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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七、性別預算規模逐年增加,允宜審酌國內環境變化,賡續檢討改善性別友善職場環境,俾以達成提升女性競爭力之目標 日期:112年9月 報告名稱: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施政計畫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為推動並落實性別主流化政策,行政院自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全面實施性別預算制度,經費規模並呈逐年增加之趨勢。經查:

(一)近年我國性別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

彙整行政院性別平等處(以下簡稱性平處)定期公布統計109至112年度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性別預算編列情形,並說明如下:

1.依據行政院所訂「性別預算作業原則及注意事項」,各機關應依據第1類「計畫類」、第2類「綱領類」(主要為院層級重大議題)、第3類「工具類」、第4類「性平法令類」及第5類「其他類」等5大性平業務類型,盤點年度工作業務、設定目標及彙編所需性平預算。比較109至112年度性別預算編列情形(公務預算部分,以下同)呈逐年增加趨勢(詳表1),主要編列機關為衛生福利部及教育部,除110年度外(占比85.76%),該2部會所編經費均逾整體性別預算之9成。

2.配合110年5月「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修正,行政院研訂111至114年間將推動6大院層級性別平等重要議題,包含:「議題一、促進公私部門決策參與之性別平等」、「議題二、提升女性經濟力」、「議題三、消除性別刻板印象、偏見與歧視」、「議題四、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議題五、促進健康及照顧工作之性別平等」及「議題六、打造具性別觀點的環境空間及科技創新」等;彙整111及112年度性別預算配置情形,以「促進健康及照顧工作之性別平等」及「提升女性經濟力」為前2大經費項目(詳表2),平均每年各投入611.06億元及45.9億元。

表1近年中央政府(公務預算)性別預算編列概況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總 計

43,585,908

46,042,227

67,150,670

82,016,392

第1類計畫類

2,165,159

2,305,242

2,099,121

1,951,348

第2類綱領類

43,476,019

45,810,233

67,068,109

81,932,545

第3類工具類

223,762

286,389

230,838

211,093

第4類性平法令類

1,953,077

1,351,418

3,501,855

2,998,334

第5類其他類

199,650

188,064

5,231,801

3,486,364

衛福部

金額

3,778,345

6,198,888

12,328,580

14,357,089

占比

8.67%

13.46%

18.36%

17.51%

教育部

金額

35,457,530

35,442,461

45,259,011

60,161,009

占比

81.35%

76.98%

67.40%

73.35%

說 明:因1項計畫或工作可能同時符合2項以上之業務類型,故5大類型性性別預算合計數超過性別預算總計數:表列數據為法定預算數。

資料來源:行政院性平會網站/性別主流化/性別預算/年度性別預算說明。

表2 111及112年度中央政府(公務預算)性別預算依6大重要性別議題編列概況 單位:新臺幣千元

議題項目

111年度

112年度

1.促進公私部門決策參與之性別平等

96,758

41,769

2.提升女性經濟力

5,425,306

3,754,303

3.消除性別刻板印象、偏見與歧視

1,235,820

1,313,389

4.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

113,133

975,947

5促進健康及照顧工作之性別平等

52,472,094

69,740,871

6.打造具性別觀點的環境空間及科技創新

2,179,254

1,915,103

說 明:各部會1項計畫或工作可能同時有助達成2項以上之議題,故重大議題之性別預算合計數超過性別預算數

資料來源:111及112年度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性別預算編列情形整體說明,行政院性平處(111年4月及112年5月)。

(二)性別友善職場環境之推動,仍待檢討強化,俾以達成提升女性經濟力之目標

為保障女性平等工作權,增強女性經濟賦權,行政院110至114年度重要性別議題列入「提升女性經濟力」,主要推動目標為建構友善就業環境,維繫婚育年齡女性持續留任職場,並強化離開職場者之回任或再就業機制,提升中高齡女性勞動參與,促進中高齡女性再就業等,惟仍有下列待檢討精進事項:

1.促進中高齡及高齡女性再就業或延退職場機制,仍待檢討強化:自102年起國內女性總人口已超越男性,111年底全體人口性比例97.74,較100年度之100.57,近10年男女性人口差距逐年擴增;111年度男、女性勞參率分別為67.14%及51.61%,兩性間差距雖由100年之16.70個百分點逐年縮減為15.53個百分點(詳表3),惟仍低於南韓及日本(女性勞參率均高於53%);另如依各年齡組別觀察,我國女性勞參率於25至29歲間達到最高峰約9成,隨年齡增加呈下降趨勢;111年中高齡(45-64歲)及高齡(65歲以上)之女性勞參率分別為53.88%及5.94%,雖逐年提升,然中高齡及高齡人口勞參率女性及男性分別為35.83%及55.67%,仍存相當差距(詳表4),中高齡及高齡女性人力之有效運用,仍待檢討強化。

表3 近年我國人口及勞參率依性別統計概況 單位:人;%;百分點

年度

人口結構

勞動參與率

總計

男性

女性

性比例(女=100)

總計

男性

女性

兩性差距

(男-女)

100

23,224,912

11,645,674

11,579,238

100.57

58.17

66.67

49.97

16.70

109

23,561,236

11,673,765

11,887,471

98.20

59.14

67.24

51.41

15.83

110

23,375,314

11,578,696

11,796,618

98.15

59.02

66.93

51.49

15.44

111

23,264,640

11,499,136

11,765,504

97.74

59.18

67.14

51.61

15.53

說 明:性比例:男性人口對女性人口之比例,亦即每百名女性相對男性人數。

資料來源:內政統計查詢網/人口數性別概況及勞動部/勞動統計查詢網/勞參率。

表4 近年我國中高齡及高齡人口勞參率依性別統計概況 單位:%

年度

總計(45歲以上)

中高齡(45-64歲)

高齡(65歲以上)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100

58.11

33.65

75.54

45.59

12.00

4.23

109

55.67

35.23

76.29

52.33

13.82

4.55

110

55.34

35.59

76.68

53.25

13.81

5.32

111

55.67

35.83

77.79

53.88

14.06

5.94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統計專網/族群統計/中高齡及高齡/110及111年中高齡及高齡(45歲以上)勞動參與狀況」(111年7月及112年7月)。

2.性別工作平等法所規範由雇主提供適當托育設施等規定,尚待落實: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僱用受僱者1百人以上之雇主,應提供下列設施、措施:一、哺(集)乳室。二、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惟依勞動部統計,110及111年度員工規模100人以上設置哺(集)乳室者已達8成,惟設置「托兒服務機構」或提供「托兒措施」僅達7成(詳表5),仍有近3成事業未提供完備之托育措施。

表5 近年我國各事業單位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設置托育措施情形 單位:%

年度

設立「托兒服務機構」或提供「托兒措施」

設置哺(集)乳室

員工規模100人以上

員工規模250人以上

員工規模100人以上

員工規模250人以上

109

68.4

84.6

79.8

88.9

110

68.7

84.8

80.1

89.3

111

70.4

84.8

80.3

89.5

資料來源:勞動部「111年僱用管理及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112年3月8日)。

3.女性擔任公開發行公司董事及中小企業負責人占比仍低:依據金管會及經濟部調查統計,公開發行公司女性董事比率15.8%,雖較110年度增加(詳表6),惟占比仍低,仍存相當性別落差;另111年中小企業負責人為女性者占37.31%,較110年度微增,其中「住宿及餐飲」、「教育業」及「其他服務業」為占比較高之行業,均逾45%;「農、林、漁、牧業與礦業及土石採取業」、「製造業」、「電力及燃氣供應業與用水供應及污染整治業」、「營建工程業」及「運輸及倉儲業」等占比較低,均未及3成,促進女性積極參與企業營運及創業等經濟參與度,尚待研謀強化。

表6 近年公開發行公司董事、中小企業負責人性別概況

年度

公開發行公司

中小企業

男性

女性

女性企業

男性企業

人數

比率%

人數

比率%

家數

比率%

家數

比率%

110

13,972

85.31

2,405

14.69

586,304

37.16

991,658

62.84

111

13,989

84.20

2,625

15.80

602,833

37.31

1,012,831

62.69

說 明:所列公開發行公司含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中小企業負責人若為法人或外國人,因無法區分性別,統計時未將其納入,即性別加總值未涵蓋全部中小企業。

資料來源:行政院性平會/重要性別統計資料庫及經濟部統計處/性別統計與分析。

4.無歧視及重平等之多元友善性別職場環境,仍需加強宣導:依據勞動部性別工作平等申訴案件之統計,111年度受理案件381件、評議件數243件及成立案件86件,為近3年最低(詳表7);受理案件中有關性別歧視態樣以「性別」最多(152件),雇主違反性騷擾防治義務態樣,以「雇主於知悉職場性騷擾之情形時,未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補救措施」最多(155件),工作平等措施則以「育嬰留職停薪」申訴案件為多(30件)。爰此,多元友善性別平權之工作環境,仍需加強宣導。

表7 近年性別工作平等申訴案件受理概況 單位:件;新臺幣千元

項目別

受理件數

評議件數

成立件數

罰緩金額

109年

388

251

97

14,337

110年

423

283

118

14,820

111年

381

243

86

11,511

性別歧視

154

98

26

5,790

性騷擾防治

165

103

47

5,340

工作平等措施

89

59

16

1,021

說 明:每1件申訴案件容許2項以上申訴類別。

資料來源:行政院性平會/重要性別統計資料庫。

綜上,自102年起國內女性總人口已超越男性,兩性差距逐年擴增,經彙整111及112年度性別預算配置情形,其中「促進健康及照顧工作之性別平等」及「提升女性經濟力」2項經費占比逾9成,惟我國中高齡及高齡之女性勞參率仍待提升,允宜賡續檢討優化女性就業環境,落實雇主提供適當托育設施,並增進女性參與市場經濟及擔任決策層之機會,建構性別友善之工作制度與職場環境,確切落實性別主流化政策。

(分機:1928 施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