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效能,行政院於106年度將「落實源頭控管,食安五環相互扣合」揭示於該年度施政方針,迄113年度則續以精進食安五環作為策進目標。環境部遵照上開施政方針編定其113年度施政計畫,並以擴大執行化學物質調查與評估,依毒理特性及管理需求,公告為毒性或關注化學物質;檢核運作業者申報之釋放量資料並公開等,作為其年度施政目標及策略。經查:
(一)截至112年7月底仍有20種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尚未納管或回歸衛福部主管法規管理,允宜持續評估依法納管之可行性,賡續完善我國化學物質專責機關之統合管理職責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性及化學物質局,以下簡稱化學署)之成立,始自「源頭控管,設立毒物管理機構」之食安五環推動政策,以提升管理機構層級,從源頭預防管控食安風險,追蹤有害物質。該署為加強化學物質源頭管理,防堵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流用於食品製造或加工,採取分階段管理作法,以經濟部於102年跨部會盤點57種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列為第一階段優先評估列管清單,其中8種依當時之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以下簡稱毒管法)進行管理、3種依農藥管理法管理;其餘46種化學物質,該署已逐步分批公告新增20種為毒性化學物質、6種為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者須依毒管法相關規定取得核可後,依核可文件內容運作,並依規定製作紀錄定期申報、完成標示、備具安全資料表等,且不可擅自買賣、轉讓及於網購平台販售;惟截至112年7月底止,仍有20種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無特定法管理或回歸衛福部主管法規管理(詳表1),與行政院食安五環政策成立專責機關由源頭管控之原定目標未合。
據化學署網站「57種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專區公布之其他5種具食安疑慮化學物質(即表1之評估中項目)曾發生誤用情形(查詢日期:112年9月5日),包含:甲醇曾用於私釀米酒;矽酸鈉曾用於雞蛋延長保鮮;二氧化氯曾添加於製麵;硼砂曾添加於貢丸、麵粉及麵粉製品等;水楊酸曾添加於酒、醋等產品做為防腐劑,上開誤用情形均屬民眾日常生活常用食品,顯見未能逐步納管恐形成食安風險管理漏洞。
鑑於化學署改制後其執掌與任務均有擴增,管理範圍由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擴大至我國運作之所有化學物質,爰該署允宜就各類(且不限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持續調查其運作及市售情形與列管後可能對產業之影響,據以評估依法納入毒性或關注化學物質之可行性,俾賡續完善我國化學物質專責機關之統合管理職責。
表1 截至112年7月底止57種具食安疑慮化學物質列管情形表
項目
列管狀態
(公告日期)
具食安疑慮化學物質名稱
納入毒管法管理
毒性化學物質28種
化學署成立前已公告之毒性化學物質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鄰苯二甲酸二辛酯、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甲醛、五氯酚鈉
106年9月26日
孔雀綠、順丁烯二酸、順丁烯二酸酐、對位乙氧基苯脲、溴酸鉀、富馬酸二甲酯、芐基紫、皂黃、玫瑰紅B、二甲基黃、甲醛次硫酸氫鈉、α-苯並吡喃酮、三聚氰胺
107年6月28日
蘇丹紅、二乙基黃、王金黃、鹽基性芥黃、紅色2號、氮紅、橘色2號
關注化學物質6種
110年8月20日
氫氟酸
112年1月12日
一氧化鉛、四氧化三鉛、硫化鈉、硫氰酸鈉、β-荼(萘)酚
納入農藥管理法管理
農藥3種
三氯松、二氯松、磷化鋁
尚未納管或回歸衛福部主管法規管理
食品添加物15種(詳說明)
亞硫酸鈉、亞硝酸鉀、亞硝酸鈉、碳酸氫鈉、鈉明礬、鉀明礬、氫氧化鈉、碳酸鈣、氯化鎂、硫酸銅、硼酸、碳酸鎂、喹啉黃、檸檬酸、醋酸
評估中5種
甲醇、矽酸鈉、二氧化氯、硼砂、水楊酸
說 明:表列15種物質係衛福部公告食品添加物之同品項物質,由衛福部主管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管理。
資料來源:化學署提供,本中心彙製。
(二)已納管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及釋放量,尚需逐步強化統計資料串聯及加值運用分析,以研謀降低毒化物釋放之策進作為
依毒管法第9條規定,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及其釋放量,運作人應製作紀錄定期申報,其紀錄應妥善保存備查。紀錄之製作、格式、申報內容、頻率、方式、保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主管機關應將毒性化學物質之釋放量紀錄分期上網公開供民眾查閱,化學署爰自103年起公開毒性化學物質總釋放申報量統計資料。惟據化學署112年1月公開之110年度申報毒性化學物質釋放量統計資料,主要統計項目為該年度毒化物製造及輸出入量(即運作總量)、排放及移轉量(即釋放量)、申報廠家數、各介質釋放比率等,尚缺乏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及釋放量多年度比較資訊與趨勢分析,危害資訊之風險評估與控管等相關資訊。
經洽請化學署進一步提供列管28種具食安疑慮毒性化學物質之107至111年度運作總量及釋放量5年期資料(詳表2),其中111年度具食安疑慮毒性化學物質釋放量前5大項目,依序為甲醛、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順丁烯二酸酐、三聚氰胺、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且111較110年度釋放量增加之毒化物計有順丁烯二酸酐(增幅4.29%)及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增幅3.15%)2種,上開2項目按其毒性分類各分屬為第四類及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其危害警告資料顯示可能吞食有害、造成嚴重皮膚灼傷和眼睛損傷,或懷疑對生育能力、對胎兒造成傷害,或對水生生物毒性極大,倘化學署既有年度間資訊串聯或評估結果無法有效運用分析,恐難掌握危害風險全貌,據以研謀降低毒化物釋放之策進作為。
表2 107至111年度具食安疑慮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總量及釋放量統計表
年度
項目
107
108
109
110
111
甲醛
運作總量(公噸)
471,067.41
408,096.3
398,337.65
420,224.3
369,632.98
排放量(1)
92,560
81,800
99,850
71,699.11
60,516
轉移量(2)
790
490
1,480
650.3
750.094
釋放量(公斤)
(1)+(2)
93,350
82,290
101,330
72,349.41
61,266.1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運作總量(公噸)
27,003.2
12,870.74
5,514.53
22,096.98
6,698.04
排放量(1)
23,310
24,040
21,350
26,603.50
25,441.29
轉移量(2)
0
2,960
1,670
1,660
772
釋放量(公斤)
(1)+(2)
23,310
27,000
23,020
28,263.50
26,213.29
順丁烯二酸酐
運作總量(公噸)
47,598.01
46,251.47
51,370.28
41,766.18
25,005.27
排放量(1)
20,450
18,190
15,690
17,365.4
18,110.6
轉移量(2)
0
0
0
0
0
釋放量(公斤)
(1)+(2)
20,450
18,190
15,690
17,365.4
18,110.6
三聚氰胺
運作總量(公噸)
11,649.24
11,782.09
9,603.58
10,665.65
8,419.15
排放量(1)
18,965.48
24,537.81
286,999.73
294,349.12
13,697.07
轉移量(2)
0
0
0
0
0
釋放量(公斤)
(1)+(2)
18,965.48
24,537.81
286,999.73
294,349.12
13,697.07
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
運作總量(公噸)
40,248.02
34,872.18
34,362.44
47,763.18
43,254.97
排放量(1)
12,509.43
10,570
8,950
7,279.27
7,508.79
轉移量(2)
0
0
0
0
0
釋放量(公斤)
(1)+(2)
12,509.43
10,570
8,950
7,279.27
7,508.79
說 明:1.截至112年7月底止具食安疑慮毒性化學物質計有28種,因種類繁多,本表擷取111年度具食安疑慮毒性化學物質釋放量前5大項目列示。
2.運作總量=年製造量+年輸入量-年輸出量。
3.釋放量=排放量+轉移量[包括水、空氣及土壤介質之排放量,以及廢水轉移至其他廠家(非同一管制編號)或工業區之廢水轉移量]。
4.據化學署說明,111年度釋放量申報資料尚未完成檢核作業,故數值經後續檢核修正後可能變動。
資料來源:化學署提供。
綜上,化學署改制後執掌管理範圍及任務擴大至所有化學物質,由源頭延伸至邊境管理,爰允宜就各類(且不限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持續評估依法納管之可行性,並強化統計資料串聯及加值運用分析,完善資訊揭露機制等,俾達化學署組織改造所定「危害資訊完整傳遞、降低健康風險暴露」之預期目標。
(分機:1926 黃芝穎)
