法改建及完善基礎設施23億元。
國際貿易局及所屬
300,000
400,000
400,000
1,100,000
(1)協助企業建構數位科技力等9.43億元、(2)輔導出口及會展業者節能減碳1.57億元。
中小企業處
3,843,000
5,236,800
6,967,200
16,047,000
(1)中小型事業貸款融資保證、利息補貼及融資診斷等145億元、(2)中小企業低碳化、智慧化及補助業者創新研發7.47億元、(3)活絡商圈8億元。
小計
8,201,266
11,380,067
12,168,467
31,749,800
合 計
58,201,266
11,380,067
12,168,467
81,749,800
資料來源:整理自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特別預算案。
一、挹注台電公司500億元補貼民生用電成本,尚難有效解決該公司虧損問題,仍宜配套檢討現行電價費率調整機制之妥適性
經濟部於疫後特別預算案編列「挹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500億元,用以撥補台電公司因國際燃料成本上漲,為穩定物價所吸收民生用電成本所需經費。經查:
(一)尚難有效解決台電公司嚴重虧損問題
台電公司111年度因電價費率未能合理反映國際燃料價格劇烈變動,稅後淨損高達2,264.53億元,累計虧損2,062.37億元(以上皆為台電公司自編決算數),另該公司預計112年度虧損數2,785.01億元、累積虧損預計攀升達4,639.30億元,爰此,疫後特別預算編列500億元挹注台電公司,進行電價補貼,尚難有效解決該公司嚴重虧損問題。
(二)為穩定物價,以特別預算補貼電價,惟仍宜配套檢討現行電價費率公式規範之原則與調整機制之妥適性,俾落實使用者付費及節能政策
1.依電業法第49條規定,台電公司售電價格係依電價及費率審議會決議辦理。現行電價機制係本院104年1月20日第8屆第6會期第18次會議通過電價計算公式,並決議應設置「電價費率審議會」,其中與電價公式相關包括合理利潤之投資報酬率設定為3%至5%,有累積虧損待彌補期間,投資報酬率上限5%,全數彌補累積虧損;累積虧損不存在時,投資報酬率降為3%等原則。
2.現行我國火力發電燃料全數仰賴進口,又火力發電占比近8成,致發電成本受國際燃料價格波動影響甚巨,例如109年國際油價大跌,該年度台電公司平均每度電燃料成本1.1509元,為106年度以來最低,111年度國際燃料價格受俄烏戰爭影響出現劇烈變動,111年度平均每度電燃料成本隨即升至2.6032元,相較110年度每度電燃料成本1.2423元遽增1.3609元(增幅1.1倍),且為106年以來最高(詳表1)。
惟據能源局公告「電價及費率審議資訊」107至111年度歷次電價審議會決議電價費率與國際燃料價格變化趨勢未臻相符,致台電公司111年度已用罄歷年提撥之電價穩定準備金後仍鉅額營運虧損(詳表2)。另參據台電公司提供資料,其中107、108及111年度平均每度售電價格皆低於售電成本(詳表1),合理電價尚待研謀落實。
3.為穩定國內電價及健全台電公司財務結構,疫後特別預算挹注經費補貼電價,惟仍宜配套規劃長期穩定之能源政策,並檢討現行電價費率公式規範之原則及調整機制之妥適性,俾確切落實使用者付費及節能減碳之原則,始為正本清源之計並符合法制。
綜上,經濟部於疫後特別預算編列500億元挹注台電公司,用以補貼該公司為穩定物價吸收民生用電成本所需經費,惟難有效解決該公司鉅額營運虧損之問題,仍宜配套檢討現行電價費率公式規範之原則及調整機制之妥適性,始為正本清源之計並符合法制。
表1 106至111年度台電公司售電價格與售電成本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元/每度電
項 目
106年
107年
108年
109年
110年
111年
燃料成本
1.3790
1.5273
1.5185
1.1509
1.2423
2.6032
平均每度售電成本
2.5027
2.6554
2.7201
2.4653
2.4646
3.8985
平均每度售電單價
2.5454
2.6008
2.6190
2.5986
2.5885
2.7246
平均每度售電損益
0.0427
-0.0546
-0.1011
0.1333
0.1239
-1.1739
說 明:1.表列燃料成本包含台電公司自發電燃料支出及民營購電中燃料支出。
2.表列資料110年度以前為審定決算數,111年度為自編決算數。
資料來源:台電公司提供。
表2 台電公司106至111年度損益暨收回(提存)電價穩定準備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項 目
106年
107年
108年
109年
110年
111年
未計入電價穩定準備前損益
159.55
-67.53
-148.48
377.49
384.15
-2,667.67
收回(提存)電價穩定準備
38.83
372.99
309.43
-136.53
-159.11
403.14
本期淨利(損)
198.38
305.46
160.95
240.96
225.04
-2,264.53
說 明:表列資料110年度以前為審定決算數,111年度為自編決算數。
資料來源:台電公司各該年度決算書。
(分機:8656 凃玉枝)
二、推動商業服務業低碳化、智慧化及創新研發等計畫,允宜詳實盤整業者需求,並審酌產業發展差異性,研謀配套輔助措施,以符實需
經濟部於「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下編列商業服務業低碳化、智慧化、創新研發及傳統市集品牌化等所需經費12億9,800萬元(112年度4億5,166萬6千元、113年度4億5,166萬7千元、114年度3億9,466萬7千元),包含業務費7億960萬元及獎補助費5億8,840萬元(詳表1)。經查:
表1 推動商業服務業低碳化、智慧化、創新研發及傳統市集品牌化等所需經費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內容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小計
1.辦理街區店家轉型等
80,000
120,000
200,000
2.辦理商業服務業智慧化與低碳化等
97,000
301,000
398,000
3.辦理服務業創新研發等
32,600
167,400
200,000
4.輔導傳統市集品牌化及空間美學優化等
500,000
-
500,000
合計
709,600
588,400
1,298,000
資料來源: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案。
(一)計畫內容概述
參據疫後特別預算案說明及詢據經濟部表示,辦理商業服務業升級轉型作法,主要包含:
1.街區店家轉型(所需經費2億元):主要用以輔導特色街區之店家提升創新力、品牌力、美學力、數位力,並補助街邊店減少一次性餐具、廚餘減廢,導入數位化點餐等機制。
2.商業服務業智慧化與低碳化(所需經費3.98億元):(1)物流業:補助業者營運作業智慧化、儲運場域減碳化及辦理循環包材作業等。(2)餐飲業:推動餐飲業綠色供應鏈、店面環境優化、升級再造、綠色餐廳認證、連鎖餐飲業者導入科技應用及廚餘回收作業,並透過辦理主題式行銷活動,以提升臺灣餐飲業整體品牌知名度。(3)零售及連鎖業:補助業者優化後勤管理系統、強化數據分析應用、導入碳足跡機制、綠色採購或進行模組化作業等,增加營運效率與降低成本。
3.服務業創新研發(所需經費2億元):透過計畫補助,協助產業疫後持續投入創新研發。
4.輔導傳統市集品牌化及空間美學優化(所需經費5億元):輔導傳統市集品牌化,進行空間美學優化,協助攤舖位導入低碳化經營,並推動人才培育及行銷活動等。
另詢據經濟部各項推動計畫之輔導或補助資格條件、補助方式及預期成效等仍在研議中。爰此,為利疫後特別預算之妥善運用,允宜及早完成規劃並對外詳實說明,以利業者申辦。
(二)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等三大商業服務業111年度復甦情形
自109年起受Covid-19疫情影響,對零售及餐飲業等內需型商業服務業營運造成巨大衝擊,惟111年起隨著疫苗施打覆蓋率提升,國內外邊境賡續放寬管制,我國商業服務業亦逐步邁入復甦。彙整107至111年度我國批發、零售及餐飲等三大主要商業服務業營業額(詳表2),111年度年增率分別達4.42%、7.43%及18.86%,多已恢復疫情前營業規模;另近年電子商務發展快速及疫情帶動無接觸服務之擴大運用,零售業網路銷售額逐年增長,111年度零售業網路銷售額達4,929.6億元,較107年度2,517.14億元,近4年成長近1倍。
表 2 近年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批發業
零售業
餐飲業
零售業網路銷售額
營業額
年增率
營業額
年增率
營業額
年增率
營業額
年增率
107
104,746.59
4.94
37,370.94
2.21
7,774.67
5.43
2,517.14
10.26
108
102,495.38
-2.15
38,522.81
3.08
8,115.77
4.39
2,872.68
14.12
109
105,066.25
2.51
38,596.65
0.19
7,775.63
-4.19
3,639.20
26.68
110
121,641.37
15.78
39,855.43
3.26
7,280.07
-6.37
4,443.25
22.09
111
127,013.13
4.42
42,815.45
7.43
8,653.26
18.86
4,929.60
10.95
資料來源:經濟部統計處資料庫。
(三)允宜詳實盤整商業服務業推動升級轉型所遇挑戰及需求等,並審酌產業發展差異性,分業配套研謀輔助措施,以符實需
參據經濟部2022年中小企業白皮書「第6章2021年臺灣中小企業數位轉型現況及需求調查」,對於「批發及零售業」、「住宿及餐飲業」等商業服務業之調查結果(詳表3):1.「批發及零售業」主要挑戰為缺乏數位技能和人才、不知道數位轉型如何階段進行及不知道業界最佳作法;所需資源為「政府計畫人才培育課程」及「完整學習案例」等。2.「住宿及餐飲業」主要挑戰為缺乏對市場和客戶資料之深入分析及經費不足;所需資源為「人才媒合」及「產學合作機會」等。
鑑於我國商業服務業逾9成為中小型企業,且所屬產業範圍廣泛,各類從業者推動數位化或配合全球淨零減碳政策等產業轉型時,所遇挑戰及資源需求各異,允宜詳實盤整,按業別研謀配套輔助措施並加強對外說明,俾符產業發展實需。
綜上,經濟部於「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編列辦理商業服務業低碳化、智慧化、創新研發及傳統市集品牌化等所需經費12億9,800萬元,允宜詳實盤整各類從業者所遇挑戰及所需資源協助,並審酌產業發展差異性,研謀配套輔助措施並加強對外說明,以達成效。
表3 商業服務業進行數位轉型時遭遇挑戰及資源需求等調查概況表
單位:%
進行數位轉型時遭遇之挑戰
進行數位轉型時所需之資源協助
批發及零售業
住宿及餐飲業
批發及零售業
住宿及餐飲業
項目
占比
項目
占比
項目
占比
項目
占比
缺乏數位技能和人才
38.6
缺乏對市場和客戶資料之深入分析
33.8
政府計畫人才培育課程
33.1
人才媒合
29.5
不知道數位轉型如何階段進行
33.3
經費不足
30.4
完整學習案例
27.5
產學合作機會
25.7
不知道業界最佳作法
30.4
缺乏數位技能和人才
19.3
數位工具
20.8
資金援助
(補助款)
22.8
缺乏對市場和客戶資料的深入分析
26.2
不知道業界最佳作法
18.7
人才媒合
16.8
專家輔導
21.7
使用者缺乏數位認知
23.0
不知道數位轉型如何階段進行
16.3
專家輔導
16.6
完整學習案例
21.1
說 明:複選題,各選項占比加總將超過100%。
資料來源:經濟部「2022年中小企業白皮書」(出版日期111年10月)。
三、輔導傳統市集升級轉型等計畫,允宜審酌各地發展特色,因地制宜妥善規劃並強化溝通宣導,俾擴大商家參與,加速傳統市集之優化轉型
經濟部於「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編列輔導傳統市集品牌化及空間美學優化等所需經費5億元(全數業務費)。經查:
(一)計畫內容概述
詢據經濟部相關辦理方式,簡要說明如下:
1.傳統市集品牌化:(1)市集美學導入:協助傳統市集整體形象升級,提高整體傳統市集美學質感。(2)特色主題活動:辦理聯合主題行銷活動,擴大活動效益。(3)市集品牌推廣:以低碳營運、環保與兼具環境衛生為目標,推廣市集品牌行銷。
2.市集攤舖位低碳化與優化:(1)綠色低碳輔導:輔導市集導入提供非一次性或環保餐具、廢油廢水處理、廚餘回收、空氣清淨、節能燈具等。(2)攤舖位優化:協助青年接班、創業或有意願轉型攤商,優化輔導攤舖商打造綠色攤舖(車),包含地產地銷或減碳包材等。
3.市集人才知識化:(1)人才培訓:辦理訓練以加強培育種子領袖經營者。(2)教學觀摩:辦理示範綠色觀摩活動,並透過傳統市集與異業間的交流合作,引導傳統市集全面升級。
(二)允宜審酌各地方發展特色,因地制宜妥善規劃輔導計畫內容,並加強計畫宣導及後續成果之對外擴散分享,以擴大成效
依經濟部中部辦公室112年1月對於全國公民營傳統零售市場及攤販集中場統計,全國公民營市場、夜市及其他攤集區域共1,052處,總出租攤舖數逾10.18萬攤(詳表1),分布範圍含括全國各縣市。
有關本計畫之申辦方式及經費配置等,詢據經濟部表示尚在規劃中。按審計部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就經濟部於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中辦理「推廣傳統市集行動支付補助計畫」,傳統市集之自治會與攤商申請行動支付普及率補助均欠踴躍,計畫執行成效欠佳等提具審核意見。鑑於傳統市集除為提供各地基本民生消費之重要商業據點,更是帶動地方文化及觀光發展之重要核心,其轉型或改造攸關地方城市特色形塑,為利疫後特別預算之有效運用,允宜強化與地方及商家之溝通,因地制宜妥善規劃輔導計畫內容及經費配置,並對外詳加說明,吸引擴大各地市集及攤商申辦,後續亦應加強輔導成果之對外擴散分享,以提高計畫執行成效。
表1 112年1月全國公民營傳統零售市場及攤販集中場統計
項目
市場
攤集區
(不含夜市)
列管夜市
合計
公有數(含公辦民營)
438
84
23
545
民有數
153
213
141
507
小計
591
297
164
1,052
總出租攤舖數
51,607
30,173
20,070
101,850
資料來源: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網站/公開資訊/業務統計(列印日期112年1月10日)。
綜上,經濟部於「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編列輔導傳統市集品牌化及空間美學優化等所需經費5億元,允宜審酌各地方城市發展及攤集特色,因地制宜妥善規劃輔導計畫內容,並對外具體說明,以擴大商家參與,後續亦應加強成果之對外擴散分享,俾加速我國傳統市集之疫後復甦及優化轉型。
(分機:1928 施岑佩)
四、工業局辦理協助產業升級智慧化、低碳化轉型相關措施,允宜審慎規劃,並加強與執行中之協助產業升級轉型之計畫協調整合,以利擴大政策效益
工業局於疫後特別預算案「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下編列補助及輔導製造業低碳化、智慧化創新研發及產業轉型人才培訓金額合共110億480萬元(期間112至114年),協助產業及中小企業加速智慧化及低碳化之升級轉型,各項計畫措施及經費詳表1。經查:
表1 工業局疫後特別預算案辦理協助產業智慧化、低碳轉型相關辦理事項及經費需求彙整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辦理事項
預算案數
補助製造業低碳化、智慧化升級轉型研發
8,454,400
提供製造業低碳化、智慧化諮詢、診斷與輔導服務
2,113,600
辦理產業轉型人才培訓
436,800
合 計
11,004,800
資料來源: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案。
(一)計畫內容摘述
詢據經濟部提供統計資料,112年1月我國工業生產指數為109.02(年減20.5%),已連續5個月負成長,其中製造業類指數年減達21.38%,為因應近期全球終端消費需求減緩及物價上漲等因素對我國製造業及中小企業之影響,工業局於疫後特別預算案編列經費辦理「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執行專家輔導服務、研發補助及人培再充電等措施,以協助製造業及中小企業生產朝智慧化、低碳化轉型,相關做法如下:
1.補助製造業低碳化、智慧化升級轉型研發:運用輔導補助資源協助產業升級轉型,透過擴大輔導補助量能,藉由「以大帶小」、「個別廠商」補助模式,提供製造業廠商低碳化、智慧化設備或技術研發補助(每案補助上限3,000萬元),協助業者蓄積創新轉型能量。
2.提供製造業低碳化、智慧化諮詢、診斷與輔導服務:藉由低碳化、智慧化領域專家,成立專家輔導團,赴廠協助業者運用雲端數位、淨零排放等相關工具,提升營運效率或改善經營模式;另提供諮詢訪視診斷服務,提供中小企業有關智慧化與低碳化諮詢、診斷或輔導服務,檢視企業在服務流程或生產製程中所遭遇問題,以符合產業發展趨勢。
3.辦理產業轉型人才培訓:委託專業法人、公協會等培訓單位,藉由開設智慧化、低碳化等產業別技術課程,提供在職員工專業課程培訓,提升其專業能力,協助企業留用核心人才。
(二)製造業數位轉型面臨之主要問題
詢據工業局提供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MIC)111年8月之調查,傳統製造業者投入數位轉型速度相對較為緩慢,仍有66.3%之製造業者尚處於「未運用任何數位工具」或「數位化」階段,其中紡織業業者逾7成尚未達到「數位優化」或「數位轉型」階段;工業局盤點目前中小型製造業共同面臨之問題,包括企業數位人才短缺、缺乏瞭解及投入成本高等;逐漸邁入接班潮,同時面臨全球經貿劇烈變動;科技快速發展,消費者行為和市場結構發生轉變,商業模式從產品導向逐漸轉變為顧客導向等。另依2022年中小企業白皮書所載「2021年臺灣中小企業數位轉型現況及需求調查」結果,中小企業數位轉型之主要挑戰為「缺乏數位技能和人才」,且以「政府計畫人才培育課程」(占調查家數之28.6%)、「完整學習案例」(23.8%)及「人才媒合」(18.8%)為轉型時優先需要之資源協助,顯示推動製造業數位轉型仍待政府積極協助推動。
(三)「投資金額偏高」及「不執行」為輔導製造部門低碳技術落實度低者之主要原因;另減碳措施年貢獻率下降,亟待引入創新技術
據工業局111年度「製造部門低碳生產推廣計畫」追蹤106至109年工廠低碳生產受輔導工廠之改善建議落實成效,截至111年6月底計追蹤29家工廠,其中水泥、造紙及紡織業者低碳生產之改善措施均未完成改善(詳表2),而尚未改善措施之推動障礙及遭遇困難以「預計未來執行」占比33%最高,其次分別為「投資金額過高(占25%)」、「不執行(占25%)」及「投資效益不佳(占17%)」;又工業局推動能源密集產業減碳工作由95年至110年總計執行逾1萬6,000件減碳措施,減碳量達1,589萬公噸CO2e,經上揭計畫研析歷年能源密集產業減碳成果發現,廠商每年提報減碳措施件數仍持續上升,惟各減碳措施之節能與減碳貢獻卻呈逐年下降趨勢,由95至98年每件措施之平均減碳貢獻量計2,173 公噸CO2e,迄105至110年每件措施之平均減碳貢獻量下降至608公噸CO2e,顯示國內減碳工作恐遇瓶頸,須導入低碳創新技術方能提高減碳績效。
表2 製造部門低碳生產推廣計畫低碳生產改善成果彙整表
單位:公噸CO2e
績效
行業別
鋼鐵
石化
水泥
造紙
紡織
複合材料
其他
已改善
減碳量
681
28,400
-
-
-
-
817
改善中
減碳量
-
33,293
-
-
-
-
-
尚未改善
減碳量
331
12,687
17,408
9,910
39
-
-
說 明:上表為至111年6月底追蹤29家受輔導工廠之統計結果。
資料來源:工業局111年度「製造部門低碳生產推廣計畫」期中成果報告。
(四)協助產業升級智慧化、低碳化轉型,宜與執行中相關計畫協調整合,並加速訂定補助條件暨審核標準,以利擴大政策效益
有關補助及輔導產業智慧化化、數位化、低碳化及人才培育計畫,詢據工業局資料,112年公務預算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第4期均有相關計畫辦理中,如:智慧機械產業技術提升補助計畫、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中小型製造業數位轉型計畫工業減碳創新行動計畫、產業淨零碳排推動計畫、產業節能輔導暨能效提升推動計畫及產業創新平台計畫等(詳表3),允宜審慎規劃,並與執行中之協助產業升級轉型之計畫協調整合,以擴大政策效益;另應依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第4條第1項之規定,儘速訂定相關輔導及補助之資格條件、申請期間、補助事項、審核標準等相關辦法,以利業者申辦。
表3 工業局112年度公務預算及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辦理中有關補助及輔導產業智慧化化、數位化、低碳化及人才培育計畫彙整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預算數
公務預算:智慧化、數位化
-
發展智慧製造解決方案推動計畫
581,047
智慧機械產業技術提升補助計畫
380,548
智慧機械產業智慧升級計畫
113,870
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中小型製造業數位轉型計畫
302,533
公務預算:低碳化
工業減碳創新行動計畫
88,122
中小企業淨零轉型計畫
307,909
產業淨零碳排推動計畫
2,104,569
產業節能輔導暨能效提升推動計畫
25,445
公務預算:研發創新
-
產業創新平台計畫
493,275
公務預算:人才培育
-
5G+產業生態鏈推動計畫
4,800
工廠轉型暨群聚產業技術躍升推動計畫
1,400
戶外休閒紡織聚落數位串整計畫
850
民生消費品產業升級轉型輔導計畫
500
民生產業轉型輔導計畫
2109
循環經濟推動方案-循環技術暨材料創新研發平台推動計畫
819
智慧電子產業推動計畫
30,590
智慧製造人才培育計畫
36,000
發展智慧製造解決方案推動計畫
20,363
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中小型製造業數位轉型計畫
750
醫藥產業創新加值推動計畫
1,100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第4期:(112-113年度)
-
數位與特殊技術人才發展計畫
285,626
建構工具機產線智慧系統升級
640,400
資料來源:工業局提供。
綜上,工業局為協助產業面對2050淨零碳排政策之減碳要求及智慧化、數位化之產業趨勢,於疫後特別預算案「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下編列110億480萬元(期間112至114年),補助及輔導製造業低碳化、智慧化創新研發及產業轉型人才,以協助產業及中小企業加速智慧化,允宜審慎規劃儘速訂定補助條件暨審核標準,並與執行中之相關計畫調和,謀求預算資源之有效利用,以擴大政策效益。
五、迄112年1月底已申請納管之暨有低污染未登記工廠尚有1.77萬家未提出工廠改善計畫,提交經核定比率未及4成,允宜督促協調地方政府加速辦理,以利輔導工廠合法改建之進程
工業局為加速輔導納管未登記工廠之合法改建於疫後特別預算案「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下編列23億元(執行期間112至114年),辦理輔導工廠合法改建及完善基礎設施相關事項。經查:
(一)計畫措施摘述
工業局辦理輔導工廠合法改建及完善基礎設施經費23億元,包括輔導工廠改善符合消防公安標準等12億元及輔導工廠合法改建及建立完善基礎設施11億元,相關做法如下:
1.輔導工廠改善符合消防公安標準:成立輔導團輔導業者完善改善計畫,及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改善消防、環保、水利或水保等各項基礎設施。
2.輔導工廠合法改建及建立完善基礎設施:
(1)建立輔導機制:成立跨部會平台,設計模組化與標準化之用地計畫書範本,提供專業到廠輔導服務,加速直轄市、縣(市)政府通過審查用地計畫。
(2)輔導及補助辦理群聚地區整體規劃與基礎設施:成立團隊協調縣市政府及補助縣市政府就群聚地點進行盤點,評估規劃辦理廢污水排放設施,以建立群聚地區有效改善作業模式。另對擇定且完成廢污水排放設施規劃評估之示範點,由經濟部補助縣市政府之方式,辦理廢污水排放設施之工程費。
(二)迄112年1月底尚有1萬7,719家未提出工廠改善計畫,另改善計畫核定4,275家占已提交改善計畫家數僅34.0%,允宜積極協助地方政府辦理
經濟部為解決興建於農地上之違章工廠問題,工廠管理輔導法於109年3月20日再次修正,採取「不准新增、全面納管、就地輔導」原則辦理。工業局依上開政策方向推動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工作,掌握未登記工廠資訊、推動管理輔導工作、落實資訊公開及建立監督考核機制等。另新修訂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5規定,既有低污染未登記工廠應於2年內申請納管,並於3年內提出工廠改善計畫,完成改善後可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合法化。爰此,既有低污染未登記工廠允應於111年3月19日申請納管,並於112年3月19日前提交工廠改善計畫。
詢據經濟部資料,截至112年1月底既有低污染未登記工廠已申請納管者3萬2,598家,駁回申請家數2,311家,計有3萬287家應於法定期限內提交工廠改善計畫,其中已提交工廠改善計畫1萬2,568家,占比41.5%,仍有1萬7,719家尚未提交工廠改善計畫;提出之工廠改善計畫計核定4,275家,占已提交改善計畫家數僅34.0%(詳表1),允宜積極宣導業者依限提出,並協助地方政府改善計畫審核事宜,以利加速輔導工廠合法改建之進程。
表1 112年1月底各市縣已申請納管未登記工廠提交改善計畫情形表 單位:家;%
縣市
名稱
納管工廠應提交改善計畫家數
已提交改善計畫家數
未提交改善計畫家數
已核定改善計畫家數
改善計畫
提出比率
臺北市
14
6
8
0
42.9
高雄市
3,304
878
2,426
197
26.6
新北市
3,341
986
2,355
172
29.5
基隆市
7
4
3
0
57.1
桃園市
2,414
921
1,493
149
38.2
新竹縣
564
125
439
0
22.2
新竹市
177
20
157
5
11.3
苗栗縣
592
94
498
81
15.9
臺中市
8,140
4,226
3,914
472
51.9
彰化縣
6,470
3,667
2,803
2,472
56.7
南投縣
398
153
245
30
38.4
雲林縣
598
167
431
162
27.9
嘉義縣
603
234
369
118
38.8
嘉義市
210
35
175
35
16.7
臺南市
2,527
744
1,783
109
29.4
屏東縣
442
241
201
238
54.5
臺東縣
30
11
19
8
36.7
花蓮縣
172
4
168
0
2.3
澎湖縣
29
0
29
0
0.0
宜蘭縣
240
52
188
27
21.7
金門縣
15
0
15
0
0.0
連江縣
0
0
0
0
-
合計
30,287
12,568
17,719
4,275
41.5
說 明:1.上表納管工廠應提交改善計畫家數係指已申請納管數,不包含未登記工廠申請特定工廠階段予以駁回、撤銷及廢止數。
2.改善計畫提出比率=已提交改善計畫家數/納管工廠應提交改善計畫家數。
資料來源:經濟部提供。
綜上,工業局於疫後特別預算案「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下編列23億元,辦理輔導工廠合法改建及完善基礎設施相關事項,惟已申請納管既有低污染未登記工廠迄112年1月底已提交工廠改善計畫之比率僅41.5%,且提交改善計畫已核定比率未及4成,允宜積極協助地方政府辦理,以利本計畫透過成立專業諮詢輔導團到廠輔導業者完善改善計畫,改善消防、環保、水利或水保等各項基礎設施,以符合環保公安標準等之輔導工廠合法改建之進程。
六、迄112年1月我國外銷訂單及出口金額連續5個月負成長,國貿局允宜審慎規劃協助中小企業拓銷措施,並協同執行中之相關計畫,俾助業者疫後復甦
國際貿易局於疫後特別預算案「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下編列11億元(期間112至114年),辦理,包括「運用數位科技增加顧客、提升服務水準」9億4,250萬元及「輔導業者節能減碳」1億5,750萬元,以協助中小企業產品拓銷及符合國際減碳要求。經查:
(一)計畫措施摘述
國際貿易局藉由輔導中小企業運用智慧科技拓銷及包裝減碳設計經費11億元,以協助中小企業拓銷計畫,相關做法如下:
1.協助企業建構數位科技力:輔導企業運用數位科技等工具製作數位內容,並於數位媒體平臺揭露,以吸引潛在客戶觀看,據以追蹤、蒐集及分析潛在客戶軌跡,建構企業自身有效且準確的數據資料庫,並提升自行蒐集及分析數據的核心能力,據以調整開發市場策略,以提升企業開發客戶能力,經費3億6,000萬元;另辦理輔導企業運用多元智慧科技服務智慧科技服務及產品拓銷,如:提供企業國外客戶熱搜詞、客戶瀏覽分布等資訊,進行精準廣告投放;並利用AI及機器學習技術,自動生成數位化內容,或智慧化向買主推薦產品,輔導企業運用直播即時線上字幕多語翻譯服務,增進商機;另協助我國加工食品業者運用新興會展科技,於實體及線上通路舉辦系列促銷活動、參加海外食品專業展、辦理食品通路商採購大會等,並進行精準行銷及對接買主,以分散出口市場,經費5億8,250萬元。
2.輔導出口業者產品包裝減碳設計及會展業者節能減碳:包括協助企業出口產品符合國際循環經濟趨勢,輔導廠商透過減塑、包材循環利用等作法,例如開發環保包材、綠色印刷、包裝導入QR code等,以因應國際對減碳環保之要求,經費7,500萬千元;客製化輔導協助業者檢視其所辦理活動之碳排來源與能源耗費,並提供具體改善建議,以及補助業者落實節能減碳措施,經費6,300萬元及協助會展業者評估自身減碳能量,經費1,950萬元。
(二)疫後國際終端產品需求萎縮,衝擊我國近期出口表現,致我國外銷訂單及出口金額迄112年1月已連續5個月負成長
對外貿易是我國經濟成長重要動能,詢據政府統計資料,112年1月我國外銷訂單年減113.6億美元(-19.3%),出口年減84.7億美元(-21.2%),均連續5個月負成長;主要出口市場如美國、東協、中國大陸及香港年成長率亦為負,分別為-14.5%、-26.7%及-33.5%;主要出口貨品亦呈負成長,其中塑橡膠製品(-37.6%)、光學器材(-35.7%)及基本金屬(-28.8%)。在國際需求明顯走弱下,我國中小企業礙於人力、物力不足,較易受國際經貿情勢影響。
(三)亟待強化外貿動能與中小企業經營韌性,以因應疫後國際經貿情勢之挑戰
行政院主計總處(下稱主計總處)於112年2月22日發布我國112年經濟成長率由2.75%下修至2.12%,預測112年商品出口4,515億美元,年減5.84%;商品及服務輸出對實質經濟成長率之貢獻率由110年之10.03個百分點,下降至111年之1.60個百分點,112年度主計總處預估僅0.03個百分點。國際貿易局運用疫後特別預算案經費協助中小企業拓銷,允宜盤點中小企業對政府協助資源之需求,排列優先順位,並協同112年度公務預算執行中之「輔導減碳企業提升出口能量計畫(預算數1,478萬5千元)」、「EXPO-TECH數位展覽領航計畫(預算數4,080萬5千元)」,及推廣貿易基金辦理之「推廣貿易工作計畫(預算案數57億8,429萬1千元)」,審慎規劃中小企業拓銷措施,以契合中小企業及會展產業之智慧數位科技與減碳需求,協助其轉型升級提升出口競爭力,開拓我國外貿動能。
綜上,截至112年1月我國外銷訂單及出口金額已連續5個月負成長,外需明顯走弱,國際貿易局於疫後特別預算案「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下編列11億元協助中小企業拓銷等事項,允宜審慎規劃協助拓銷措施,並協同執行中之相關計畫,俾助業者擺脫疫後終端消費需求急縮之困境。
(分機:1914 黃俊傑)
七、提供企業融資保證及利息補貼等措施,仍宜秉風險控管原則,落實查核機制,並妥慎規範適用對象暨相關條件,俾發揮振興與加速業者轉型之效益
中小企業處於疫後特別預算案「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下編列辦理中小型事業貸款融資保證、利息補貼及融資診斷、諮詢輔導等所需經費145億元(詳表1),辦理期間112~114年度。經查:
表1 疫後特別預算案辦理中小型事業融資保證、利息補貼及融資診斷等相關經費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規劃辦理項目
金 額
1.辦理中小型事業融資診斷諮詢輔導及經理銀行手續費等所需經費(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500萬元)。
770,000
2.協助中小型事業疫後振興專案貸款利息補貼所需經費(分別按貸款額度1,000億元,期間2年,利率1.47%,以及貸款額度4,000億元,期間1年,利率1.47%計算)。
8,820,000
3.協助中小企業轉型發展專案貸款利息補貼所需經費(按貸款額度3,000億元,利率1.47%計算)。
4,410,000
4.捐助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辦理稅籍登記等業者融資保證專款所需經費(按融資保證金額50億元,保證倍數10倍計算)。
500,000
合 計
14,500,000
資料來源:摘錄自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案/歲出計畫提要及概況表。
(一)規劃辦理內容及相關規範
本計畫係對有資金需求之中小型事業,提供流動性之營運資金,以助其疫後振興、提高競爭力並恢復營運榮景,加速企業轉型腳步。本計畫包括「協助中小型事業疫後振興專案貸款」及「協助中小企業轉型發展專案貸款」等2項資金協處措施,預計協助17.5萬家中小型事業疫後振興,恢復營運榮景,以及協助3萬家中小企業調整產業體質,強化產業競爭力,相關措施及規範如表2(截至112年2月23日止尚研議中)。
表2 協助中小企業疫後振興及轉型發展貸款措施彙整表
貸款項目
疫後振興專案貸款(得借新還舊)
轉型發展專案貸款
貸款對象
申貸事業僅得擇一類別申請,不得轉換。
1.第一類: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中小企業。
2.第二類(下列二者之一):
(1)員工數未滿5人之中小企業。
(2)僅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
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原紓困貸款事業:原申辦經濟部或央行紓困振興貸款信用保證者。
(2)疫後時期營運困難(109~114年間月營業額減少達15%)。
(3)疫情期間(109~111年)曾辦理停業再復業者。
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中小企業且為下列二類之一:
1.第一類:朝智慧化、低碳化轉型業者。
2.第二類:經政府核定邁向合法化經營之特定及納管工廠業者。
貸款利率
1.第一類:郵政儲金2年期機動利率加碼0.5%(目前為1.97%)。
2.第二類:
(1)100萬元以內:郵政儲金2年期機動利率(目前為1.47%)。
(2)超過100萬元:郵政儲金2年期機動利率加碼0.5%(目前為1.97%)。
郵政儲金2年期機動利率加碼0.5%(目前為1.97%)
補貼利率
郵政儲金2年期機動利率(目前為1.47%)。
郵政儲金2年期機動利率(目前為1.47%)。
補貼期限
1.第一類:補貼1年
2.第二類:補貼2年
(100萬以下全額補貼)
補貼1年
補貼金額
1.第一類:約50萬元
2.第二類:約12萬元
限50萬元
保證成數
1.第一類:最低8成。
2.第二類:
(1)貸款100萬元內:一律10成。
(2)貸款超過100萬元:最低9成5。
1.第一類:最低8成。
2.第二類:一律9成。
預期效益
貸款總額度為5,000億元,自112~114年利息補貼總經費100億元,預計可協助17.5萬家中小型事業疫後振興,恢復營運榮景。
貸款總額度3,000億元,自112~114年利息補貼總經費約45億元,預計可協助3萬家中小企業調整產業體質,強化產業競爭力。
說 明:1.疫後振興專案貸款得借新還舊,僅限償還109年~112年6月底申辦經濟部或央行紓困振興貸款信用保證之案件。
2.表列措施方案截至112年2月23日止尚未核定。
資料來源:經濟部提供。
(二)辦理融資信用保證仍宜注意風險控管,以降低代償風險,並配套規劃後續輔導措施,以助業者強化經營能力與轉型發展
本計畫將捐助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專款5億元,係用於辦理稅籍登記等業者融資保證專款所需經費,以協助中小型事業取得融資。
據中小企業處提供資料,經濟部前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辦理受疫情影響企業貸款融資保證,自109年1月15日至112年1月底止,累計核准信用保證專案貸款197萬1,530件、累計保證金額9,343.63億元,其中已發生逾期放款件數9萬4,512件、逾期放款金額144.69億元。
考量信保基金對於信保案件負有代償之責,爰主管機關辦理融資保證相關措施,仍宜秉風險控管原則辦理相關查核作業。另鑑於疫後特別預算案提供之資金協處優惠措施,僅屬短期方案,長期仍宜配套規劃後續輔導措施,俾利業者確切強化經營能力與落實轉型發展目標。
(三)專案貸款利息補貼措施允宜妥慎考量產業相關因素,審慎設定適用對象門檻及相關規範,俾確實發揮協助振興及加速轉型之政策目的
本計畫之目的,係為協助中小型事業取得低利資金,規劃「疫後振興」及「轉型發展」專案貸款等兩種資金協處措施,中小企業處並就兩種不同專案貸款項目分別擬訂適用對象之資格條件、貸款利率、補貼利率、補貼期限、補貼金額及保證成數擬定相關執行規範(詳表2),惟據該處表示,截至112年2月23日止該執行方案內容尚研議中。
另據審計部指出略以,110年度經濟部辦理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方案,於設定適用對象門檻時,未妥慎考量產業週期等因素,衍生受益者營業額未受疫情衝擊,甚或營收大幅成長仍享有政府低利之補貼或享優惠補貼措施,影響資源分配之公正性,未臻符合紓困振興貸款及優惠利息補貼措施之政策目的。爰本計畫相關優惠措施,允宜審慎研擬適用對象範圍、資格條件等相關規範,以發揮協助中小企業疫後振興及轉型之效益。
綜上,中小企業處於疫後特別預算規劃辦理中小型事業「疫後振興」及「轉型發展」專案貸款融資保證、利息補貼及融資診斷、諮詢輔導等協處措施,對於協助中小企業提高競爭力,恢復營運榮景,雖具正面助益,允宜妥慎規範融資優惠、利息補貼等措施之適用對象及其資格條件,俾合理分配資源,並注意風險控管原則及配套規劃後續輔導措施,俾利業者落實轉型發展目標,以達疫後強化經濟之政策目的。
八、辦理中小企業低碳化、智慧化及創新研發轉型等補助專案,允宜加強整合串接既有相關計畫之執行策略,俾提高政府資源運用效益
中小企業處於疫後特別預算案「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下編列辦理中小企業低碳化、智慧化輔導服務及補助業者創新研發等所需經費7.47億元(詳表1),辦理期間為112~114年度。經查:
表1中小企業處疫後特別預算辦理「協助中小企業智慧化、低碳化轉型」相關經費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用 途 內 容
預算金額
1.邀請低碳化、智慧化領域專家,赴廠提供中小企業諮詢、診斷、輔導服務等所需經費。
110,000
2.辦理中小企業低碳化、智慧化創新研發補助,提升業者創新研發轉型能量等所需經費(按每案補助100萬元至300萬元計算)。
562,000
3.辦理綠色科技新創獎勵競賽,鼓勵新創企業與中小企業進行合作,加速中小企業升級轉型等所需經費(按每案補助80萬元至150萬元計算)。
75,000
合 計
747,000
資料來源: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案/歲出計畫提要及概況表。
(一)計畫內容概要、目標及預期效益
1.計畫內容:主要包含專家輔導、研發補助及新創解題三部分,簡述如下:
(1)專家輔導:邀請智慧化與低碳化領域專家,提供中小企業諮詢、診斷或輔導服務,協助業者運用雲端數位及淨零排放等相關工具,提升營運效率或改善經營模式。
(2)研發補助:提供中小企業低碳化、智慧化創新研發補助,蓄積業者創新轉型能量。
(3)新創解題:以中小企業出題結合新創企業解題方式,推動企業攜手新創共同合作創新研發;另辦理綠色科技新創獎勵競賽,邀請國內外大廠出題,引導新創參與解題。
2.計畫目標及效益:預計協助2,247家次廠商,誘發增資金額合計13.1億元。
(二)我國淨零轉型目標暨策略行動規劃概述
配合國際減碳趨勢,我國分別於111年3月及12月公布「臺灣2050淨零轉型路徑及策略」、「淨零轉型階段目標及12項關鍵戰略行動計畫」,揭示我國2050年淨零排放路徑將以「能源、產業、生活、社會」四大轉型策略,及「科技研發、氣候法治」兩大基礎,輔以12項關鍵戰略,落實淨零轉型目標。嗣112年2月15日公布氣候變遷因應法,該法第4條第1項明定:「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為中華民國139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
按政府現行規劃,我國長期減量路徑規劃暨達成2050年淨零之階段管制目標:以2005年為淨排放基準年,預計2025年減量10%、2030年減量20%、2050年達成淨零排放目標。將從「建構企業碳盤查能力」、「提升企業減碳能力」、「協助企業掌握資訊」、「提升金融業淨零轉型之能力建構」等面向,採「先大後小、以大帶小」及「結合產業公協會力量,並由國營事業以身作則」之模式協助產業淨零轉型。
(三)允宜加強整合串接既有相關計畫之執行策略,俾發揮相關計畫相輔相成之執行綜效
為落實我國2050年淨零轉型目標,經濟部主管112年度分別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公務預算推動多項淨零排放相關計畫,金額合計達55.78億餘元,其中亦包含中小企業淨零轉型計畫(詳表2)。
經查112年公務預算「淨零排放-中小企業淨零轉型計畫」之細部計畫,包含「中小型製造業因應國際供應鏈淨零碳排計畫」、「加速中小企業節能減碳推廣計畫」、「推動商業低碳服務及綠色消費計畫」、「輔導減碳企業提升出口能量計畫」分由中小企業處、工業局、商業司及國貿局等單位執行。
前揭計畫內容含括多項中小企業淨零轉型工作項目,諸如:推廣說明與研習課程、數位平台自我健檢、診斷輔導協助減碳、典範擴散橋接國際等,期協助中小企業掌握國際減碳規範及國際品牌供應鏈要求,強化中小企業減碳轉型意識與建構碳管理能力,導入綠色設計、低碳技術及資源循環,創造綠色商機等。爰中小企業處於疫後特別預算案辦理中小企業低碳化、智慧化輔導服務及補助業者創新研發計畫,允宜加強整合與串接既有淨零排放相關計畫規劃執行策略,俾發揮計畫相輔相成之綜效。
綜上,中小企業處辦理中小企業低碳化、智慧化輔導服務及補助業者創新研發計畫,允宜加強整合既有淨零排放相關計畫,妥慎規劃執行策略,俾發揮計畫相輔相成之綜效,以提高政府資源之運用效益。
表2 經濟部主管112年度編列淨零排放相關計畫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算別
計 畫 名 稱
112年度
核定數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
淨零排放-鋰金屬固態電池小型試量產線建置計畫
94,000
淨零排放-氫能動力車載平台測試驗證及環境建構
294,000
淨零排放-減碳場域示範技術計畫
172,000
淨零排放-液流電池儲能系統技術驗證計畫
59,000
淨零排放-MW等級儲能電池健康檢測及評估技術計畫
59,000
淨零排放-去碳技術示範及人才培育計畫
147,000
小 計
825,000
年度公務預算
淨零排放-氫能應用及移動載具暨產業減碳創新技術開發計畫
1,664,713
淨零排放-產業淨零碳排推動計畫(1/4)
2,367,000
淨零排放-擴大地下再生能源潛力場域深層鑽探與資源確認
150,000
淨零排放-產業園區跨區低碳轉型整合推動計畫(1/4)
48,000
淨零排放-中小企業淨零轉型計畫(1/4)
524,000
小 計
4,753,713
合 計
5,578,713
說 明:上表僅列示經濟部主管之淨零排放計畫。
資料來源:行政院111年8月19日院授主預教字第1110102776號函有關112年度中央政府科技發展計畫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科技發展類(第4期)先期作業審議結果。
九、中小企業處辦理「商圈營造優美環境、輔導產品低碳化及競賽活動」等,允宜審酌城鄉落差及以往執行所遇問題,妥善規劃執行策略,以達升級轉型目標
中小企業處於疫後特別預算案「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下編列協助商圈營造優美環境、輔導產品低碳化及辦理競賽活動等(以下簡稱活絡商圈)所需經費8億元(詳表1),辦理期間為112~114年度。經查:
表1 中小企業處疫後特別預算案辦理活絡商圈計畫等相關經費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用 途 內 容
預算金額
1.協助商圈店家產品低碳化、串聯景點及商圈店家,共同塑造體驗遊程等所需經費。
400,000
2.辦理產品及遊程設計競賽,協助優質商圈及中小為企業業務推展等所需經費。
100,000
3.補助商圈提升美學,營造優美環境等所需經費(按每年補助200處商圈,平均每處50萬元計算)。
300,000
合 計
800,000
資料來源: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案/歲出計畫提要及概況表。
(一)計畫內容及預期目標概述
本計畫以市縣政府函報經濟部之商圈組織及商圈內中小微店家為補助對象,協助商圈營造優美環境、店家商品陳設及產品包裝採減碳及可重複使用素材,並拓展線上線下國內外通路,打造低碳綠色商圈新商機,有關計畫內容及目標摘要如表2。
依中小企業處提供資料,本計畫辦理期間預計洽接15場展售通路,帶動6億元營業額,執行過程允宜滾動檢討所遇問題及成效,適時調整相關策略,以增進計畫推動效益。
表2 中小企業處辦理「活絡商圈」計畫內容及預定目標概要表
適用對象
計畫內容摘要
計畫目標
及預期效益
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函報之商圈組織及商圈內中小微店家
1.活絡商圈,帶動消費人潮:補助商圈提升美學,營造優美環境。
2.低碳產品輔導:以商品陳設及產品包裝等主題,輔導商圈店家產品採用減碳包裝或可重複使用素材,串聯景點及商圈店家,共同塑造體驗遊程。
3.洽接通路媒合上架及辦理競賽行銷推廣:
(1)串聯線上線下國內外通路,協助優質產品上架展售。
(2)辦理優質產品設計及友善服務競賽,並運用多元社群平台進行行銷推廣。
協助200個商圈提升美學,營造優美環境。洽接15場展售通路,帶動6億元營業額,預估維持1萬人之就業穩定。
資料來源:中小企業處提供。
(二)允宜審酌城鄉落差及以往執行所遇問題,妥慎規劃推廣策略及相關輔導措施,以增計畫執行成效
據中小企業處統計,截至112年2月13日止全國商圈數共306處,其中臺北市等六都之商圈數合計188處(占全國61.44%),其餘非六都商圈數118處(占38.56%)(詳表3),本計畫預計協助200處商圈,顯示囿於預算資源有限,本計畫補助對象恐難擴及全部商圈。
參據中小企業處說明資料,本活絡商圈計畫部分執行內容,如串聯線上線下國內外通路及產品上架等,涉及數位工具之應用,惟據審計部指出略以,經濟部前於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辦理「推廣小規模營業人使用行動支付補助計畫」及「推廣傳統市集行動支付補助計畫」等2項補助計畫,期提升小規模營業人及攤商營業績效,並擴大行動支付使用率,截至110年底前揭2項補助計畫計補助7,226家(攤),平均各市縣受補助783家(攤),平均比率4.55%,受補助者多集中於六都,其中受補助比率未及3%者,共計15縣市,甚有7個縣市低於1%,且受補助比率最低與最高相距32.85個百分點。爰本計畫相關執行策略,允宜審酌以往年度辦理活絡商圈相關輔導計畫所遇問題,檢討改善推廣策略,強化數位普及,以提高計畫執行成效。
綜上,中小企業處辦理活絡商圈轉型計畫,允宜審酌城鄉落差及以往執行所遇問題,妥慎規劃推廣策略暨相關輔導措施,以增進本計畫效益。
表3 全國商圈數統計表 單位:處
市縣別
商圈數
市縣別
商圈數
市縣別
商圈數
市縣別
商圈數
基隆市
5
苗栗縣
7
嘉義縣
9
臺東縣
10
臺北市
50
臺中市
23
臺南市
33
金門縣
3
新北市
32
彰化縣
12
高雄市
30
澎湖縣
6
桃園市
20
南投縣
13
屏東縣
6
連江縣
12
新竹市
2
雲林縣
10
宜蘭縣
7
總 計
306
新竹縣
12
嘉義市
2
花蓮縣
2
六都
188
說 明:表列資料統計基準日:112年2月13日。
資料來源:中小企業處提供。
(分機:8656 凃玉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