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臺灣降雨量未見明顯提升,且豐枯期雨量差異明顯,造成109年下半年至110年上半年全臺發生嚴重旱災,又南部111年平均雨量(1,735毫米)甚至較109年(2,110毫米)減少,致南臺灣112年3月間陷入嚴峻之乾旱,為解決前述旱象,水利署陸續辦理緊急抗旱水源應變計畫1.0、緊急抗旱水源應變計畫2.0(以下簡稱「抗旱1.0計畫」、「抗旱2.0計畫」)及「2023年穩定南部供水抗旱計畫」,109年至112年7月間合共投入逾76億元緊急抗旱經費。經查:
(一)近年相關抗旱計畫預算執行情形
109至112年水利署投入緊急抗旱計畫經費高達76.2億元,辦理相關抗旱計畫內容及執行概況(詳表1)如下:
1.「抗旱1.0計畫」係因應自109下半年發生之嚴重乾旱,雖已投入14億元經費,並於110年2月達成每日增加78萬噸水源之救旱效益,惟同年因春雨不如預期,水庫蓄水量為歷年同期最低,旱象更顯嚴峻,水利署於4月間再提出「抗旱2.0計畫」,計畫總經費為49.21億元,每日增加88萬噸水源,超出預期目標。
2.111下半年南部地區降雨量偏少,水利署自112年3月推動「2023年穩定南部供水抗旱計畫」,總經費13億元,由災害準備金支應,預計同年7月完成,增加每日17.2萬噸水源,迄112年7月底已完成高屏溪高灘地臨時管線-屏東地區既有地下水井支援高雄地區完成淨水場周邊、高屏溪攔河堰上下游、荖濃溪周邊及屏東河濱公園地下水開發等工作。
表1 近年相關抗旱計畫主要推動內容及迄112年7月底執行情形
計畫名稱
抗旱計畫1.0
抗旱計畫2.0
2023年穩定南部供水
抗旱計畫
計畫期間
109.11-110.7
110.4-110.8
112.2-112.7
總經費
14億元
(特別預算1.8億元、公務預算1.79億元、災害準備金1.6億元、水資源作業基金8.65億元、台水公司0.16億元)
49.21億元
(特別預算3.42億元、第二預費金3億元、災害準備金20億元、水資源作業基金22.79億元)
13億元
(災害準備金13億元)
實支數
12億1,673萬6千元
34億1,399萬6千元
3億6,115萬1千元
預計效益
增加每日74.7萬噸水源
增加每日56.35萬噸水源
增加每日17.2萬噸水源
主要辦理
內容
1.抗旱水井
2.埤塘水源利用
3.水資源中心放流水
4.大型淨水處理設施
5.緊急海淡
1.強化區域調度
2.伏流水開發
3.淨水場周邊水源利用
4.緊急海淡
5.淨水處理設備擴增及運用
6.建築工地地下水利用
7.適時動員國軍及民間支援
1.強化區域調度
2.增鑿抗旱水井
3.提升淨水場處理能力
達成
效益
已完成增加每日78萬噸水源
1.完成新北、桃園、新竹、苗栗、臺中、彰化、高雄及屏東地區共計54口水井併自來水系統
2.完成3處埤塘抽水利用及其他圳路抽水利用
3.完成公開放流水取水點位資訊
4.完成3台砂濾及9台RO淨水設備
5.完成新竹緊急海淡設施
已完成增加每日88萬噸水源
1.完成桃園支援新竹幹管、新竹支援苗栗送水、苗栗中港溪尖山下圳抽水、田美攔河堰下游抽水及各水庫水位過低抽水工程等設施
2.完成後龍溪、大安溪及烏溪伏流水等設施
3.完成新北、桃園、新竹、苗栗、臺中、彰化及高雄共計193口水井,併自來水系統或作為次級用水利用
4.完成臺中緊急海淡設施
5.完成建置18台RO淨水設備
6.完成10處建築工地地下水設施及建置15台小型淨水設備
7.完成國軍載水及水庫清淤161萬立方公尺
1.完成完成高屏溪高灘地臨時管線-屏東地區既有地下水井支援高雄地區
2.完成淨水場周邊、高屏溪攔河堰上下游、荖濃溪周邊及屏東河濱公園等地下水開發
3.完成增鑿水井回復
資料來源:水利署提供。
(二)允宜就增鑿抗旱水井進行事前溝通,後續並應確實監測地下水位,俾利合理有效及妥適運用地下水資源
為因應112年南部旱象,爰於2月至7月間推動「2023年穩定南部供水抗旱計畫」,主要辦理增鑿抗旱水井(經費10億4,900元,占計畫總經費比80.69%),預計以淨水場旁或高屏溪沿岸適合地點鑿設緊急水井共54口,每日增抽13.6萬噸水量為目標,其中屏東區域預計增鑿22口抗旱水井,增供水量可達每日5.9萬噸。惟因屏東地方反對,3月間經歷兩次暫停施工,經與當地居民進行溝通,仍未獲共識,經112年4月旱災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第3次工作會報決議:屏東縣轄抗旱水井後續不再增鑿。鑿抗旱水井取水雖屬短期旱災應變調度作為,惟因抽取地下水亦可能引發當地用水不敷使用等疑慮,允宜於事前進行妥善溝通,並提供完整資訊,俾使民眾安心。
現行全臺抗旱水井計有528口,出水量可達每日106.15萬噸,其中配合抗旱相關計畫增鑿水井共330口,惟依近年水利統計資料可見(詳表2),年滲透量多為50.52億立方公尺,至地下水用水量為50.53至54.37億立方公尺,逐年下降,然各年度年滲透量仍少於地下水用水量,顯示地下水仍存超抽情形。雖水利署已逐步建構地下水智慧管理監測技術,以避免過度超抽地下水,惟因氣候變遷不僅導致旱災頻繁,且降雨愈趨集中,將無法增加整體地下水補注量,並造成地下水資源流失,允宜強化地下水管理及監控機制。
表2 106至110年度年滲透量及地下水用水概況 單位:億立方公尺
年度
年降雨量
年滲透量
地下水用水量
年滲透量與地下水用量差異
106
936.36
50.61
54.37
-3.76
107
872.28
50.52
54.23
-3.71
108
882.00
50.52
53.63
-3.11
109
724.32
50.52
53.55
-3.03
110
947.88
47.73
50.53
-2.80
資料來源:107至110年水利統計年報及水利署提供。
(三)截至112年9月初南臺灣旱象雖已緩解,惟嘉南地區部分農田將全年休耕停灌,允宜檢討各項抗旱整備對策及水資源管理之推動成效
依水利法第19條規定,水源之水量不敷公共給水,並無法另得水源,主管機關得停止或撤銷家用及公共給水以外之水權,或加使用上之限制,致使原用水人受有重大損害時,由主管機關按損害情形核定補償,責由公共給水機構負擔之。檢視104年至112年7月底共有5個年度因抗旱辦理農田停灌措施(詳表3),其中110年度公告農田停灌面積(超過7.4萬公頃)及其總補償費(實際核發停灌補償金額逾42億元)均為近年最高。
112年度嘉南地區因乾旱第一期作停灌,公告停灌面積達1萬9,162公頃,核發停灌休耕補償費超過16億元,自辦理「2023年穩定南部供水抗旱計畫」後,旱象雖於6月12日後趨於穩定,惟按農水署7月12日公告訊息略以,曾文-烏山頭水庫因降雨量不足,致蓄水率未達2成,較歷年同期平均減少2.58萬噸,恐無法支應嘉南地區所有二期稻作面積,故部分面積全面實施節水停灌措施,將首度全年休耕,預計停灌面積及補償費分別約3萬1千餘公頃及33.85億元,倘後續未能有效改善停灌情形,恐影響農業產業鏈發展,為確保臺灣各地區穩定供水能力,允宜持續滾動檢討抗旱整備及水資源經管政策之推動成效。
綜上,政府為因應109年至112年7月底發生之3次重大旱象,共投入超過76億元抗旱整備經費,允宜檢討加強增鑿抗旱水井之溝通機制,後續並應持續確實監測地下水位,以利合理有效及妥適運用地下水資源,另雖南臺灣旱項已趨緩,惟嘉南地區仍有部分農田將全年休耕停灌,顯示各項抗旱整備對策及水資源管理政策亦待檢討並研謀改善。
表3 104年至112年7月因水源調度辦理農田停灌情形表
單位:公頃;新臺幣千元
年度
農田停灌
停灌休耕補償費
停灌地區
公告停灌面積
實際停灌面積
分擔部會
分擔金額
(估列)
實際核發停灌補償金額
104
桃園、新竹、苗栗、臺中、嘉南
43,659
32,381
農委會
1,192,027
1,192,027
國科會
270,285
1,105,352
經濟部
1,105,352
270,285
小計
2,567,664
2,567,664
107
苗栗
1,175
777
農委會
30,663
30,663
國科會
7,713
7,713
經濟部
30,935
30,935
小計
69,311
69,311
109
桃園、石門、新竹、苗栗、臺中
19,000
13,404
行政院
220,331
220,331
農委會
-
-
國科會
145,573
157,573
經濟部
1,383,870
1,383,870
小計
1,749,774
1,761,774
110
桃園、石門、新竹、苗栗、臺中、嘉南
74,375
46,662
農委會
2,432,450
1,559,601
行政院
1,460,000
2,690,362
國科會
374,828
經濟部
2,559,722
小計
6,827,000
4,249,963
112
嘉南(一期)
19,162
17,197
農委會
840,000
17,197
國科會
188,000
1,617,686
經濟部
1,030,000
小計
2,058,000
1,634,883
嘉南(二期)
31,715
-
農委會
1,385,000
-
國科會
303,000
經濟部
1,697,000
小計
3,385,000
說 明:行政院農業部農田水利署(以下簡稱農水署)已檢送110年度停灌補償核定清冊暨農委會分攤資料予水利署,刻由該署援例辦理各單位分攤暨核銷作業中;112年度一期停灌補償部分,農水署業於112年4月30日完成抽查作業,後續將檢送全面節水停灌補償核定清冊資料予水利署,並由經濟部援例辦理各單位分攤暨核銷作業;嘉南地區曾文-烏山頭水庫灌區112年第二期稻作全面節水停灌措施,農水署自112年8月3日至8月27日受理農民申報,故尚未確認實際停灌面積及補償金額。
資料來源:水利署及農業部提供資料。
(分機:1922 羅玉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