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改善原鄉與全國其他地區長期存在之健康不平等現象,促進並保障原住民族就業及工作條件,113年度於原住民族委員會(下稱原民會)、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及勞動部等機關及主管基金,編列推動原住民族醫療長照、社會福利相關經費45.01億元及就業保障相關經費11.98億元,共計56.99億元(詳表1)。經查:
(一)推動原住民族醫療長照、社會福利及就業保障相關經費編列情形及重要推動措施
衛福部、原民會及勞動部辦理多項原住民族醫療長照、社會福利及就業保障相關計畫,列舉113年預計辦理重要推動措施及相關經費如下(詳表1):
1.原住民族醫療長照及社會福利:
(1)原民會:113年度編列保障原住民族醫療及長照需求相關經費29.19億元,包括: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計畫、補助原住民全民健康保險費及國民年金之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等。
(2)衛福部:113年度編列保障原住民族醫療及長照需求相關經費15.82億元,包括:加強原住民族地區原住民醫療保健服務及推展原住民長期照顧-文化健康站實施計畫等。
2.保障原住民族就業:
(1)原民會(含原住民族就業基金):113年度編列促進原住民族就業及經濟產業等經費7.25億元,包括:原住民族職業訓練計畫、原住民就業服務人員計畫、原民會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實施計畫、原住民取得技術士獎勵金、青年職涯發展輔導,以及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計畫等。
(2)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113年度編列保障原住民族就業相關計畫經費4.73億元,包括:運用多元培訓模式辦理失業者及特定對象職業訓練、辦理特定對象失業者參訓期間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以及多元培力就業計畫等。
表1 政府推動原住民族醫療長照、社會福利及就業保障等相關經費及重要推動措施 單位:新臺幣億元
主管機關名稱
主要計畫名稱
113年度
預算案
一、原住民族醫療長照、社會福利相關經費及重要推動措施
原民會
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計畫、補助原住民全民健康保險費及國民年金之老年基本保證年金。
29.19
衛福部
加強原住民族地區原住民醫療保健服務、推展原住民長期照顧-文化健康站實施計畫等。
15.82
小計
45.01
二、保障原住民族就業相關經費及重要推動措施
原民會(含原住民族就業基金)
原住民族職業訓練計畫、原住民就業服務人員計畫、原民會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實施計畫、原住民取得技術士獎勵金、青年職涯發展輔導,以及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計畫等
7.25
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
運用多元培訓模式辦理失業者及特定對象職業訓練、辦理特定對象失業者參訓期間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以及多元培力就業計畫等。
4.73
小計
11.98
合 計
56.99
說 明:1.本表原民會(含原住民族就業基金)及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因包含囊括於全國計畫內之原住民族經費,爰與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說明之原住民族相關經費情形表之金額不同。
2.本表衛福部推動原住民族醫療長照相關經費係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說明表4-4原住民族受益經費情形之「加強原住民族地區原住民醫療保健服務」及「推展原住民長期照顧-文化健康站實施計畫」列計。
3.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保障原住民族就業相關計畫包括「運用多元培訓模式辦理失業者及特定對象職業訓練」、「辦理特定對象失業者參訓期間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促進特定對象暨弱勢者等就業服務」、「辦理特定對象就業促進津貼及相關僱用獎助津貼」、「補助特定對象參檢費及證照費」及「多元培力就業計畫」等。
4.本表僅統計單位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部分,不含特別預算。
資料來源:勞動部、原民會提供資料及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說明頁81;本中心整理。
(二)近年全體原住民餘命雖已略微增加,惟110年仍較全體國民少6.94歲
依內政部公布之全國簡易生命表及全體原住民生命表,108年全體原住民零歲之平均餘命為73.10歲,較全國之80.86歲少7.76歲(詳表2);至110年全體原住民零歲之平均餘命為73.92歲,則較全國之80.86歲少6.94歲。該期間全體原住民餘命增加0.82歲,而全國人民餘命則維持不變,推估經各部會推動相關原住民族醫療改善計畫後,全體原住民餘命已略微增加,且與全體國民餘命之差距逐年縮短,惟110年仍較全體國民餘命少6.94歲,允宜賡續改善。
表2原住民族與全國人民零歲之平均餘命簡表 單位:歲
項目
108年
109年
110年
111年
110年較108年增減
全體原住民零歲之平均餘命(A)
73.10
73.66
73.92
-
0.82
全國人民零歲之平均餘命(B)
80.86
81.32
80.86
79.84
0
原住民與全國零歲之平均餘命差異數(A)-(B)
-7.76
-7.66
-6.94
-
0.82
資料來源:內政部公布之全國簡易生命表及全體原住民生命表。
另由109年原住民族人口及健康統計年報資料觀之(詳表3),原住民標準化死亡率每10萬人口雖由105年之778.8人逐年下降至109年659.1人,惟109年仍較全體國民之每10萬人口高出268.3人,顯示原住民平均死亡率仍處於高點,尚待改善。
表3原住民與全體國民平均死亡率簡表 單位:人/每10萬人口
項目
105年
106年
107年
108年
109年
全體原住民(A)
778.8
749.7
739.4
707.0
659.1
全體國民(B)
439.4
424.3
415.0
408.2
390.8
原住民與全體國民平均死亡率差異數(A)-(B)
339.4
325.4
324.4
298.8
268.3
說 明:詢據原民會說明,109年原住民族人口及健康統計年報係最近期統計年報,於112年6月底修訂。
資料來源:109年原住民族人口及健康統計年報。
(三)原住民族有酬就業者月平均收入低於全體民眾
檢視原民會112年7月編印之「111年原住民族就業狀況調查」報告內容,原住民族有酬就業者每人每月主要工作平均收入3萬2,321元,較全體民眾之4萬1,452元低9,131元,且原住民族有酬就業者每月主要工作收入未滿3萬元之比率為40.29%,較全體民眾之23.31%高出16.98個百分點;又原住民族從事非典型工作及營建工程業比率各占17.06%及16.11%,較全體民眾7.02%及7.97%高10.04 個及8.14個百分點。
原住民族與全體民眾收入及就業之差距,111年與109年相較,除「從事營建工程業比率」略微增加1.31個百分點外,其餘「每人每月主要工作平均收入」等3項差距均呈縮小,惟原住民就業及工作權益仍有改進空間(詳表4)。
表4 109及111年原住民族就業者與全體民眾收入及就業情形比較表
單位:新臺幣元
年度
109年
111年
項目
全體民眾
原住民族
比較增減
全體民眾
原住民族
比較增減
每人每月主要工作平均收入
40,516
30,538
-9,978
41,452
32,321
-9,131
每月主要工作收入未滿3萬元之比率
29.76%
48.78%
19.02百分點
23.31%
40.29%
16.98百分點
從事非典型工作比率
6.97%
18.58%
11.61百分點
7.02%
17.06%
10.04百分點
從事營建工程業比率
7.96%
14.79%
6.83百分點
7.97%
16.11%
8.14百分點
說 明: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人力運用調查定義,非典型工作包含部分工時工作型態、人力派遣工作及臨時性工作。
資料來源:整理自「109年原住民族就業狀況調查」及「111年原住民族就業狀況調查」。
綜上,政府長期推動各項醫療長照、社會福利及保障就業相關措施,近年原住民族之健康條件及經濟狀況與全國相較雖略有改善,惟平均餘命、平均月薪酬等仍存有差距,各主管機關允宜研議對策切實盤點原住民族地區各項長照供需資訊,逐年縮短原住民族與全國民眾之平均餘命及主要工作收入之差距,賡續保障原住民族醫療權益及長照需求,並提升其就業及工作條件。
(分機:8664 高振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