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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案評估報告

第6款、勞動部主管 日期:112年3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案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第6款、勞動部主管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疫後特別預算案勞動部主管編列「挹注勞工保險基金」300億元,執行期間為112至114年度,每年度各編列100億元。謹評析如下:

第1項、勞動部

一、勞保基金111年底精算負債高達12.32兆元,且基金餘額預計於117年度用罄,政府自109年度起,撥補金額將達1,470億元,惟未能有效解決其財務問題,允宜通盤檢討周妥規劃,俾利基金財務健全

勞動部於疫後特別預算案中編列「挹注勞工保險基金」300億元,112至114年度各編列100億元,均為「獎補助費」,係為協助穩定勞工保險基金(以下簡稱勞保基金)流量,確保制度穩健運作。經查:

(一)勞保基金111年底精算負債12.32兆元,基金餘額逐年下降,預計將於117年度用罄

1.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13 條、第15條、第66條及第69條規定,以111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精算勞保普通事故老年、失能及死亡給付等之過去服務應計給付精算現值(又稱精算負債)約12兆3,240億元(詳表1),扣除截至111 年12 月底止已提存責任準備8,385億元(詳表2),未提存金額為11 兆4,855億元。

2.按勞保局最新「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精算及財務評估」

精算評估報告書(以下簡稱最新精算報告)預估,未來基金餘額將逐年減少,預計於117年度用罄。

(二)自106年度起,連續6年保費收支短絀;112年度保險費率雖調高至11%,與精算後平衡費率27.83%差異仍鉅,現行保險費率容待通盤檢討

1.保費收入扣除保費支出之保費收支餘絀為勞保基金主要收入來源,自106至111年度止,連續6年度保費收支短絀,並以109年度短絀481.97億元為最高,主要係因勞工對勞保基金破產疑慮致大量提前提領,110年度短絀283.89億元雖有減緩,惟111年度保費收支短絀復增為382.08億元,僅次於109年度。

2.112年度保費收支短絀預算數699.49億元,高於以前6年度決算短絀數,按未來50年現金流量推估,保費收支差額將逐年增加,如未來收支需相等,其平衡費率為27.83%;目前保險費率自112年1月1日起,由10.5%調高至11%,與平衡費率差異頗鉅,保險費率容有通盤檢討之必要。

(三)允宜通盤檢討勞保基金來源與用途,並制定開源節流之財務改善方案,俾利基金財務健全,落實照顧勞工生活與經濟

1.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66條規定:「勞工保險基金之來源如左:一、創立時政府一次撥付之金額。二、當年度保險費及其孳息之收入與保險給付支出之結餘。三、保險費滯納金。四、基金運用之收益。」按勞保基金主要來源分析,除連續6年保費收入不敷支出外,基金運用收益易受全球經濟環境及人為操作績效影響財源之穩定性,如近10年勞保基金運用收益率達4.36%,對勞保基金餘額有所貢獻,惟111年度投資虧損達589.49億元,則降低基金餘額。

2.另老年給付為勞保給付之主要項目,111年度精算負債較110年度增加5.6%,以老年給付增加金額最多,老年給付占整體精算負債比率高達97.44%(詳表3),我國業邁入高齡社會,推估將於114年邁入超高齡社會,未來老年給付負擔將持續增加。

3.依據勞動部說明,「政府撥補具有協助基金流量穩定之功能,為重要措施之一,挹注勞保基金,以適度維持基金水位及穩定基金流量。」、「政府持續撥補勞保基金,並負最終支付責任,維持制度運作」、「自109年起已連續4年撥補勞保基金,並逐年提高撥補金額,加上本次特別預算額外挹注300億元,總計撥補金額達1,470億元。未來政府仍會持續透過撥補勞工保險基金及提高撥補金額,保障世世代代勞工皆領得到勞保。」

4.政府撥補雖可減緩短期財務壓力,卻未解決長期資金缺口問題,由於勞保基金財務狀況影響勞工權益甚巨,近年來各界促請改革聲浪不斷;鑑於政府資源有限,勞保基金財務問題重要性與日俱增,允宜通盤檢討開源節流之具體措施,儘速綜整各界意見,俾利確保勞保基金財務健全。

綜上,勞動部自109年起已連續4年撥補勞保基金,加計疫後特別預算案,總計撥補金額達1,470億元,以適度維持基金水位及穩定基金流量;惟勞保基金111年底精算負債12.32兆元,未來基金餘額逐年下降,且預計將於117年度用罄,勞保基金之中、長期財務問題亟待解決;有鑑於政府資源有限,為確保廣大勞工權益,並符合世代公平原則,允宜通盤檢討基金來源與用途,制定開源節流之財務改善方案,俾利基金財務健全,落實照顧勞工生活與經濟。

表1 勞保基金財務狀況精算結果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報告名稱

精算報告

精算報告

補充報告

補充報告

精算基準日

106/12/31

109/12/31

110/12/31

111/12/31

平衡費率

27.94

27.83

-

-

實收費率

9.5

10

10.5

10.5

精算負債

98,125

110,501

116,700

123,240

勞保基金結餘

7,022

7,625

8,215

7,534

未提存精算負債

91,103

102,876

108,485

115,706

資料來源:110年度精算報告、110及111年度補充報告。

表2 勞保基金105-112年度各項收支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保費收入

A

保險給付支出

B

保費收支餘絀

C=A-B

其他收支

D

投資收益

F

責任準備提存數(收回數) C+D+F

責任準備提存餘額

105

3,284.46

3,194.22

90.24

-3.38

268.56

355.42

7,533.01

106

3,557.16

3,829.31

-272.15

-5.10

530.97

253.72

7,786.73

107

3,646.51

3,896.19

-249.68

-5.88

-158.24

-413.80

7,372.93

108

3,933.57

4,156.12

-222.55

-1.71

896.08

671.82

8,044.74

109

4,006.00

4,487.97

-481.97

195.58

642.29

355.90

8,400.64

110

4,279.72

4,563.61

-283.89

215.42

728.58

660.11

9,060.75

111

4,432.19

4,814.27

-382.08

295.56

-589.49

-676.01

8,384.74

112

(預算案數)

4,667.63

5,367.12

-699.49

444.99

300.91

46.41

8,871.47

112年1月(實際數)

374.28

386.16

-11.88

-0.45

255.86

243.53

8,628.27

說 明:1.本表係按歷年預、決算書資料填列,採權責制;精算報告及補充報告之基金餘額,存有帳務處理差異。

2.其他收支主要係其他補助收入、呆帳、業務外收入及業務外費用,109-112年度補助收入分別為200億元、220億元、300億元及450億元;112年度撥補數於2月入帳。

3.105-111年度為決算數,112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勞保局提供。

表3 勞保基金110-111年度精算負債項目分析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精算基準日

110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110年與111年差異數

金額

(A)

占比

金額

(B)

占比

金額

C=B-A

增(減)幅度

C/A

精算負債(合計)

116,700

100.00

123,240

100.00

6,540

5.60

老年給付

113,883

97.59

120,086

97.44

6,203

5.45

失能給付

180

0.15

193

0.16

13

7.22

死亡給付

2,637

2.26

2,961

2.40

324

12.29

資料來源:110及111年度補充報告。

(分機:1915 楊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